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谁啊?”岛主笑问。
“我女朋友!”痴仔拉着她过来坐下,几分自豪的道。他们坐在了傻子和奕晴中间。
“什么时候勾到的?这么漂亮!”傻子故意附在痴仔耳边,装作小声耳语,但在场的人都能听得到。她的问话自然引得大家跟着笑。
痴仔推了傻子一把,一本正经笑道:“国经贸的,保险系的,我转系后,跟她一个班。”答非所问。
“啊?你是不是为了她才转系去的保险系的啊?老实交待!”岛主借机笑道。
“我是去旁听她们课时认识的!”痴仔解释着,笑着看那女孩。
在我们如此说笑时,那女孩也没闲着,她隔着傻子和痴仔两个人,主动跟夭夭攀谈起来,倒像以前认识。
而我身边的两个女孩,也在七嘴八舌得聊着什么,我虽没留意听,也知大意是说着本部那件“惊天血案”,洞主感叹深为校中人,却只有在报纸上刊登以后自己才知详情,而奕晴则提供了更多具体细节,以满足其好奇心。听了她的话,隐隐有种为自己有幸成为那个使事件曝光的幕后英雄而津津乐道的感觉。于是我自己也觉得自豪不已,因为我自己才是那真正的幕后“高人”。
“人齐了,服务员,可以”岛主吩咐道。
这是我第一次吃韩国料理,除了觉得程序繁多和米饭够多之外,倒也没什么新奇。到更像一次家常便饭。“难道岛主是想故意要给我省钱吗?”这么想着,我更觉不快起来。
“没有酒吗?喝点酒吧?”我向岛主提议到。
“这里只有白酒。要喝吗?我估计没人喝。所以没要。有人要喝吗?要喝得请举手。”岛主笑着探寻大伙地意见。
“你干什么?还要喝酒?”奕晴在旁边推我。要我慎重。
但我主意已定。第一个高高举起手来。
傻子摇着头。口里说着“不喝不喝”。痴仔到是很给我面子。马上举手相应。并说“白酒算什么。喝地就是白酒!”出人意料。夭夭成了第三个举起手地人。也是唯一一个女生。
见到如此情况。岛主二话不说。举起手招呼服务员:“来一瓶酒。谢谢。”
身着韩服地女服务员把酒端上来地时候。同时给每个人都准备了杯子。一场敬酒大战势在难免。而要劝说每个人都喝点酒。是岛主乐于也善于执掌地。
一番礼让后,女生中只有夭夭和痴仔女朋友要了半杯,奕晴和洞主要了一瓶可乐。傻子半杯。我,岛主,痴仔就过三巡,几个把酒言欢者皆已成了红脸关公,尤其是岛主,不知哪来的一股伤感,使他借酒浇愁的情绪更盛。竟言语间有些哽咽。
受其影响,痴仔也眼圈泛红,但酒喝得更猛了。
兄弟离别之情,在此表现得如此真实,使我丝毫感觉不到一丁点儿演戏地成分。本是看不惯这些的,也不能不受影响,再加上本来就有些不快,同时更意识到自己本该比他两个转系要走的人更觉悲哀才是,因为自己可能是要彻底地走的人。更是放纵的喝酒,同时语无伦次起来。
而奕晴虽然想阻止我。却不起作用,以至于后来仪态失尽。还浑然不觉。
最大的快乐,是那撕心裂肺般的痛苦。个中滋味,今方体会。
当时第一次喝的不省人事。
事后听人叙述,方觉当时情景的荒唐可笑。
怪只怪那顿乏味的饭,怪那儿只卖白酒。把一个本该喜气洋洋地“订婚宴”变成了另一场散伙饭。不过我也庆幸如此,不然。在听到别的不管什么人“百年好合,白首偕老”之类的祝福语恐怕更能勾起我的不快及更加的伤感。不过那时候的伤心,也只能打掉牙往肚里咽。还要强作欢颜了。一百六十多块大洋,那笔钱还剩二百整,如何花掉剩下的这笔钱,成了我新的思考素材。
第二四章
试很快就考完了,并没有遇到什么麻烦,虽然由于考试时间冲突,有过一次两小时考完两门选修课的经历,但是因为题目简单而我又答卷时间够快,结果感觉上都还令我满意。而在考试期间请客并酗酒,并没有影响到考试本身。
本来,学期结束过后应该是暑假,但是,这次却不是。
理论上说,我应该在感情上排斥这快速来临地暑假才是,因为一旦暑假到了,我就必须与奕晴分开一段日子。而现在,我们却正处于情浓火热的蜜月期,可以想见分离该是多么大的痛苦,哪怕是短短两个月的分离。实践证明,对于一份刚刚启动的感情,一个月的分离,也已如足够多的凉水,去浇灭炽热的情之火焰
但是我却并没有因为即将到来的这件事推迟了我们分离,而对其心存感激。因为这次例外,是因为军训。
军训这个词,对于那些娇生惯养而又单纯无邪的女大学生所产生地印象而言,足可与一头恐怖的猛虎相媲美,因为在那短短一个月地时间里,她们要冒着被晒黑的危险,经受一周不能洗澡的难堪,被迫去学一件一生都不可能用到的技如果真的能学到一项技能到还好了,问题是根本就纯粹是一场费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