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苦心而无奈的经营 5.扶摇直上的转会费用
在企业的老板们走进足球俱乐部的大门以后,超出他们想象的不仅是在收人经营方面的艰辛,在财务支出方面,他们更是遇到了两个“没想到”。
第一个“没想到”是队员的转会费增加得如此之快,数量如此之大,今老板们瞠目结舌。
第二个“没想到”是球员、教练的工资、奖金增长迅速,最高的已接近天文数字,让老板门难以承受。
职业足球俱乐部成立以后,球员转会迅速市场化。球员的价格的确定变得很简单,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一切。具体操作就是:俱乐部看好了哪个球员,就要和其所属俱乐部谈价。通过要价、还价、侃价、定价的过程,价格谈得拢就卖,谈不拢就算。
多数队伍为了保成绩,急需人手,于是只能忍气吞声,高价成交。
优秀球员数量少,这是中国的国情。因此,必然要引起国内球员的价格飞涨。
首先,我们看一看国内球员转会价格变化的情况。
在中国的转会市场,球员价格不断见涨。
1995年,转会市场的弄潮儿黎兵转会以64万元首开纪录,他的伙伴马明宇的身价则是42万元。
1996年甲A新贵松日队以12O万元的高价买走了年事渐长的高洪波。
1997年,郝海东以22O万元天价转会大连万达。另一位锋线杀手高峰的身价则是22O万元。
1998年,彭伟国以235万元身价再创纪录,区楚良则以23O万屈居第二。1998年,一些并非一流的球员也身价暴涨,邓乐军的身价有2O1万元之巨。
在转会制度实施之初,无论俱乐部还是球员,对于一些转会的附加条件并不讳言。那是因为在转会细则出台之初,尚有许多漏洞,足协也没有来得及去弥补。“行为超前,立法滞后”是中国目前法律方面存在的普遍问题。
在'95赛季转会中,国内转会的人员共有30余名。几乎所有的俱乐部和球员都认为,转会=票子+房子+户口。没有人说当初国安俱乐部的高峰产生转会的念头,钱是唯一的诱惑。但准也无法否认高峰最后能够留下来,俱乐部答应给了一套住房,工资、奖金翻一番等优厚条件是主要因素。
广东宏远队是当年的转会大户,他们收购黎兵和马明宇一共花了1O4万元,再加上解决这两人的住房和户口,费用也在5O万元以上。
所以,各俱乐部实际投入的转会费,是不能够以足协公布的书面数字来计算的。
'95赛季在乙级联赛决赛中没能杀入甲B的广西队,'96赛季立志一定要杀入甲级队行列。想要冲击甲B成功,自然少不了精兵强将。于是该队主教练带着厚厚的钞票到昆明海埂招兵买马。
当时,球员转会仍然是很正大光明的,任何一个俱乐部都可以向自己相中的球员抛绣球。不过广西队的这种做法是否合适也引起了人们的议论。一种看法认为,这种做法很正常,俱乐部留不住人说明俱乐部在某些方面存在问题;另一种看法则认为以现金诱惑球员似乎有些不大对劲。新年伊始,一些甲B球队刚刚完成组队工作,还未稳定就到昆明参加冬训,广西队的做法有挖墙脚之嫌。
广西队教练员的出现在海埂基地引起了一些骚动。教练们连夜找队员谈话,做工作,以保证队员不被挖走。有的球员还是见异思迁。
前卫寰岛队在1996年初财大气粗地宣称:寰岛集团在全国5OO家大型企业中排在第28O位,拥有相当的实力。上级领导有指示,不管为前卫队踢一年球,还是踢两年球,只要有过贡献的都要安排球员的出路,在国内任何一座城市里都可以解决户口、房子问题。这也是相当诱惑力的,因此,前卫俱乐部被许多报纸称为“钱喂”俱乐部。
后来,足协风声见紧,球员和俱乐部的交易就转入地下。
有报纸称22岁的赵斌从火车头队俱乐部转会深圳平安俱乐部,收取了7O万元现金签字费——从深圳飞回天津市,在机场接受检查时,被查出背包里有7O万现金。后来赵斌和俱乐部都站出来辟谣,极力否认这一消息。
如果不否认,赵斌和俱乐部都有被处罚的危险,因为在中国足球界,签字费是非法的。
但是即使是非法的,它也无处不在,无时不有。
财大气粗的前卫寰岛俱乐部1995年为升入甲A,耗资1000多万元购买外员。1997年动用“金元外交”购买高峰、姜滨和韩金铭,耗资390万元。据说寰岛队曾许诺,如果辽宁队的庄毅同意转会前卫寰岛俱乐部,则前卫寰岛俱乐部立即向其私人帐户汇入1OO万元,其它条件可以再谈。因为此事没有成,具假恐怕只有当事人才知道了。
'97赛季前,胡志军提出转会申请报告,广州太阳神和松日两兄弟,虽然手足情深,但为展开人才争夺,也不怕撕破面子。太阳神为了取胜,迫不得已向中国足协递交了一份报告。据报告称:太阳神队的某位负责人与松日俱乐部负责人在一次闲聊中流露说,为了使胡志军答应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