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3年12月8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第一起诉新兴公司“借款”不还纠纷案件起,到1994年7月江苏省委派驻工作组,江苏省各级法院共受理此类案件62件,涉案资金达2.5亿元。
省高法在受理诉讼后,曾派人到无锡冻结了新兴公司的三个帐户,却发现帐上只有2万多元。
越来越严重的局面引起了无锡市委的重视,有关领导指示,限制邓斌出国,防止其外逃。并决定由法院出面与北京兴隆公司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协商解决办法。
连续三年表彰邓斌的北京兴隆公司上级主管机关,却没有哪位领导能搞清新兴公司到底欠别人多少钱。
邓斌生怕吓跑了支持者,对他们声称公司债务只4亿元,但仍拥有6亿元的债权,资大于债。
直接负责下属企业工作的李敏一手遮天,向上级汇报说:关于新兴公司向社会集资一事根本不存在,只是合作经营;利润过高的说法也站不住脚;新兴公司资不抵债的说法是错误的。
7月份,兴隆公司上级部门的一位领导率领李明等人到无锡,亲自与当地有关领导协商新兴公司还款之事,并表示“一定对新兴公司之事负责,砸锅卖铁也要还钱”。然而,当无锡市法院的同志根据初步掌握的情况,告诉他们新兴公司欠款已达10亿元时,这位领导脸色陡变,扭头看着随从的李明,李明强作镇静,坚持说没欠这么多,只有5或6亿元。他们只在无锡停留了一天便匆匆走了。
随后,邓斌为了躲债也以催讨欠债为名溜到了深圳,躲起来了。这个作孽多端的害人精留下的,是深重的灾难……
光明之桥
乌云终究阻挡不住阳光的照射;正义,永远是我们社会的主流。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邓斌一伙掀起的非法集资浊浪尽管来势汹汹,但它终究不能阻挡社会大潮的前进。就在其最猖狂时期,无锡市仍同全国的形势一样,政治、经济主流都沿着党中央方针指引的轨道发展、前进。尤其使人欣慰的是,在非法集资狂潮的冲击下,无锡市一大批大中型国有骨干企业经受住了考验,没有一家卷入这股污泥。江阴市华士镇华西村,是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农村的一个样板。邓斌当然知道,若能将华西拉到集资行列中来,定会给新兴公司的骗局罩上新的光环。于是,她不惜“屈尊”四访华西游说,许以高利之外又作出投资承诺。然而,华西村党委书记吴仁宝每次都予以断然拒绝,他说:“华西人想发财,但不想发横财。”邓斌碰了一鼻子灰,只好悻悻地自我解嘲说:“华西人太骄傲自满。”事后,华西集团总经理吴协东对笔者说,邓斌的图谋在华西不能得逞并不奇怪,因为华西有“守法、守约、守信”的经营方针和多年形成的一整套民主决策、科学管理制度作保证。
无锡县前洲镇西塘村,早就富名在外,去年产值高达8亿多元。它自然也是犯罪分子觊觎的对象。谈根发凭借着与该村党委书记唐涌祥比较熟悉的关系,四次找上门来,竭力动员西塘村参加集资。唐涌祥说:“我们村拿个把亿资金没有问题,但我不上那个当。新兴公司作什么生意能赚那么多钱?现在搞实业,年利10%就非常好了,邓斌给60%利,说是效益好,拿经济头脑来分析分析,这是绝对不可能,万万不可能的!”正是出于对经济规律的把握,唐涌祥不仅坚持不出资,还一语道破邓斌一伙的用心:“你想她的利息,她想你的本钱!”
金城湾开发总公司是邓斌的发迹地之一,作为“金城湾”所在地的领导,无锡县东绛镇大桥村党支部书记侯宏志同邓斌及无锡县政协副主席、“金城湾”总经理倪品良接触的机会当然很多。邓斌等案发后,许多老朋友都担心侯宏志和大桥村会卷进去,谁知“近水楼台”就是没“得月”,倒不是邓斌、倪品良“兔子不吃窝边草”,几年中他们的游说不计其数。但正因为靠得近、接触得多,侯宏志对邓、倪的真实为人比较了解,不仅不同这种信不过的人做生意,还一步步地疏远了他们。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为谋。
正是因为正义永远占据着社会的主流,我们才会拥有一个走向明天的“光明之桥”。这一切,更预示着邓斌一伙必遭正义的惩罚,必走向他们自己挖掘的坟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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