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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球俱乐部内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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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光明曲折的未来之路 22.国外足球俱乐部的经营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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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国人断然拒绝接受这种“有补偿的业余”的论点。直到1946年,他们才重返国际足联大家庭。善于变通的奥地利、匈牙利等国则非常愉快地接受了这个提案,他们一直在搞貌似业余、实为职业的足球。这样在欧洲就形成了职业足球和业余足球并存的局面。

    前几届奥运会足球获得了辉煌成就,无论是参加的球队数,还是水平和观众人数都显示了足球发展的广阔前景。但是由于奥运会禁止职业队员参加,使一些国家以职业队员冒充业余队员参赛引起争议。英国对隐蔽职业队员提出抗议,结果迫使隐蔽职业足球色彩最为明显的奥地利和捷克斯洛伐克等一流强国未能参加1928年的第九届奥运会,从而造成奥运会足球水平的下降。各国最优秀的运动员都集中在职业队中,而奥运会又只允许业余队员参加,这样选派参加奥运会的国家队就不是各国的最强阵容,不能反映出这些国家足球运动的真正水平,因而奥运会冠军就不能称为真正的世界冠军。

    面临这种世界足球的危机,各国都要求创办一个不分职业和业余的新的世界锦标赛,提供一个可以公平地展示自己实力的场所,看谁会是真正的世界冠军。

    1930年,第一届世界锦标赛(后改称为世界杯)举行了,这是职业足球发展必然产物。从此以后,奥运足球就衰落了,这足以说明职业足球所具有的巨大威力。

    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职业足球在欧洲和南美洲迅速发展壮大,英国四足协重新投入国际足联的怀抱。

    50年代掀起了职业化的高潮,西班牙、意大利、葡萄牙和法国成为热闹非凡的运动员买卖市常随着球员的流动,足球俱乐部之间的比赛日趋紧张激烈,各种大型的比赛陆续被创设出来,欧洲锦标赛,欧洲俱乐部三大杯赛,超级杯、洲际杯赛都是在这个时候应运而生的。亚、非、中北美、大洋洲也纷纷效仿欧洲的做法,全世界范围内建立了比较健全的竞赛体系。

    在欧洲和美洲的带动下,足球运动员市场在全世界建立起来,没有开展职业足球的国家的运动员也禁不住诱惑,纷纷加入欧洲的足球俱乐部。为了规范球员的流动,相应的法律和法规便被制定出来,足协和俱乐部也都建立了适合自身发展的组织机构,逐渐形成职业化的管理体系。高度职业化使足球成为一种产业,靠足球比赛自身的魅力获得发展经费,从而推动足球的发展和提高足球水平。

    国际奥委会则坚持强调参加奥运会的代表必须尊重奥林匹克章程第二十六条和1974年维也纳会议通过的补充规定中的业余运动员的条件。

    鉴于各国的组织形式各不相同,一部分国家公开承认存在职业队员并设有职业比赛,这部分人是明显没有资格参加奥运会的。但是社会主义国家却可以以参加世界杯的原班人马再参加奥运会,从而从中受益,得到最高名次,有人认为社会主义国家的一些队员是有酬金的,因此他们以业余队员的身份参加奥运会是有悖于奥运会精神的。

    1984年,为了使这个长期悬而未决的争论得到解决,国际足联主席阿维兰热宣布,除了欧洲和南美洲参加过世界杯(包括预选赛阶段的)的队员不得参加奥运会外,今后不再区分职业和业余运动员,而在年龄上加以限制。

    8O年代末90年代初,世界政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国家体制的变化也带来了足球体制的变化,职业足球为全世界所推崇,全球范围内席卷着职业化的浪潮。

    到1992年中国实行足球职业化改革之前,全世界已有58个国家和地区开展职业和半职业足球。

    亚洲:韩国、马来西亚、沙特、泰国和日本;非洲:阿尔及利来、突尼斯、埃及、摩洛哥、喀麦垄肯尼亚;大洋洲:澳大利亚;中北美洲:加拿大、美国、墨西哥、洪都拉斯、萨尔瓦多、荷属安的列斯群岛、特里尼达和多巴哥;南美洲;阿根廷、玻利维亚、巴西、智利、哥伦比亚、厄瓜多尔、巴拉圭、秘鲁、乌拉圭、委内瑞拉;欧洲: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捷克斯洛伐克、丹麦、英格兰、法国、德国、希腊、匈牙利、北爱尔兰、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马耳他、荷兰、挪威、波兰、葡萄牙、罗马尼亚、苏格兰、西班牙、瑞典、土耳其、前苏联、威尔士、南斯拉夫。

    东欧国家的足球队大部分归军队领导,运动员名义上是大学生、军官、职员和工人,实际上他们既不上学也不打仗,既不办公也不做工,是地地道道的职业球员。这些球员一旦在国际大赛上获得较好的成绩,各种优厚的待遇便接踵而至。他们的金钱没有职业球员那么多,但是与本国老百姓相比,他们已过着贵族式的生活。而且这些球员在功成名就挂靴以后,往往还会得到一份待遇优厚的工作,因此把这些球员列为业余运动员实在是难以服人。

    职业体育俱乐部分为营利性和非营利性两种,欧洲绝大多数职业足球俱乐部均属非营利性。这是因为他们大多是从业余足球俱乐部中分化而来,而且其职业只是暂时并非永久的,一旦球队从职业联赛降入业余联赛,则其身份也就自动地从职业俱乐部降为业余俱乐部。这类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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