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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圣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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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卷 命犯桃花 第五章 异常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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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爱恋的同时又想保持清醒是不可能的。——爱情名言

    说归说,能见美人一面,虽然相见不如怀念,但还是想见啊。

    所以我下午去的很早,辩论会就是在一个大教室里,前面临时安排了几张桌凳,桌子上摆上纸牌,上面写着辩手的名字,几个人在上面收拾。我不喜欢热闹,所以跑到了最后一排的角落里去。教室里还没有几个人,大家都在安静的看书。拿出一本书来随便翻着,发现桌子上刻了几行字,笔迹刚劲有力,应该是出于男生之手。

    “我爱你

    可是我不敢说

    我怕我说了

    我马上就会死去

    我不怕死

    我怕我死了

    再也不会有人像我这样爱你”

    看了这些,禁不住失笑。托尔斯泰说,幸福是那么一致,而不幸则各有各的不幸(大意是这样)。在大学里,失意的男人们肯定不会同意这样的论调,因为他们的不幸是如此的相似。从这首小诗来看,也颇合当代爱情的一般套路。大凡感人的小说,往往是在最最吸引人之处,忽然写死了男主角或女主角。如此的悲剧效果才能震撼人心,所谓把美的东西活活的撕毁给人看。不该怪作者太残忍,要怪就怪当代的人们太残酷,因为不把主人翁写死,就无法起到震撼人心的效果,书就没人买了。想着这些歪论,书自然是看不进去了,同时不料睡意来袭,于是伏在桌上睡的一塌糊涂。

    隐隐约约中感觉到我的旁边和前边都坐上了人,听到脱衣服的声音,掏书的声音,似乎还有低低的笑声,应该是那种掩口而笑,因为怕被人听见。笑声从前面传来,但是身边的人似乎打了前面的人一下,应该是几个女孩,我意识到。看来我要交桃花运了。

    忽然间想起什么来,我猛地坐起,不料吓的旁边的女孩一声娇叫。

    前面两个女孩也回过头来看,我一下子神智清醒了许多,因为我再次看到了那双熟悉的眼睛。

    原来前面的女孩里竟然有一个是她。

    “柳永是吧?”身边的女孩没好气地问,脸上带着坏笑。

    我这才发现她居然是被我用篮球砸到的那位。

    “啊?我很出名吗?你怎么知道的?”我的确有点奇怪自己的名气。

    “你用篮球砸我还没跟我道歉呢!”她的眼里还有怒气。

    “大姐,那只是一个事故,我不是直接故意,也不是间接故意,所以我不应该负有责任!”我临时做起了自己的辩护人,一本正经的模样。

    “你砸了人还有理了!”旁边那女孩已经被堵得说不出话,前面的她的一个姐妹转过头来为她打抱不平,我记起来这就是那个要没收我们篮球的大姐大。

    这个时候,她也转过头来看我,我感到脸上一阵灼热,心在突突的跳。

    紧张使我的话也说的支支吾吾,“呵呵,不好意思,我道歉还不行吗?”说这话时一定满脸通红吧,因为我看到面前的三个女孩已经忍不住笑了。“大男人家的,还害什么羞啊!”大姐大仍然不饶人的说。我觉得脸更热了,她却回转身看书去了,不再管我这边。

    我觉得放松了一些,随便跟身边的女孩说着什么。我得知了她并不是所谓的哲学系二辩,一定是傻子那个白痴把人弄混了。

    辩论会开始了,题目是“大学生谈恋爱是利大于弊还是弊大于利”,哲学系是正方,我们系是反方。辩论会主席是辩协成员阎亮,此时西装笔挺,显得有点滑稽可笑,这家伙是我们系的人,不知道会不会有所偏向。

    辩论会整个水平原始,正方一辩为求脱稿,结果卡了壳,使她那本来准备好的中学生作文没有流利、及时的背诵出来,结果开门不红,前景不妙。而反方一辩则老老实实的拿着自己的作文念了一遍,可谓声情并茂,不时的作着手势。二人都获得了热烈的掌声,因为底下是两个系的观众,自然要支持自家人,尽管他表现平平,也要鼓掌鼓励一番。双方二辩开始批驳对方观点,我注意了一下哲学系二辩同学,长得慈眉秀目,还算有几分姿色,也是短发,难怪傻子会误认,口才的确不怎么流利。接着是自由辩论,大家简直就像是在吵架,不停的有人指着对方口里喊着“对方辩友……”却没有下文。总体下来,反方优势逐渐明显,只见我们系的三辩同学引经据典,不时的把两手一举:“给个理由好不好,拜托!”这是学周星驰,倒也惟妙惟肖,赢得一阵阵掌声和喝彩声。最后四辩陈词,大家又都各自拿出事先准备好的作文念了一通。我们的四辩朗诵水平明显又高出对方一筹,只见她长发飘飘,声音甜美,单凭她娇好的形象和气质也能赢得下面男观众们强烈的仰慕和支持。这女孩好像叫辛欣,我模模糊糊的记得,应该也算得上我们系的美女之一吧。

    四辩演讲完毕,掌声过后,阎亮宣布辩论会结束,几个评委出去讨论结果,下面观众向几位辩友提问。前面举起了不少手来,阎良指了一个男生,那家伙抓着头皮站了起来。

    “我想问问反方四辩,你口口声声说大学里谈恋爱弊大于里,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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