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历史为各色各样的人物提供了表演的场所。人们根据不同的角色,给活动在历史舞台上的人物冠以不同的名称:明君、暴君、昏君、直臣、奸臣、清官、贪官……。正是有了这众多的形象各异的人物活跃在历史舞台上,才演出了一幕幕生动的历史活剧。
清官和贪官是人们议论最多的话题,也是历史上文学作品中表现最频繁的内容。我们从二十五史中选择了一些清官和贪官的传记编成此书。介绍给读者,希望通过反映这样一批有代表性的典型人物,使读者从一个侧面去透视历史。从而得到启迪和借鉴。
清官和贪官是相对而言的。史书中所谓的清官,有两种含义,一种是指地位显贵、政事不繁的官职;另一种是指那些公正廉洁、克己奉公的官吏。这里讲的则属于后者。贪官则指那些贪得无厌、损公肥私、鱼肉百姓的官吏。
历史上的清官虽然有着各自不同的政绩,但从他们身上却表现出共同特点。这就是:对工作,能够勤于职守。对自已,能够廉洁奉公。同时敢于为民请命,替民伸冤,为民做主。因此,他们当中的很多人被当对的百姓称为“青天”,包拯、海瑞当属其中之佼佼者。清官中的相当一些人是皇帝、百官、百姓皆称赞者。有些则是上官压制,皇帝不信任,甚至遭到革职、下救,然而百姓却极力称颂之。可以说,百姓的认可是历史上鉴别清官的一个重要标志。因为清官的共同之处在于他们能够在某一方面或某地区实实在在地为百姓做几件实事、好事,能够在某种程度上反映人民的愿望和要求。因此,人民赞颂清官,推崇清官,爱戴清官,欢迎清官。
贪官则与清官相反,他们贪得无厌,鱼肉百姓,无恶不做。在他们掌权的部门或地区,总是搞得乌烟瘴气、吏治腐败、民不聊生。历代有作为的帝王及有识之士总是要抑制贪官,惩治贪官。而广大人民群众则更是反对贪官,嫉恨贪官,唾弃贪官,多次农民起义都是从杀贪官开始便是最有力的证明。因为贪官的所做所为更集中体现了封建统治阶级对农民的压迫和剥削。贪官和百姓之间的矛盾,是两个对立阶级矛盾激化的表现。贪官大多不得善终,有的被农民所杀,有的被封建政府所惩治。当然,也有个别得意于一时,死后遭到唾弃而留下恶名者。
清官和贪官,并非人们随意加给他们的美名和恶名,而是根据他们的行为给他们做的结论。对绝大多数的清官和贪官来说,结论是公允的。历代史官在修史时对清官的赞颂和对贪官的鞭挞,尽管有各自的观点和衡量标准,划分得不尽一致,但从今天的眼光来看,基本上还是反映了那个时代的共同看法。清官和贪官的出现作为一种政治现象是客观存在,修史者不可能完全摆脱社会形成的共识而违背众意。毫无疑问,不管是清官还是贪官,他们都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但是,由于他们的所作所为给社会带来的直接后果截然不同,对百姓的影响也有着天壤之别,因此,社会对他们的评价也就截然不同。从某种意义上说,清官和贪官的认定,更多地反映了人民群众的意见和看法。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由于左的思想的影响,对清官和贪官有着错误的看法,特别是对清官,似乎是越“清”越坏。因此,清官不许提,清官戏不能演。因为按照左的逻辑,清官既然是剥削阶级的代表人物,就应统统列入打倒之列。有这样两种观点:一是认为“清官比贪官更坏”。这是对历史的歪曲,是毫无历史知识的表现。这种观点早已被人们所批驳,这里就不多说了。
另一种观点认为清官完全出自伪装,是以假象欺骗百姓,掩盖其剥削实质,以便更有利于剥削人民,为统治阶级服务。不错,无论是哪个时代的清官,都是统治阶级中的一员,他们都要为巩固自己的统治服务。但是,历史是复杂的,不能简单地用一加一的公式去套用。对具体的历史事件、具体的历史人物进行客观的、实事求是的具体分析是唯物史观最基本的要求。衡量一个历史人物的功过,主要是看他对社会的进步起了促进作用还是阻碍作用。而衡量社会进步的重要标准则是生产力的发展。试问,在人民相对安定的条件下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还是贪官横行、民不聊生的情况下有利于生产力的发展呢?结论是不言而喻的。作为清官,即使是为统治阶级服务,但他们推行的政策和措施同时也有利于社会的进步、人民的安居、生产力的发展,这个客观作用也是不容否定的。
再者,认为清官的所作所为完全出自伪装,是企图骗取人民的信任,这是缺乏历史根据的,是站不住脚的。从思想意识上去考察,在清官们的治民思想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中国传统精神心态是一种“为天地立志,为生民立道,为去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张载:《语录》)的入世开拓精神,是“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和“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高度的社会责任感,是“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孟子·滕文公章句下》)的大丈夫气概。这在众多清官的身上有着不同程度的反映。中国古代出现的“民本”思想是造就清官的思想基础。一些统治者和思想家对“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道理领会颇深,因此,他们把“为民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