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子里,强尼的妈妈开始发抖了。强尼感觉到了。一开始是两手发抖,接着肩头也开始颤抖起来。
“妈?”
她没吭声,手伸进皮包里摸索了半天。车子座椅的部位很暗,什么都看不见,于是她把皮包举起来,让车子后方的灯光照进皮包里。她歪了一下头,强尼瞄了她一眼,然后听到塑料瓶里的药丸哗啦啦响了几声。她倒了几颗药丸到手上,头往后一仰,把药丸吞下去。接着,她把皮包放回黑漆漆的座椅上,还是头往后一仰,撞上椅背的头靠。她很用力,头弹了一下。接着,她说话了,口气冰冷。“以后别再做这种事。”她说。
“你是说逃学?”强尼问。
“不是。”
两人忽然陷入一阵沉默,气氛凝重。强尼感觉胸口升起一股寒意。
“不要再给我任何希望。”她转头看着他。“绝对绝对别再对我做这种事。”
他们才刚搭起帐篷,大雨就如泰山压顶般倾盆而下,劈哩啪啦打在帐篷上。帐篷被风吹得摇摇晃晃。亨特蹲到尸体旁边。劈哩啪啦的雨声实在太吵,他必须大吼,旁边的人才听得到他讲话。两个警员拿着手电筒站在他后面。一个鉴识科的人和一个法医蹲在尸体的另一边。这时候,站在亨特后面那个警察说:“帐篷恐怕很快会渗水。”亨特点点头。春天这种大雷雨来得快去得也快,不过来势汹汹,雨量惊人,对他们的工作会造成很大的干扰。
亨特打量着尸体那张血迹斑斑的脸,然后看看那条向右折断的手臂。他仔细打量断裂部位的碎骨。死者衣服上有几片干掉变硬的污垢,黑黑的,又带点绿。那污垢渗透在布料里,鞋带上也有,而且散发出一股味道,闻起来像某种分泌物。那并不是衣服浸泡到河水干掉之后的痕迹,而且已经有一段时间了。“死者的特征,你有什么分析吗?”亨特问法医。
“他很健康,体格强壮,我判断年龄在三十五岁左右。你有一位同事已经把他的皮夹拿走了,是那边那个。”
亨特转头看看克罗斯警官。克罗斯已经把那个皮夹放在一个装证物用的透明塑料袋里。他背对着灯光,整个人看起来特别高大,满脸皱纹,神色凝重。他今年三十八岁,已经干了十年警察,先前干巡官的时候是出了名的强悍,碰到大阵仗面不改色。他升任警官还不满六个月。克罗斯把证物袋拿给亨特,“驾驶执照上的名字是戴维·威尔森。他有器官捐赠卡,视力正常。他住的那条街是高级小区。皮夹里有一张借书证,还有几张餐厅的收据。有的是罗利市的餐厅,有的是威明顿市的餐厅。手上没看到戴过结婚戒指的痕迹,应该是未婚。皮夹里没有现金,不过两张信用卡还在。”
亨特盯着袋子里的皮夹。“你碰过这个皮夹了吗?”
“是的。”
“克罗斯,我是这个案子的承办警官,知道吗?”他口气很严厉,看得出来在极力克制。
克罗斯赶紧立正站好。“是,长官。”
“我知道你是第一次接触这种案子,没经验。不过,所谓的承办警官,意思就是我必须负责任。能不能逮得到凶手,能不能找得回那个女孩子,我必须负责任。”他眼睛还是盯着克罗斯,然后举起一根手指头。“无论这个案子最后的结果如何,它都会一辈子跟着我,没完没了。我必须承担,明白吗?”
“明白了,长官。”
“以后,只要是我承办的案子,没有我的允许,你不准碰任何证物。下次再犯,我就不放过你了。”
“我只是希望能够帮得上忙。”
“你出去。”亨特气得浑身发抖。他不敢想象,万一那女孩子找不回来……
克罗斯匆匆走出去,一脸愧疚。亨特努力让自己冷静下来,深深吸了一口气,然后转回去看着尸体。死者身上穿的是一件灰色的T恤,上面有血迹,汗水的痕迹,还有那种黑黑绿绿的污垢。腰带是普通的棕色皮带,没什么特别,上面的铜环磨损得很厉害。穿的粗棉布裤已经磨得差不多了。他有一只眼睛微微张开。现场灯光很亮,死者的眼神显得很呆滞。
“帐篷里真他妈的热死人。”法医名叫特兰顿·穆尔,个子瘦瘦小小的,头发浓密,毛孔很粗。他说话有点口齿不清,越大声越严重。不过,人很年轻,很聪明,就算他口齿不清,你还是感觉得出来他是个厉害角色。“看起来,他是攀岩族的。”
“怎么说?”
穆尔朝尸体的方向抬抬下巴。“你看看他的手。”
亨特仔细看看戴维·威尔森的手。他满手都是老茧、疤痕、擦伤,指甲剪得很短很整齐,可是很脏。不过,这样就能断定他是攀岩专家吗?建筑工人的手可能也是这样。“何以见得?”
法医把尸体的一根手指头拉直。“你看看上面的老茧。”亨特仔细看看指尖的部位,发现上面有一层厚厚的老茧。接着,穆尔医师把另外几根手指也拉直,发现指尖上也都是老茧。“当年念大学的时候,我那个室友就很喜欢攀岩。他常常用指尖扣住门框上缘,做吊单杠的动作,有时候甚至边吊边跟我聊天。真他妈爱现。这里,你摸摸这里。”
穆尔医师指着尸体的指尖。亨特摸摸指尖上的老茧,那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