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苦心而无奈的经营 4.尚待开发的经营资源
现有的足球俱乐部绝大多数达不到这一标准。
据说于1992年8月开始起草,先后数易其稿,至今已经历时整整6年的我国证券法已经列入九届全国人大98年立法工作计划,也许有望在近期出台。
在证券发行额度的控制方面一直有两种不同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应适当放松或放弃对股票、债券发行实行宏观总量规模控制,变额度管理为质量管理,企业够条件就可以上币;另一种意见认为在我国目前有必要进行规模控制,如果放弃规模控制,会不利于国家对资本市场的宏观调控。
如果证券法出台后,能够适度放宽股票发行的额度控制和计划配额,对足球股份制俱乐部的上市将是一个福音。
据了解,在26个甲级足球俱乐部中,已有几个足球俱乐部,如山东鲁能泰山足球俱乐部、辽宁足球俱乐部等有上市的规划。
他们正在等待时机将俱乐部推上股市。
如果政府有关部门在足球俱乐部的上市上给予适当的政策倾斜,中国的足球俱乐部中出现几家上市公司,将会有助于进一步完善中国足球产业,同时也会使中国足球获得更强有力的经济支持。从长远来看有利于中国足球事业的大发展。
1998年9、1O月间,由于几家足球俱乐部要转让股权而将国内大多数足球俱乐部长期亏损的情况进一步披露于社会,引起了足坛巨大的震动。这一方面暴露了俱乐部国球员转会费过高、工资过高引起的俱乐部财务负担过重的情况,也暴露了许多足球俱乐部经营不力、收入渠道不畅等问题。
在俱乐部可以开发的资源上,广告赞助、门票收入只能算作最初步的基本资源。由此所带来的也是一些常规收入。只要比赛质量高,引发了球市,吸引了众多观众后,提高经营水平,收入状况很快就会得到改善;电视转播权也已曙光初露;如果再加大水平开发、彩票发行、争取上市的力度,大多数俱乐部的收入状况就会得到改观。
各俱乐部要解决经济支撑问题,必须提高经营水平,大力扩展新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