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鹤亭鲸吞挥霍1000万元始末
作者:刘志武
第一章小国之君作恶天龙
1989年9月,49岁的谢鹤亭走马上任,当上了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总经理兼党委书记。上任第一天,谢鹤亭在其极尽豪华的办公室挂上了一幅装帧精美的书轴,其内容是唐代大诗人李白的《将进酒》。“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天生我材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不知是附庸风雅还是将它当成座右铭,短短几年的时间,谢鹤亭在香港玩女人万金买笑,在澳门进赌场下注惊人,结果,一个好端端的国有企业竟然被他“吃”垮了。1999年3月24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谢鹤亭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先让我们将镜头摇回到1988年,当时,谢鹤亭是广东省食品企业集团公司分管政工、人事的副总经理。在市场大潮的冲击下,“政工饭”不那么好吃了,为此,谢鹤亭多次发牢骚:“搞政工没有什么油水可捞。”1989年9月,谢鹤亭荣登总经理兼党委书记宝座后,决心小试锋芒,品尝一下权力的味道。谢鹤亭上任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洗心革面,将公司名称换成“广东天龙集团公司”。适应市场经济需要,换个名称也无妨,按照国有企业改制的习惯做法,像这类“翻牌公司”一般都取谐音。为什么谢鹤亭取“天龙”二字为公司命名?后来,谢鹤亭在一次谈话中,不经意地说道:“我是1940年生人,属龙。”天马行空,独来独往,放荡不羁,谢鹤亭执意要将国有资产挂在他的名下,这“天龙公司”四个字就是一个信号。原来如此!
随意提拔干部,是权力;随意处罚职工,也是权力;张口一言堂,是权力;闭嘴众无声,也是权力……遗憾的是,这是权力的当年,这是权力的旧船票,这是权力在二十世纪五十年代至七十年代的辉煌。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广东人率先告别“官念”,当时流传甚广的一句口头禅是,家长教育孩子时常常会说:“你要不听话,将来让你当干部。”很精明的谢鹤亭已经意识到:权力正在偷换概念。有能力的人你不提拔,人家可以炒你的鱿鱼;有错误的职工你严肃处理,人家可以翻身一跃跳进商海……“单位所有制”已经成了历史谈资;“人才流动制”是新时期新人类的生活主页。存在决定意识,正是这种存在决定了,权力正在由名义上的管理国有资产变成实际上的使用国有资产。相对的权力能够获得相对的“好处”,绝对的权力能够获得绝对的“好处”,在国有企业里,官职的大小决定了捞取“好处”的多少。正是出于这种想法,谢鹤亭决心“人生得意须尽欢”,趁着无人监督“总经理兼党委书记”的机会,快捞猛捞狠捞,不捞个它盆丰钵满誓不罢休。话容易说,做起来很难。由于职业的原因,谢鹤亭要经常往返于粤、港、澳三地。个人随身携带的现金,是出入海关时必须申报。因海关对不同币种出入境的额度有严格的限制,谢鹤亭觉得“很麻烦”。于是,谢鹤亭以“日明实业有限公司”的名义,在香港注册了一家天龙公司的子公司,自己挂帅当子公司的“董事长”。公司成立了,等于银行立了账户,出入海关再也不必携带现钞了,遍布香港大街小巷的“自动柜员机”就是谢鹤亭的“流动钱包”。
1994年5月,自称“累得够呛”的谢鹤亭决定“潇洒走一回”。尖东地区是香港著名的欢场,夜总会、“一楼一凤”、“应召女郎”、“桑拿冲浪”、“午夜激情”……的灯光招牌比比皆是。香港的夜总会,不同于内地后来如雨后春笋般拔地而起的夜总会、卡拉ok歌舞厅,香港的夜总会规格与档次很高,除俗称的“妈咪”外,还有“公关”、“咨客”、“导引”……等不同职务区分,按“接触实质”,有“买钟”与“买春”之分;按“服务品种”,有“北姑”、“南妹”、“娇娃”、“老泼”之分。注意,这里的“老泼”不是“老婆”的“婆”,也不是“泼妇”的“泼”,而是“泼辣”的“泼”,即“辣妹”。年已54岁的谢鹤亭,嘴里叼着一根牙签,意满志得地走进一间灯火辉煌的夜总会。
第二章遇见北姑心荡神摇
谢鹤亭走进夜总会,“妈妈桑”迎面走来,将谢鹤亭导入一包厢雅间。“妈妈桑”问:“找个小姐,老板?”谢鹤亭问:“漂亮吗?”“妈妈桑”说:“当然漂亮,纯情少女呀!不知您是要北姑还是南妹。”谢鹤亭说:“漂亮就行。”“妈妈桑”混迹江湖多年,既接待过派头十足的百万富翁,也喝斥过一文不名的无赖瘪三,因而对淫棍色狼的心态了如指掌。看谢鹤亭的派头,“妈妈桑”投石问路:“一个来自北京的少女,舞跳的蛮好,您喜欢吗?”谢鹤亭说:“可以。”说着,“妈妈桑”叫来了杨小姐。杨小姐年方18岁,土生土长的北京人,她斥巨资买了一张单程赴港证,为捞回本钱,来到香港便进了欢场当陪舞小姐。杨小姐粉面桃腮如花似玉,魔鬼身材标准三围,谢鹤亭一见其人其貌,当即眼睛放亮心荡神摇激动得手颤腿软。此时,“妈妈桑”已经知道了谢鹤亭的身份,吩咐左右并暗示杨小姐:“这是个酸姜竹,一定要好好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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