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才尚且难以尽责,何况范志完是一个大言不惭毫无军事才能的人!为什么周延儒会把如此重要的岗位交给范志完,其中必然有不可告人的内幕交易。一旦事发,这两个人都难以辞其咎。
果然,清军从长城的墙子岭要塞突破,攻陷蓟州、北京附近地区。这是范志完的重大渎职事故,官员们弹劾他疏于防范、贪婪无能,要求严加惩处。朱由检考虑到敌军未退,责令他戴罪立功。但是他戴罪而不立功,胆怯之极,始终不敢与清军决战,听任他的军队尾随清军,到处抢掠。
山东武德道兵备佥事雷演祚向朝廷揭发,范志完纵兵掠、克扣军饷,贪腐渎职,就是这样一个无德无才之徒,通过勾结“大党”,从一个小官骤然升为总督。如果没有周延儒这个“大党”为后盾是不可想象的。他把矛头指向周延儒:“座主当朝,罔利曲庇,只手有燎原之势,片语操生死之权,称功颂德,遍于班联。”朱由检召见雷演祚,当面听取他的揭发,下令逮捕范志完。
崇祯十六年(1643)七月初八日,朱由检召开御前会议,要雷演祚与范志完当面对质。
朱由检问雷演祚,他奏疏中所说“称功颂德,遍于班联”指的是谁?
雷演祚回答,是周延儒。并且说,周延儒招权纳贿,自以为有功,乘考选科道官之机,网罗门生。通过幕僚董献廷之手,卖官鬻爵,凡是求得巡抚、总兵官职的,先行贿董献廷,用两根玉带、十三颗珍珠作为暗号;如果成功,便有巨额贿赂送到周延儒家中。
御前会议的结果,范志完因纵兵掠、贿赂朝廷政要等罪状,判处死刑。由于牵涉周延儒“招权纳贿”的种种劣迹,朱由检决心查个水落石出。
兵科给事中郝揭发吏部文选司郎中吴昌时,作为周延儒的干儿义子,窃权附势,纳贿行私,凡是内阁票拟、国家机密,事事都预先知道。这不仅渎职,而且过于肆无忌惮。郝如此分析周延儒的内心世界:由于过多而无法刚直,虽然智谋足以掩盖过失,毕竟缺乏谋国的忠心;一心想依附于君子,而又不肯屏弃小人。面对忠直之人表面援护,而实质疏远;面对邪佞之人表面亵慢,而实质亲昵。因此辜负皇上知遇之恩,耽误封疆安危。他的结论是:周延儒是天下的罪人,吴昌时又是周延儒的罪人。
这话一点也不错。吴昌时这个复社成员,成事不足败事有余,连他的同社盟友吴伟业也说,此人过于贪利,醉心于升官发财,自以为协助周延儒复出有功,专擅权势,周延儒反而为他所累。
御史蒋拱宸的揭发更加令人震惊。吴昌时作为周延儒的亲信,与董廷献狼狈为奸,贪赃难以数计。有一场科举考试,周延儒录取了不少亲戚以及用重贿买通关节的人,都是吴昌时为周延儒经办的。周延儒的弟弟周肖儒、儿子周奕封公然榜上有名,毫无顾忌,以至于没有文化的“白丁”以及充满铜臭的商人,都利用贿赂,夤缘登榜。贪横到了如此地步,心目中哪里还有朝廷的法纪!最让皇帝不能容忍的是,吴昌时竟然“通内”——买通宦官打听宫内机密。朱由检把蒋拱宸的奏疏放在书桌上反复审阅,亲笔写下朱批。为了不让宦官泄密,把奏疏放在自己的袖子里,他要严惩吴昌时,进而严惩周延儒。
对吴昌时的审讯非常特别,是所谓“廷审”——在宫殿里由皇帝主持审问。崇祯十六年(1643)七月二十五日,朱由检郑重其事地身穿素服,带着两个儿子来到中左门,内阁、五府、六部等官员早在那里恭候了。
朱由检声色俱厉地喝令吴昌时上前,要他交代“通内”的情节。
吴昌时矢口否认:祖宗制度规定,勾结宦官者处斩,法律极为森严,臣下虽然不才,怎么能犯这种错误?
朱由检命蒋拱宸当面对质,不料蒋拱宸在奏疏中说得头头是道,一见这样森严的场面,吓得浑身发抖,匍匐在地,说不出一句话。
吴昌时见到这种情景,口气更加强硬:皇上一定要把这一罪状强加于臣,臣不敢违抗圣意,自然应该承受。如果想屈打成招,绝对不可能。
听到这些话,朱由检火冒三丈,命令宦官准备严刑拷打,逼他招供。内阁辅臣蒋德璟、魏藻德出面劝阻,历来没有在宫殿里面对犯人用刑的先例,建议把吴昌时交给司法部门审问。
朱由检立即把他们驳了回去,振振有词地说:此辈奸党,神通广大,离开此地,还有谁敢公正审讯?他的潜台词是,吴昌时牵涉到周延儒,司法部门碍于人事关系,很难公正审讯。蒋德璟、魏藻德只得退一步,请求不要用刑,因为在宫殿用刑,实在是三百年来从未有过的事。
朱由检这个皇帝却并不拘泥于什么“祖宗法度”,反驳说:吴昌时这厮,是三百年从未有过的人!一记闷棍,把蒋、魏二人弄得哑口无言。
于是“三百年从未有过”的事情上演了。宦官对吴昌时动用酷刑,把他的两腿胫骨夹断,情况极为惨酷,哀号之声响彻殿陛之间。在场的人莫不为之暗暗叹息:呜呼,国家元气丧失殆尽了。由于吴昌时已经昏迷不省人事,朱由检命令把他押入锦衣卫监狱。
不久,朱由检指示刑部、都察院、锦衣卫,以“把持朝政,奸狡百端”的罪名,把吴昌时斩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