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江苏省委副书记、省纪委书记曹克明看到省纪委信访室报来的第六期《信访情况》后,大吃了一惊。他揉了揉由于长时间批阅文件累酸的双眼,又重新仔细阅读了一遍。
这位纪委书记人称“反腐败斗争的勇士”,瘦削的身材、有神的双眼、利索的举止表现出一种敏睿、果断的魄力和气质。在他直接负责和领导下,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近年来接连查处了一系列在全省乃至全国有一定影响的大要案,并在全省反腐败斗争、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中发挥了独特而突出的作用,作出了巨大贡献,得到中央纪委、江苏省委的充分肯定和表扬。他本人也在全省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拥有非常高的威望。
此刻,他紧蹙的双眉又表示发现了重大情况。
时值盛夏,火炉一般的南京城,热浪一阵高过一阵,烤得人从心里往外冒汗。窗外的蝉鸣一声紧似一声,催得人心躁。然而此时曹书记的耳边,却好像响起了另外一个更加催动人心的呼救声。
呼声来自摆在面前的《信访情况》。上面报告,6月21日信访室收到一封署名“江阴市深受其害的单位”的举报信,反映无锡新兴实业总公司总经理邓斌,在其后台老板、北京兴隆公司的支持下,在无锡、江阴等地招摇撞骗进行集资,仅江阴市就有26家单位巨额集资款到期未还,金额高达10多亿元,给当地造成严重后果。信中还列举了江阴市24家单位向新兴公司集资的详细情况。看着看着,曹克明同志心中不由升起一股怒火。信中反映金额之巨、情况之紧急,引起了这位嫉恶如仇、执法公正的领导干部的高度重视。
需要指出的是,当时省纪委正在抓紧查处另外几起大要案,工作压力大,办案人员紧张。然而,这封信中显然隐含着更为严重的事实,如若情况属实,拖延一天都意味着危害扩大一步。
刻不容缓!他马上挥动手中的笔,在《信访情况》上指示:请奎顺同志迅速安排一室了解一下,如属实,立即向省委汇报。时为1994年6月23日。
曹书记批示中的“奎顺同志”,是指分管案件检查工作的省纪委常委季奎顺(1994年12月任省纪委副书记)。这位同样果断利索、雷厉风行的“办案专家”看到批示后,当即找到分管无锡片的案件检查一室的负责人研究,马上抽派2位同志赴无锡,对信中反映情况进行初步核实。
6月29日,核查人员抵达无锡。一个星期后,两位同志风尘仆仆赶回南京汇报:举报基本属实。
经过对举报信中提到的江阴市16家单位的筹资情况进行抽查核实,发现总金额已达4.68亿元,与举报数字相差无几。另据进一步了解,新兴公司还在无锡县、张家港市、南通市、淮阴市乃至省外筹集资金,初步估计在10亿元左右。
更加严重的是,新兴公司已无偿还能力。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此类诉讼案39起,对其中24起作了调解处理。按调解规定该公司在4、5、6月应履行归还金额2900万元,而该公司目前只履行了450万元!
当地有关方面曾向北京兴隆公司上级主管部门交涉,要求新兴公司提供有关帐务,以便查清集资金额,解决欠款纠纷。然而,该公司却致公函说,“新兴公司除完成经济工作外,还要完成局交办的业务工作,不便提供公司帐务细目”。后来,兴隆公司董事长李敏等3个来无锡,答应调1亿元资金过来,但一直未见踪影。
新兴公司的集资款到哪里去了?有人说被兴隆公司调走了,有人说被邓斌搞到国外去了。众说纷纭,尚不能断定。但由此而引起的严重后果是,参加集资的单位、个人都面临着灾难!
曹克明和省纪委其他领导同志听到汇报后,再次感到了这起事件的严重性。决定立即向省委报告。
7月13日,第209次江苏省委常委会听取了省纪委的汇报,决定由省纪委、监察厅牵头,组织公检法机关的同志,会合当地有关部门,进一步把情况调查清楚,然后向中央汇报。当天晚上,曹克明、季奎顺同志共同研究了调查方案,并召集检察院、公安厅等部门负责同志,向他们通报了省委决定。
7月14日,由省纪委、监察厅、检察院、法院的7名同志组成的调查小组成立,由季奎顺同志负责。第二天,7名同志分乘两辆小轿车离开南京,直奔无锡。一场激烈的战斗打响了。
果断出击
季奎顺同志带领调查组到达无锡后,与现任市委书记洪锦淦等无锡市有关负责同志交换了意见,迅速展开了调查。他们找来许多集资者和一些对邓斌不满的新兴公司内部职员,初步掌握了新兴公司和邓斌的背景情况。
新兴公司财务帐册,是了解集资真相的关键凭证。然而,当调查组通知新兴公司提供帐册资料时,其一位负责人却面露难色:邓总不在家,我们作不了主,必须请示北京领导和邓总同意之后才能提供。
其实,已经有人向正在深圳躲债的邓斌通知了省委调查组进驻无锡的消息。兴隆公司总经理李明、副总经理韩万隆等人已到深圳与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