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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之海上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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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 第232章 海上霸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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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万历三十七年(公元1609年)的九月底,中华军最后一批战士乘坐台湾来的第四批支援船队的商船,正式撤离了山川港。

    撤离之前,山川港的一切建筑都被夷为平地。

    最后带队撤离的是颜思齐,新任第五团的团长;这个第五团才刚刚开始组建,基干力量是颜思齐的学生军以及台湾土著辅助兵。

    中华公司留在鹿儿岛的100余名人员由许心素带领,在稻合川码头建立起了中华商馆。而且,向萨摩岛津家讨债的任务也交给了他。

    幕府在中华军撤离之后,与十月份发布了《萨摩岛津家处分令》,以岛津家擅自行动引来战祸为理由,把岛津家管辖下的萨摩、日向、大偶三州领地削去了近一半,日向大部分领土被夺走。同时,幕府下令岛津家“谨慎!”,并要求新任家主立刻“上洛”——实际上就是要求岛津家觐见幕府大将军。

    岛津家新任家主岛津忠仍忍气吞声,一边让自己儿子岛津久章竭尽全力镇压萨摩半岛各地的**,一边厚着脸皮向境内各家家臣领地索要钱财,因为“上洛”朝觐时需要大量费用。

    同时,他还要对每天上门来讨债的中华联合公司驻鹿儿岛代表许心素赔笑脸。

    岛津忠仍自己都觉得,自己这一任岛津家家主实在做得是太窝囊了。

    许心素给他出了个主意:“……您家里不是没有闲钱吗?那么你可以用人口来抵充啊…是这样子的:你们岛津家欠我们六国商人以及台湾港财产损失共计一百二十万两银子,那么你们可以给我们台湾岛提供劳动力,每个健壮劳动力抵二十两银子,差不多十万人就可以抵消你们的所有债务了。你还可以为我们中华军提供作战人员……哦,就是我们花钱,你们出人手,帮我们打仗……和那些西洋雇佣兵一样,这个价格好商量……”

    岛津家武士都觉得去当雇佣兵为钱卖命很丢脸,基本上没有愿意去的。不过,岛津忠仍对与用劳动力人口抵充债务很感兴趣—当然,把自己领地的农民卖掉,那是自杀行为。数年后,萨摩岛津家就成了全日本最大的人口贩子,不仅从全日本国收买那些浪人、破产农民、商人,而且把贩卖人口的生意一直做到了朝鲜境内。

    此乃后话,话说如今的萨摩藩境内已经一贫如洗,就算是把岛津家其他领地的收入全加在一起,无论如何也是很难全部偿付所欠的债务,而六国商人抱成一团,宣布如果岛津家不在半年内还清债务,就要再次去京都告状。而幕府在签订《鹿儿岛协议》时已经明确表示,所有岛津家应赔偿债务,都得由岛津家自己处理;否则将要再次处分岛津家。

    许心素再次给岛津忠仍出主意:分期付款。

    由中华公司把岛津家债务包揽下来,先期支付给六国商人;六国商人所有债权就全部转移到了中华公司手中;然后岛津家可以分五年向中华联合公司还清这笔债务,当然要包括利息在内全部还清。

    由于无法忍受岛津家的急剧衰弱和颜面无存,岛津义弘,在加治木隐居地入道改称惟新斋:这个朝鲜战场上多次和明朝军队交锋的石曼子,终于被气出病来,于1610年年初死去,死时共有13名家臣随他自尽,法名为妙圆寺殿松齢自贞庵主。

    ……

    尹峰回台湾途中,顺便在琉球登陆,处理了一些琉球事务。琉球王世子尚丰在中华军和华人卫队的控制下,无可奈何地宣布继任王位。万历三十七年(1609年)冬,新任国王尚丰遣王舅毛凤仪、长使金应魁等“以尚宁王讣告,兼请袭封”。尚丰遣使乞封所派使者,都是当年明朝派出册封尚宁王后,滞留在琉球的福建人。他们在自己国家是毫不起眼的底层百姓,在琉球国成了人上人,因此乐不思蜀了。岛津军打来时,他们躲到了久米村;中华军收复琉球时,他们出来主动为中华军做事。因此,这一次尚丰遣使乞封就选了他们出任使者,其他随员则基本是中华联合公司安全部和中华军的人员。

    这一次尚丰王遣使,按照尹峰的主意,向朝廷禀告日本有取鸡笼山(台湾)之谋,朝廷因此发出诏令“诏海上警备”,当然,这已经是马后炮了。

    尹峰在这一年的年底才回到台湾。一晃大半年过去了,他的女儿已经长成一个可爱的婴儿了,曾家上下对她爱如至宝,取了小名叫倩倩。

    飞虎号停泊在台湾港码头时,台湾港城城墙防御体系的建设已经初具模型,台湾港南方的安平港堡垒建设也已经基本结束,台湾港的军事防御体系更加完善了。在城墙建筑中,中华公司的工匠们大量使用了原始的水泥混凝土做为材料,加上大量台湾山区的巨石,高达五丈的石墙加上每隔五十步一个突出城墙外的炮楼,火力密集而没有死角,以当时明朝官军的装备而言,是根本不可能攻下的。

    码头上聚集了数万民众,欢呼着“船主万胜!“”大东家威武!”等口号,可谓万众欢腾。

    这时的台湾岛上,已经有近十万汉人定居移民;大约十几万土著臣服在中华公司统治下,还有刚刚得到的倭人苦力劳工六万。在整个东亚海域,中华联合公司直接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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