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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兰情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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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卷 往事--吴越争霸 第四十六章 明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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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合流,显示了其“华化”的决心与成果。甚至有一些摩尼寺庙已经完全道观化,使外人难以分辨。元代陈高的《不系舟渔集》卷十二《竹西楼记》于至正十一年(1351年)记载了温州平阳潜光院的情况:“温之平阳,有地曰炎亭……,潜光院者,明教之始,相传以为自苏林国流入中土,欧越人多奉之。其徒斋戒持律颇严谨,日每一食,昼夜七时,咸暝拜焉。”

    潜光院以道观面目出现,实际上是明教庙宇。宋代黄震描绘的崇寿宫也是一样,这两处都是有明确记载的道教化明教庙宇。其余散于民间而不见于史籍的更加不可胜数。

    虽然历史上对于中国明教活动的记载片断很多,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明教在个中国传播的历史,大部分时间是在民间进行的,官方及半官方的正统记录往往是道听途说而不可尽信的。并且许多其他民间宗教的活动事迹也混人间,真伪不辨。

    最著名的例子,是研究明教者最常引用的1270年《佛祖统记》志磐记载:“梁贞明六年,陈州末尼聚众反,立毋乙为天子。朝廷发兵擒毋乙斩之。其徒以不茹荤饮酒,夜聚淫秽,画魔王踞坐,佛为洗足,方佛是大乘,我法乃上上乘。”

    虽然引文中明确表示是“末尼”聚众选择,而且其行为确实有类似明教的地方,但如果仅就此这是明教无疑,显然是证据不足。从其文最后一句:“方佛是大乘,我法乃上上乘。”这一说法,十分类似当时民间流传颇文的三阶教的上乘上上乘一说。考虑到北魏延昌四年(515年)弥勒大乘教暴动,其教义也有类似的地方,可以认为这些聚众造反的教团很有可能在信仰上一脉相承,明教只是他们利用的一面旗帜。虽然明教努力将自己向佛教靠拢,但佛教内部人士却对明教十分嫌恶,称其“魔教”,取“摩”与“魔”谐言,并对其多有诋毁。《佛祖统记》这些记载只是其中之一。“魔教”这一称呼虽然并未取代“明教”这一称号,却也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不明就里的人会误认为出现了一个新教派,JacquestGernet在其《中国的日常生活》一书中描述了十二世纪在浙江和福建一带流行的“魔教”,对其教义,仪式都略有描写。其实他描写的正是明教。这已足够证明明教被指成“魔教”这一现象并不罕见。再加上明教徒供奉的“先意佛”、“夷数佛”画象都是西亚或中亚人种,非常不容于一些中国正统人士,便认为他们崇拜魔王。官方人士对于流行于民间的诸宗教教派并不详加甄别,难免张冠李戴,他们对于行动诡异,不食荤酒的各个教派,都污蔑为“吃菜事魔”,其中也包括明教。

    虽然明教在宋元之际始终无法发扬光大,只能在少数地区发展流传,但并不意味着明教完全不为官方容许。相反,在这些时期中的大部时间内,明教仍然拥有合法地位。尤其在元朝,蒙古朝廷对于中国本土及外来的各个宗教都采取容忍和保护的立场。这个时期的明教,已经相当“华化”。蒙古统治者一视同仁加以管理。这一点中国史书很少提及,但西方却有史料加以佐证。1951年学者L.Olschki发表“Manichaei**,Buddhi**andChristianityinMarcoPolo‘sChina”一文,引用了一段1928年拉丁文抄本《马可波罗游记》(ⅡMilione)以住不曾公开的一段记载:马可波罗在福州访问过一伙与世无争的教徒,他们不信奉基督教,不事火,不是偶像崇拜者(即佛教徒),也不崇拜穆罕默德,人们不知他们所属何教,马可波罗对他们进行访问,并参观他们的壁画、经卷后,判定为基督教并建议他们北上向忽必烈争取合法地们。终在他们的一番努力下,大汗允许他们归于基督教管辖。Olschki认为他们就是摩尼教徒。凑巧的是,五十年代中国学者吴文良和庄为玑在泉州发现了一块元代墓碑,其中的汉文部分如下:“管理江南诸路明教、秦教等,也里可温,马里失里门,阿必思古八,马里哈昔牙。

    皇庆二年岁在癸丑八月十五日,贴迷答扫马等,泣血谨志。“此碑由英国学者刘南强(SamuelN.C.Lieu)及其夫人朱迪思(Judith)解读,认为马里哈者牙为叙利亚语MariHasia音译,意为最尊敬的,马里失里门为人名,阿必思古八是主教,也里可温是景教(秦教)。全文为”献给江南诸路的明教,景教的管领者,最尊敬的基督教主教马里失里门。“此碑的记载与《马可波罗游记》正好互相印证,足以说明明教在元代完全合法存在,完全不是想像中那样心怀不满秘密结社。经常有研究者以《元史。刑法志》中关于禁止”白衣善友“活动来论证元代也曾禁止明教活动,但纵观其整段刑法条文,不难发现,《刑法志》中所禁止的主要是那些秘密结社民间,假托佛道,伪造经文的一些民间宗教,这些宗教具有很强的反抗性,并且组织能力较强,严重危及元廷统治,事实上正是这些团体组织,最终挑起元末农民战争。至于”白衣善友“一名,王见川在《从摩尼教到明教》一书中解释颇为切中要害,他认为”白衣“指在家佛教徒,相对于缁衣,并非指白色衣服,”善友“指教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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