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苦心而无奈的经营 6.“摇钱树”VS“噬钱黑洞”
足球俱乐部犹如一棵“摇钱树”,一经问世就显示出了巨大的创收能力。如果说,1994年足球俱乐部还主要依靠联办单位“输血”,那么1995年开始,多数足球俱乐部已经能够进入正常经营运作,开始发挥其聚金敛银的超凡能力。1996年报纸上就开始出现某某俱乐部的冠名权获得×××万元、门票收入达×××万元的报道。到1996年,许多足球俱乐部的创收能力已在1000万元上下。这种收入能力的标准相当于一个国内的具有百台机器、七八百人左右的普通中型工业企业。至1998年经营得好的足球俱乐部年收入可达2000万元以上。足球俱乐部在创收能力方面还有相当大的发展空间,欧洲一个优秀甲级足球俱乐部其产值可以相当于一个大型工业企业的。
但是,足球俱乐部这棵“摇钱树”棋逢对手,偏偏遇到了吞金吃银的“噬钱黑洞”。这个“黑洞”就是足球运动员迅速膨胀起来的“口袋”。面对球员的口袋,开始时“摇钱树”无所畏惧,尽量主动满足要求。但随着时间的推延,事情发生了变化。
足球俱乐部的收入在按照“算术级”方式增长的时候,球员的需求正在按照“几何级”的方式翻滚。这种翻滚如洪水猛兽,几乎是不可抗拒的。
面对“噬钱黑洞”,“摇钱树”表现得无可奈何,力不从心。
一些“摇钱树”已经开始申请下岗。
中国足球运动员的收入问题,历来是不向公众开放的绝对机密。但是我们还是可以通过媒体搜寻到蛛丝马迹。
1994年,国内甲A足球选手的年平均收入是在5~6万之间,约是中国工薪阶层的5~8倍。而像大连万达队主力队员的年收入堪称中国足坛之最,据称不少于2O万元。
申花俱乐部的范志毅在1994年的收入便超过了5O万,从1995年起,每年他的总收入超过1OO万元。万达队队长徐弘大致与范志毅在同一水平线上。其它甲A俱乐部中的主力球员因财力不一收入也高低有别,但据说国脚们每年收入平均数不低于5O万元。申花队的工资、奖金、津贴出场费之类的收入,在圈内是话题,但谁都难以刨根问底。
虽然范志毅在亚洲明星队出战时,被记者问到个人收入的问题时用了一句很外交的辞令:“这是一个私人秘密”。但据估测,申花队每个队员主场赢球奖金约有2万元,客场为3万元。
这个数字还不包括在场上有特殊贡献的队员以及被看作队内“特殊人物”的范志毅。
在1995年,申花的每一场奖金为18~3O万元之间。当申花队击败济南泰山,该场奖金为18万元,而夺冠的奖金高达1OO万元。当时曾许诺,如果夺得足协杯冠军,则再奖1OO万元。
年终,该队范志毅、李晓分到了二室一厅的住房,副市长龚学平还亲自过问范志毅女友调入上海的具体情况。
众所周知大连万达集团在球队奖金的投入上毫不吝啬。早在1994年,胜一场奖金数在2O万元左右,一些重要的场次奖金更高达3O万元。1995年足协杯万达客场挑战北京国安,老板金口大开:打赢此仗奖金4O万元。可惜只能鼓舞士气,不能直接参与比赛,此役万达队以2:4告负,4O万元奖金未能发出。
强队如此,弱队也不示弱。在职业联赛刚刚开始之时,天津三星队赢一场球奖8万元,平均5万元。'95赛季到了主场对青岛海牛的关键一战,奖金数提高到胜奖12万元,平奖6万元;青岛海牛队与之旗鼓相当,开出的价码是胜奖16万元,平奖8万元。连一向重视精神鼓励的八一队也不能免俗,物质精神一起抓,主场击败济南泰山队后,主力队员的奖金有8000元。
相比之下1995年很火的国安奖金倒不算太高,他们年初订立的标准是胜上一年前6名的队伍奖8万元,胜后6名的队伍奖6万元。
'96赛季甲B球队湖北队规定——主场胜奖8万,主场平奖4万;客场胜奖10万,客场平奖5万。意味着,倘若湖北队客场取胜一场全体队员平均可拿到300O元的奖金。而对于这一点奖励计划,有许多人不屑一顾,认为过于“低档次”,“小儿科”。
1997年足坛公认的两大富户仍然是大连万达和前卫寰岛。
大连万达队赢球的奖金到底是多少原本一直是秘密,后来万达队发生“四国脚夜归”事件,一名球员被罚掉一场比赛的奖金,损失了3万元。这才折射出奖金。
按此标准,替补队员拿二分之一奖金计算,合计有4O万之多。万达队一年比赛下来,如果一场未输,仅奖金就要支付1OOO万。前卫寰岛队与大连万达队相比,也有过之而无不及,连一些替补队员收入都在6O万元至1OO万元之间,他们的工资加奖金开销都超过了万达队。
1995年,大连万达队队员的月薪在300O至1000O元之间其中徐弘的月薪在1000O万元左右,可以说是当年甲A队员4最高薪金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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