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信出现的太不合时宜了。
如果是好事儿,比如说姜蔷口中地所谓情书,那几乎是没有可能的。因为我与奕晴日日都能相见,几乎时时都在一起,什么样的缠绵情话不能当面讲地,何必大费周章的写什么信,定是当面不能名言的话,才须借助于死的纸张。
而这不能说地话,则多半不会是什么好事儿。
一手提着衣袋,一手握着信封,低头看着上面的字迹,匆匆走出苇丛。
信封上的笔迹,是奕晴的没错。“柳君”二字,作为称呼,固然让人觉得受尊重而惬意,但也不能不承认过于见外了,不像热恋中的人所能叫得出来的。
我特意挑了附近一棵柳树树荫下做好,这才拆开了那封信。并不在乎她在信封叮嘱地要“回宿舍拆阅”的话。
信地正式内容,写在一张淡黄色信笺上,钢笔字迹仍是那么的龙飞凤舞,笔力苍劲有力,一看便知出自奕晴手笔无。
而内容,则是一个工整地小方块儿:
柳君:
君非凡品,志高才富。妾本愚鲁,庸碌常俗。妾识浅见微,与君相匹,妾实自愧弗如。
君壮志干云,心比天高,智勇皆俱。然君眼高于顶,不屑俗务,实需良侣相携,互助。
然妾质平庸浅薄。妾诸多任性妄为,不符君望。妾虽尽心竭力,然与君实难有所助益。
燕雀焉可与鸿鹄齐飞?妾既与君不配,心虽不忍,亦无可奈何。强勉无益,不如自避。
思虑良久,遂成此信,旨在与君诀别。今日之后,妾与君即是陌路之人矣!往日种种,皆已过眼烟云,不复有他。
桃之夭夭,宜其室家。妾虽有意,君却无缘。
今日之后,君且自重。即日。
读完此信,开始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甚至根本就不知道她都说了些什么。
只是淡然一笑,妄图一笑置之。
倒是有可以笑得理由。
奕晴本就是个任性胡为的人,做出什么事儿都在情理之中,我本就有心理准备才对。
包括这半文不白地文体,君君妾妾的称呼,当今之世,恐怕也只有她才能做得出来。
不可否认,起初的时候,这令我很受用,非常的受用。不光是自尊心能够得到满足这么简单,而是一种找到知己的感觉。人生在世,得一知己足矣。而且这知己,还是自己所钟情的人,自然是莫大的幸福。
可是现在,一切都成过眼烟云,随风而逝了。
这当然无法接受,肯定不是真的,一定是个梦。或者,这只是奕晴的一个小把戏而已。
她本来就是这么刁钻而不甘平庸的,她当然不会甘于平凡,而且她的性格本来就有些男性化,不会那么老老实实的去承认和接受上天给安排好的角色和身份。——这一切与我是多么的相似。
说到与我的相似,倒是我忽然间相信了这封信的内容,这并不是什么把戏,而是以奕晴的个性,必然会出现的一手。
我明白了,霎时都明白了。
虽然表面字意上,她在心中把我写的高高在上,说什么她不配我之类,不过都是安慰我的障眼法儿罢了。实际上以她的个性,会有此举是必然的。因为她需要自由,而我所能给予她的,什么都没有,包括自由。
对于一个养尊处优的女孩来说,早期的好奇心获得满足后,新鲜感完全消失后,那个极端自我中心的、不以别人地意志为转移的、不会为别人考虑的大男子主义者,被甩就是必然地了,只不过是迟早的事儿。
忽然,我觉得很自责。生不如死的自责自卑。男子汉地自尊,偏偏在这个时候,也只会再在这个时候回归和膨胀了。想想我这些日里所作的那些事儿,简直毫无尊严,没个人样。我真不如死掉算了。还有什么颜面再活下去?
如此,心底一下子凉飕飕的。
出了树荫,来到太阳底下,身上冒出了汗,心底却仍然冰冷如冰窖,失魂落魄般,慢慢走向自己地宿舍。
旁边的食堂里有了动静,应该是开午饭了,可是我一点儿也不想吃。
校园门口忽然涌进一大群人来,其中有不少是平日所不见的身影:绿色军装。
我也不管他们,他们再热闹,也与我无关。我只有冰冷。
可惜不是真地与我无关。恰恰相反,他们的人脑正好与我有关,而且是非常相关。
爬上六楼自己地宿舍,累得气喘吁吁。宿舍里已有二人,岛主、痴仔,随意得聊着什么,见我进来,纷纷问道:“情圣去参加动员会回来了?”
“没有。不是。”我愣愣的否定了,捱到自己床上躺下。
“看样子咱们宿舍就傻子一个人去了。”岛主忧心忡忡:“玩了,这么多没去的,肯定出事儿了。不知道会被怎么处罚呢。”
“没事儿。法不责众嘛,那么多人没去,兴许不会有处罚。”痴仔安慰道,同时也是自我安慰。
随后不久,宿舍门外便响起了噪杂的声音,其中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