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不是随风飘过一丝丝难闻的气味,打扰着“秉烛夜读”的我。使我分神。其实是根本就无法集中精神。
书上的英文字,大部分都是懂得。凭着对中文版地记忆去猜文中地意思。完全没问题,但是却事与愿违,根本是买椟还珠,读跟没读一个样。
明知道回头睡觉也是睡不着,于是坚持着。
不知过了几时,隔壁宿舍的同学小黑出来上厕所,回头经过时,热心地翻开我手中的书封面,问:“什么好书?”
“红与黑。”我说。
“英文版?你真强!这么晚了不睡觉就为了读这个书?”
“我是睡不着。”
“什么事儿这么兴奋?”小黑随意地问了问,就回自己宿舍睡觉去了。这家伙虽然长得黑,却有着一颗公正的“红心”,不属于同窗中那些戴着有色眼镜的“高等”人种,所以我也不会感觉到他对我深夜读英文名著有什么藐视之嫌。如果是别的“没落贵族”情结严重的家伙,比如张阔之流,看到这一幕,大概会从心眼里不屑,说我是“假惺惺,做样子”吧。
只到勉强读到了Mornn(第十六章:凌晨一点钟),欣赏完了于连如何“冒险”闯进马蒂尔德的闺房,实现了自己的“爱情征服”计划,我才合上了书本。回屋睡觉。
清晰地记得该章节马蒂尔德最后问自己:“dntIlovhim?(我不爱他吗?)”不仅有些为这对可怜的活宝遗憾。而这遗憾,很快就转化成了对自己的。
说于连和马蒂尔德是一对“爱情活宝”,是因为他们的所谓“爱情”,实际上只是一场追逐虚荣的游戏,也就是所谓的头脑之爱。就如古代中国的年轻诗人,喜欢“为赋新词强说愁”的感觉,实则只有“愁”的表象。而头脑的爱情,也是如此,只不过挂着爱情的表象,其实里面装满的只是虚荣。
他们都把情场当成了战场,把爱情当成了战争,结果在里面虽然战无不胜,却回头发现根本就一点也不幸福。因为早已偏离了爱情的本原,爱情本该是至诚心灵的纯洁召唤,一点夹杂上了战争式的“阴谋诡计”,也就成了缘木求鱼,就是所谓头脑的爱情。用头脑和思想去感受爱情的味道,那幸福便是乏味的,也是假冒的,经不起时间的考验,实则是自我折磨。
忽然发觉,自己何尝不是中了这种魔咒。
因为不相信爱情,便掩耳盗铃,首先蒙上了自己的眼睛,开始工于心计,所追逐的,其实只是自己的虚荣。回头就想,自己对朵朵或者对雪妃甚至对yucca,那个才是真正的爱情呢?不含杂质的完全心灵的召唤。没有额外的计较,结果答案却是:不确定。
因为谁给我带来的,都是开心和快乐,都是眩晕的幸福,可是,我已经分不清,到底哪个才是发自内心、不含杂质的,是本来就是那样幸福的,而不是感到的幸福。结果却不明朗,说不清,想不透。
或许还是不要去想了,顺其自然的好吧。
可是总忍不住要去想,以至折磨得自己睡不着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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