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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反贪大案系列——惩治国家首脑贪污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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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秘密资金”揭开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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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资金上受到的谴责也是应该的。没能为国家、国民有用地处理这笔钱是我更大的错误。这一切的责任全在于我。我乐意接受各位国民给我的任何审判,任何处罚,或向我扔石头,我也甘心接受。必要时也愿意去检察部门接受调查。但只希望别因我这无法洗清的过错而伤及任何人。尤其是对企业界人士。我最后一个恳切的希望,不要因此而伤及他们那在激烈的国际竟争中日夜辛劳地奔波着的意志。

    各位国民:使我们大韩民国和各位国民自尊心受到深深伤害的我,还有什么更多的话可说呢?在这一瞬间,作为前总统,只觉无狠惭愧,只要能稍微安抚各位国民的伤处,或能以什么方式赎罪,不管让我干什么,我都愿去干。

    我再一次跪下,向各位国民深深请罪!

    27日上午,延禧洞卢泰愚私邸笼罩在一片沉痛的气氛中。

    上午11时,卢泰愚以沉痛的表情,步入一层接待室,缓慢地朗读了已准备好的对国民请罪文。他以低沉的声音说;“我这没出息的卢泰愚……”当他念到“各位国民对我的愤怒和斥责完全是应该的”时,露出自责的表情。当他念到“只要能稍微安抚各位国民的伤处、或能以什么方式赎罪,不管让我干什么我都愿意干”时,暂时停住朗读,眼睛凝视着上空。他在结束“我再次跪下,向各位国民深深请罪”的话时,提起右手擦拭眼泪,流露出难以抑制的悲痛表情。

    卢泰愚念完后,对于剩下的1700亿元如何处理的问题,回答说下次答复后,在警备人员的护拥下,匆匆走出接待室。

    当天,除崔石立前警护室长外,卢在任时的亲信一个也没有。气氛甚是冷清。但事后知道了海昌等部分亲信正在附近某宾馆商量今后办法。

    据悉,前青瓦台秘书室长丁海昌、前警护室长崔石立等核心亲信,于前一天下午2时,访问卢泰愚,用5个小时讨论了今后办法,然后下榻附近的宾馆,连夜赶写“对国民请罪文”。

    在原文中写有对“剩下的政治资金上缴国家”的内容,但卢泰愚改为“愿意接受任何处罚”,表示都顺应政府的决定。在亲近者起草的文中还有“愿接受检察人员的调查”一句,卢改为“必要时,愿去检察部门接受调查”,披露出最大的诚意。对于大选时支付政党的政治资金和提供政治资金的企业名单一事,卢泰愚一开始讨论时就表示:“均由他一个人承担责任”的意思。

    这一天,采访记者有一百余人,在卢泰愚住宅门前排成长蛇阵,但警护班只许一社(新闻社)一名记者进入,而且还说明不让提问等。卢宅采取了严密的警护措施。

    国民会议金大中近日在中国访问。27日上午,与随行记者在北京钓鱼台国宾馆进行了恳谈会。公开了他在1992年第14届大选时从前总统卢泰愚处收受了20亿元(合250万美元)政治资金。

    金大中由林议员代为朗读“发言要旨”后,附带说明说:开始他不想要,但听说是不附加任何条件,只是作为总统的友好表示,是作为选举时辛苦的慰劳费,因而他收受了。

    金大中这一举,目的是将金泳三的军。他认为金泳三收受卢泰愚的选举资金会比他的更多,更应坦白。

    民自党代表委员金润焕认为在大选时,卢泰愚对执政党和在野党都支付了选举资金。有人认为民自党也应公开收受的选举资金数目。

    按“政治资金法”规定:“对给予或收受因公职选举和与业务有关的政治资金者,须判三年以下徒刑和500万元以下罚款。”该条的公诉时效为三年。即到明年2月止。这样,卢泰愚和金大中均有违反政治资金法之罪。

    据悉,1992年大选后,当选者金泳三向“选举管理委员会”申报选举费为284亿元,相当于法定选举费367亿元的77.6%。金大中候补申报了2O7亿元,相当于法定选举的56.6%。郑周永候补申报了220亿元,相当于法定选举费的60%。但各党的实际选举费均超出了申报权限。如郑周永的实际选举费为申报费的三倍,即700亿元。按韩国“选举法”规定,虚假申报选举费用或实际选举费超过法定选举费,须判刑五年以下,罚款500万元以下。此条的公诉时效为六个月。由于是1992年发生的事,已超过了公诉时效,不能再对他们给予处罚,只能受道义上谴责。

    27日卢泰愚向国民请罪后,民自党作出了肯定的评价,尤其对占的“甘受任何处罚”的表态,给予较高的评价。对“必要时也愿去检察部门接受调查”一句也予以较好评价。但对秘密资金的详情未作具体说明。表示不甚满意。认为这是把球踢给检察部门。

    此外,民自党认为金大中接受卢慰劳费20亿元是非正式的部分。而正式接受的选举资金到底有多少?也应说明。并指责金大中为何以前表示未接受过卢的政治资金而现在卢要公开真相,才不得已表示接受了20亿元资金。

    在野党对卢请罪文的反映,都认为不够深刻,表示不满意。

    国民会议认为卢在请罪文中,没有谈秘密资金的用处和大选资金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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