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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反贪大案系列——惩治国家首脑贪污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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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总理任职几个月涉嫌行贿失宝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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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里拉(约20万美元)。这对贝卢斯科尼来说是又一重大打击。7月27日,在米兰检察院向保罗发出拘捕令时,保罗却神秘地失踪了。全国舆论为之大哗,增加了人们对总理的指责,7月29日“失踪”两天多的保罗又突然出现在米兰检察院,向检察官自首。但人们对总理是否清白却越来越怀疑了。

    为了缓解在处理公私利益的问题上出现诸多矛盾和紧张关系,使自己从菲宁韦斯特集团问题中解脱出来,贝卢斯科尼于7月29日宣布断绝他同公司的关系,并向斯卡尔法罗总统提交了一个“委托管理菲宁韦斯特集团”的方案。根据这一方案,总统、两院议长和反托拉斯机构可联合任命一个委员会,对菲宁韦斯特集团进行监督。贝卢斯科尼称这是一种“彻底的、新颖而公平的”解决办法,可以在他作为政治家角色和商业王国之间修筑一面“穿不透的墙”。

    但是,斯卡尔法罗拒绝了这个方案,他认为“从宪法的角度讲,我无权任命监督委员会来监督菲宁韦斯特集团的经营。”北方联盟书记博西也公开表示:“这个方案根本站不住脚,尤其是在担保问题上站不住脚,必须在管理者和需加托管的财产之间划清界限。”

    而以左翼民主党为首的反对党则要求贝卢斯科尼全部或部分出售他在菲宁韦斯特集团的股权,认为这才是真正的解决办法。但为贝卢斯科尼拒绝,他声称“我决不会让步。意大利宪法没有授予任何人剥夺他人产业的权力。”在议会接受质询时他强调“企业经营自由不能碰”,“工作自由不能碰”,言下之意,他既要当总理又要当老板,目的只是要“冻结”老板的身份。

    由于贝卢斯科尼的双重身份并不违反宪法以及其他法律,而各党派并不打算提前大选,贝卢斯科尼得以继续担任总理。但这个上台时被誉为“罗马新神话人物”的贝卢斯科尼却声誉大损,据民意调查显示,贝卢斯科尼及其领导的意大利力量党在选民中的信誉已陡然下降了约18至20个百分点。

    在职总理受传讯

    1994年11月22日,贝卢斯科尼在意大利南部城市那不勒斯主持为期三天的打击有组织的跨国犯罪活动世界部长级会议。面对来自138个国家的代表,贝卢斯科尼慷慨激昂大声疾呼,必须坚决对付跨国犯罪活动,必须斩断伸向全球的犯罪魔爪,决不容许犯罪集团腐蚀政界领导人。

    具有讽刺意味的是,就在当天米兰检察院向贝卢斯科尼发出传讯通知,要求他亲自到法庭接受讯问。接到传讯后,贝卢斯科尼立即返回罗马,就传讯问题发表电视讲话,他毫不含糊地说:“我没有贿赂过任何人,我的良心是清白的。我拿我的孩子性命担保,没做这种事。”他说,他的公司不是犯了行贿罪,而是遭到了税务警察的勒索。“这一消息在不恰当的时候披露,是有人存心要我难堪。我将冷静地处理好这件事,除非议会投票对政府不信任,我决不辞职。”他还强调说,决不允许以诽谤方式滥用司法权力来扼杀民主的首要原则。

    朝野各党就此纷纷表态。执政的意大利力量党和全国联盟领导人表示相信总理是清白的,坚决站在总理一边。而在野党则认为,尽管接受调查并不意味着犯罪,但作为政府总理,贝卢斯科尼公私不分,应该立即辞职。

    事实上,据报道贝卢斯科尼已涉嫌多起行贿违法案件,此次受到传讯,只是事态发展的必然结果。

    1994年7月,菲宁韦斯特财务部经理夏夏和总理胞弟保罗被捕后,向司法当局交待了行贿事实,并承担了责任,但人们仍对贝卢斯科尼在行贿案件中究竟扮演何种角色表示怀疑。米兰检察院传讯贝卢斯科尼总理理由是他事实上仍然掌握菲宁韦斯特集团的活动,涉嫌向税警行贿,必须接受检察院的审查。10月初揭露的“泰莱皮乌案”,贝卢斯科尼涉嫌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所谓“泰莱皮乌案”,即泰莱皮乌电视台案件。泰莱皮乌电视台成立于1990年10月20日,是一家收费电视台,后来被菲宁韦斯特集团买下。政府实施反不正当竞争法案后,菲宁韦斯特集团依法只能保留10%的股份,其余的卖给了贝卢斯科尼的9位朋友。1991年当泰莱皮乌公司的资本增加到1500亿里拉时,这些人出售了股份。新进入公司的股东有一家德国电视与出版公司,一家卢森堡国际电讯公司,原股东之一路易吉·克利克说:“国际电讯公司和另一家公司的背后是谁,我不知道,我一直同贝的集团洽谈的。”据1994年4月28日被捕入狱的税警纳诺基奥交代说,在审理泰莱皮乌公司股份时,他曾收到2500万里拉(约15万美元)的贿赂。经调查,卢森堡国际电讯公司拥有泰莱皮乌公司的25%股份,后来一家南非公司想购买国际电讯公司的股份,但出面谈判却是贝卢斯科尼及其全权代表奥利弗·诺维克。如此,米兰检察官就怀疑贝卢斯科尼实际上控制泰莱皮乌公司的股份超过10%的限额,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米兰检察院调查的另一条理由是,根据举报,菲宁韦斯特集团违背了广播电视法的有关规定,强迫该电视台宣传贝卢斯科尼的所谓“政绩”,并索取3万美元用于行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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