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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反贪大案系列——惩治国家首脑贪污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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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秘密资金”揭开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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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检事3名及所属职员,国税厅、银行监督院职员等共92人投入了这一事件的搜查工作。

    关于秘密资金的性质问题,卢泰愚以自己是国家最高责任者、执政党总裁,需要支援政党活动、保障各种选举中的稳定议席,为管好国家而需照顾被社会忽视和遗忘的角落等为由,筹措这笔资金并将企业代表给予的金钱都称为“统治资金”。

    鉴于“统治资金”这一用语没有被普遍使用,也无法律依据,因而应以此事件资金的性质、形成方法及经过等为基础,进行判断。由于这次事件的情况是与国家特定事业的承包有关,是作为总统权力和行使影响力的代价而提供的金钱,因此,总的说来可以看作这是与企业经营有关的、要求予以照顾和方便的状况下提供的金钱。

    卢泰愚在任期间,收敛了4500亿元以上的巨额资金。将它用假名、借名分散储蓄,并进行了洗钱活动,还有相当一部分资金伪装成不动产,或变相贷给企业等,是作为个人用途而使用的。尤其是有近2000亿元的巨额剩余资金,从离任后一直保存到现在。这不能只看作是与总统职务有关的需要。

    经调查,到目前为上确定的卢泰愚秘密资金总额是4500亿元到4600亿元。

    秘密资金的来源是从35名企业集团会长处收受的“打糕费”,国家大型工程承包酬金及新设事业特惠酬谢费等,合计为3400~350O亿元。其他1100亿元是卢泰愚在1987年总统选举时筹集的资金。检察人员通过审计调查储蓄账户的结果是:在新韩银行等9个金融机构开设的37个储蓄账户和可转让大额定期储蓄存单等,合计金额是4189亿元。

    卢秘密资金的使用状况是:支援13届和14届国会议员选举共1400亿元,伪装成不动产的资金为382亿元,离任时剩余的金融资产是19O9亿元,合计金额是369O亿元。由于卢泰愚闭口不谈秘密资金有无流入政界的问题,而没有完全查清。

    以上资金来源和使用之间,尚有8OO亿元到9OO亿元差额。因时间短、搜查难度大,不足之处在今后继续调查确定。对卢氏全部财产将向法院提出没收、追缴等补充请求。

    卢氏被逮捕后,被起诉的还有李贤雨前警护室长和郑泰守韩宝集团总会长。起诉中止的有裴钟烈前汉阳集团会长、刘珏钟前石油开发公社社长。不逮捕起诉的有:李健熙三星集团会长、金宇中大宇集团会长等企业人士8人,以及琴震镐民自党国会议员(卢泰愚的亲戚,曾帮卢介绍企业主并转交贿赂金〕、金钟仁前青瓦台首席秘书、李源祚前国会议员、李泰珍前警护室经理课长。起诉的有:李佑根、廉永泰前新韩银行西小门支行行长、安益造前商业银行孝子洞支行行长。

    为便于了解,大检查厅公布了对卢氏秘密资金中间调查结果的明细表。表分三个部分:(1)对卢秘密资金的储蓄账户的追查部

    同年12月8日,韩国法院汉城支院对卢泰愚财产作出了“追缴保证令”,判令卢氏及其家属在未最终判决受贿罪以前,不得行使财产权。法院的“追缴保证令”如下:定被告人的罪名是与职务有关的收受礼品罪而应追缴的状况下,防止其不能执行追缴判决或执行追缴判决有困难而作出的这一决定。

    债务者名单

    新韩银行、同和银行、庆南综合金融株式会社(旧庆南投资金融株式会社)、东亚投资金融株式会社、韩日银行、韩宝集团郑泰守总会长、东方油量社申明秀会长、星和企业代表卢载愚等1O人。

    尾声

    卢泰愚涉嫌与职务有关的礼品收受罪并与全斗焕等人涉嫌12·12军事叛乱罪和5·18内乱罪而由汉城地方法院审判。汉城地方法院共进行了两次审判。1997年4月17日,韩国大法院作出最终判决(基本维持汉城地方法院的二审判决),卢泰愚被判有期徒刑17年,追缴礼品金额2628.96亿元。

    与卢泰愚秘密资金有关的人士被判情况是:大宇集团会长金宇中破判有期徒刑2年,缓期执行3年(犯罪事实是提供150亿元礼品,违反金融实名制,帮卢转换362.8亿元秘密资金);东亚集团会长崔元硕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执行1年(犯罪事实是提供105亿元礼品);青瓦台前警护室长李贤雨被判有期徒刑4年,追缴6亿元(犯罪事实是向卢介绍9个企业,推荐礼品85O亿元,自己受贿6亿元);国会议员琴震镐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缓期执行4年(犯罪节实是向卢介绍3个企业,推荐礼品148亿余元,违反金融实名制,帮卢转换秘密资金969亿元);国会议员李源祚被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犯罪事实是推荐东国制钢企业礼品3亿元);(株)大宇业代表李景勋被判决无罪(原犯罪嫌疑是违反金融实名制,为卢转换秘密资金362.8亿元);韩宝集团会长郑泰守被判决无罪(原犯罪嫌疑是提供100亿元礼品。违反金融实名制,为卢转换秘密资金6O6.2亿元)

    关于是否剥夺前总统的待遇问题:目前,韩国对前职总统的待遇是,每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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