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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铜时代的蕨类战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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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序 引子:人之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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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早的世上甚至没有人,46亿年前的地球,就像核战争爆发时的样子,整个是一大火球,红彤彤地。后来它慢慢凉下来,变得死寂而光秃秃,像一堆核废料。慢慢到了6亿年前,海洋里才吞吞吐吐冒出生命,很多菌藻,东一块西一块,五颜六色地浮在海面上,像什么汤汁表面发了霉。3亿年前的时候,陆地上边,开始冒出森林。到了2亿年前,英姿飒爽的恐龙先生,拖着长尾巴,统治起了这个星球。这些披鳞附甲的大家伙却被臭氧层的空洞或者小行星的撞击给害苦了,恐龙混了一亿多年就绝了迹。
    恐龙死后出现了一段世无英雄的日子:动物们都是小个子,鸟开始在天上飞,轻描淡写地,世界不痛不痒,像没有情节的老无声电影。一直又捱了将近一亿年,到了距今三百万年前,电影眼看就要“The End”的时候,成形的人类作为世界的主宰,才罗锅着腰,弯着腿,蹒跚着出现在草野上。
    最早的人类,是一位叫“露茜”的女士,她身高一米零零左右(是个酷女),长相很提神,塌鼻长吻,夜间出来会吓你一跳,生活在三百万年前的非洲,具体是在埃塞俄比亚中部。“露茜”是考古学家给她起的名字。这位人类的祖奶奶“露茜”并不是孤独的,因为在五十万年后,她有了一批邻居。这帮邻居男女老幼都有,合计十三口子,游荡在肯尼亚地区,如今变成好几百块散碎的骨头,被考古学者挖了出来。此外,还有一些落单的“前辈”们,独自游荡非洲,不知是野兽吃了他们,还是他们吃了野兽,总之他们的骨头都不全,有的只有脑袋,或是零星的大腿,东一块,西一块,撒丢在非洲大陆上。
    这些三百万年前最早的人类代表,浪迹江湖,埋骨非洲,开启了旧石器时代的曙光。于是人们有理由暂时相信,非洲是地球人的故乡。
    而我们中国这里,尽管非常恼怒,却怎么也挖不出三百万年前的古人遗骸。就算是非常使劲地挖,也只挖到了两颗人牙,算是最早的了(生活在一百七十万年前,也有人认为是七十万年前),地点在云南元谋县。这两颗人牙的主人,不但会使用打制的石器,还会用火烤肉骨头吃,因为附近有火烤骨头的遗迹。从牙齿上判断,他已经能够直立行走了(Faint!不知道怎么判断的)。总之这个相貌堂堂,大脑发达的吃烤肉的家伙,火光曾经照亮他的山洞,终于又被时间的风吹得无影无踪,如今只剩下了两颗门牙,愣愣地放在博物馆里瞪着空气。
    接着,陕西省南部的蓝田县,找到了“蓝田人”的一小块脑壳和三颗牙齿。随着年代逼近,骨头越来越多,五十万或三十万年前的“北京周口店人”,则一共有四十多口子。住在这帮人楼上的是“山顶洞人”,一共是八个人。他们八个像大学生那样合住一个寝室(洞里),但他们只有三个人头(另外五个人头不知道去哪玩了)。这八个人最大的特色是臭美,喜欢拿动物骨头做成的针来缝制衣服,脖子上还挂着海贝。海贝是从几百里外的海边弄来的,希奇难得,穿成一串,挂在手腕上,跟手表一样值钱。他们脑袋上插着鸟的骨头、鱼的骨头,并且他们还使用了坟墓,这也是一种创举,时间是在两万年前。他们的脑容量已经跟现代人一样了。
    所有上述这些可爱的古人,如今都死了。活着的时候,他们使用过石斧和削尖了的木棒,培养出了火苗,豢养大羊和小狗,逍遥于单纯而美好的旧石器时代。他们还发明了伟大绝伦的弓箭,这是当时的远程导弹(箭头是石头的)。并且他们用兽皮制作衣服,有爱美之心,但还没有文字,每人都高高兴兴地活过了二十出头才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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