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弥天大谎的破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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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中介人”及其后台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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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振家当真跟着谈来到街上精品店,让谈掏钱给买了一双

    这位检察长就这样穿上了高档皮鞋,却步入了犯罪泥淖。

    谈、丁、高间的权钱交易,只是非法集资浊流中的几滴脏水。案发后,谈根发一次交待出的行贿送礼名单上就有90多名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干部。

    倪品良和他的“事业”

    邓斌的奇迹般崛起,一时间引起了多少商海中的“弄潮儿”艳羡、妒忌。她的第一任“靠山”倪品良就是其中一位。

    想当初是他赐给了邓斌步入商海的机会,也是在他这棵大树庇荫下,邓斌才开始了“集资生涯”。如今,他为能从邓斌那里求得一杯羹,还要反过头去巴结、讨好邓老太,以所谓的“业务费”、“出差补贴”等等,向她“进贡”。这难免会引起倪老板心中的某种不平衡。其实这种不平衡在倪品良心中积蕴已非一日了。

    自1985年1月,倪担任无锡县金城湾开发总公司副总经理(后被任命为总经理)起,他率领众人艰苦创业,在这种荒凉的土地上,建起了钢材市场、商业大厦以及写字楼、居民开发小区、宾馆、休养所等等共50多万平方米的现代化建筑群。斐然政绩使他一次一次成为新闻人物,为此他还特意命人搜集所有宣传他的文章,整理出版了一本厚厚的书——《倪品良和他的事业》。

    然而,眼看着社会上的一些小老板、厂长、经理暴富起来,相比之下倪总觉得自己有些吃亏。尽管他的头上戴着“改革家”、“省劳模”、“十佳新闻人物”等等桂冠,位居无锡县政协副主席之位,但荣誉和职位终究是虚的,眼看再过几年就要退休,到那时也许连车都用不上了。他想为自己退休之后的生活做好准备,积蓄一些钱,买辆车。于是,这位当年带领农民改革创新时曾理直气壮地说“我一不为做官,二不为发财,唯一的信念是想让农民过上富裕生活”的倪品良,此时却信奉起了“有权不用,过期作废”,“抬头向钱看,低头向钱看,一切向钱看”的黑话,终于背弃了自己恪守了大半辈子的信条,开始了他的第二次“创业”。

    这次“创业”的基本思路是“权钱交易”。

    满腔热情投入第二次“创业”的倪品良,当年曾不断闪现出改革、创新“火花”的头脑,如今却成了一个贪婪的“黑洞”;敏捷的反应、睿智的思维,反成了他攫取不义之财的本钱。

    几乎是与邓斌非法集资活动同步,倪品良在他的“新事业”的道路上也越走越远,越来越疯狂。他几乎成了一个见钱眼开的“敛财奴”。

    现在他与邓斌可算是臭味相投,一丘之貉。两人之间的关系也最终确定为“互利互惠”的利益同盟。由于在新兴公司有集资,倪用公款时常给邓好处费,共计18万元之巨。而邓斌为了与倪继续保持“良好关系”,利用金城湾响当当的招牌为集资扩大影响,也先后用集资款给他送去1万元现金、1万元港币及金砖2块、钻戒一枚。此外,倪的儿子生病,倪本人做寿,邓也不忘送去礼金,计3万多元。

    在倪品良全身心的投入下,他的第二次“创业”也取得了“丰硕成果”。据后来查证,倪共受贿人民币31.95万元、港币1万元、美金5500元,及彩电、冰箱、金器等物品价值人民币50493.53元;贪污公款15.569万余元;非法所得人民币171693.6元,金砖一块,珍珠塔一座,红木家具13件。

    然而这次“创业”却最终导致了倪品良的“人生悲剧”。因为这是一场出卖党性、出卖灵魂、出卖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危害社会的罪恶!

    案发后,倪品良说:“我有光辉的历程,也有悲惨的结局。”“我的一生留下了两笔财富。一是改革的经验与金城湾的成就,这是事实;二者就是我的堕落的过程,这是一个反面教材,也是事实。”

    红与黑的反差,功与罪的对比,就这样浓缩在一段短暂的生命演出中。只可叹,这出自编、自导、自演的“人生悲剧”竟收场于一个弥天大谎的破灭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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