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布坎南(James M.Buchanan)
比较。
经济学者所采取的规范性立场,未必与他们所赞同的典范类别有关。许多当代的经济学者一方面是市场秩序的坚强支持者,同时一方面也是赞同极大化的典范。然而,在市场秩序上接受。atallactic观点的经济学者,几乎无人对这样的秩序加以批评。由此可见,一旦事涉市场的运作与政治运作两者相互比较时,纵然市场有未尽完美之处,也必然会在评价上带来极大的抵消效果。
上面这一段叙述明显偏离了主题,但对了解奈特带给我的改变是如何影响我在芝加哥之后的研究生涯,可以说是相当重要的。我们这些在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马上进入研究所的人,几乎全是某种类型的社会主义论者。有些人就是我所说的“自由派的社会主义论者”(Libertariansocialists),对个人自由赋予极高价值,然而却不懂市场的原理。我们总是把自由主义摆在首位,社会主义放在其次;而对政治选择的想法,则往往相当幼稚。对我们来说,民主主义式民主(populistdemoeracy)的吸引力,似乎优于政府控制的经济。这类年轻的社会主义者,最容易在接触到市场协调的原理后,马上改变他的思想。
对这个原理的了解,将有助于我们专注于政治与政府管理上,长期以来的反建制评价规范,同时也让我们看到新的远景,即经济互助(economicinteraction),至少在某一限度内,不致发生用权力来凌驾于其他人之上的状况。按照我们的自由主义标准,政治是注定要失败的。现在按照同样的标准,市场可能——只是可能——不至于产生剥削。
制度面的重要牲
尽管奈特还是信服经济化——一最大化的论点,但他的经济学里有一项要素,就是强调市场的组织性结构,因此使协调原理提升为中心的课题。一旦我们将注意的焦点放在结构上与程序上,而把资源、财货与劳务等摆在一边时,正统经济学理论中的许多技术性的雕虫小技,也就不值一提了。奈特的研究方法应该是属于制度面的,如果按照这个词汇妥当的意义来看,这一点应该是无庸置疑的。
回顾奈特的研究,和美国早期的制度学派论者(institution-alists)如艾而斯(ClarenceAyres)、康孟斯(JohnR.Commons)以及韦布仑(ThorsteinVeblen)等人,有部分的交集之处。他虽然对这些人的技术面经济学嗤之以鼻。不过却又和他们一样,对社会与经济互动的结构相当感兴趣。奈特对制度面的探讨,虽仅对于人类欲望的初步研究,但也暴露了正统经济学一些浅陋的假设前提。至于可能是唯一能取代市场机能的政治结构,奈特只是在行文中略微提及,并没有作深入的研究。
公共选择是一个总括性的名词,是指将分析扩充到市场外的另一选择——政治力量。部分经济学者只把市场单纯地视为一种配置机制,无关乎其在降低政治活动的种类与范围上所扮演的政治性角色,因此他们不大可能进行这种扩大分析。在此,我当然可以只陈述我个人的经验,但倘若不是先有奈特有关协调原理的教诲奠定了基础,我很可能根本无从认识魏克塞尔的理论。
“社会选择”(Socialchoice)与“公共选择”这两项相关但又有清楚区别的现代理论,可以有助于说明我的观点。我曾界定公共选择理论的两项中心的要素:一是将政治视为交易的概念,二是所谓的经济人(Homoeconomics)的模型。其中第二项基本上和社会选择理论有共通处,后者是在个人追求效用最大化的价值上建立社会选择的基础。而社会选择理论和公共选择理论重大的差异在第一项上。社会选择理论并没有把政治化为复杂的交易;而在其模型建构中,纳入了一项由来已久的观念,即其中必然存在某些独特因而可察觉的“最佳”结果,政治的因素即有形或无形地纳入此观念中。从阿罗以来的社会选择理论,在这一项要素方面,是直接源自正统经济学的配置典范,此时社会福利函数的极大化,只不过是把标准的效率微积分扩大到整体经济而已。
相反地,。atallactic典范既强调交易而非配置理论,如果扩大到政治面,马上就会关切到政治决策的制度性结构。如果没有奈特作我的良师与楷模,我这位刚出茅庐的年轻经济学者,能否发现威克塞尔的伟大研究成果?我对此极表怀疑。
逐步建立自信
当我回首这段漫长的学术生涯时,总会一再地想起若干清晰可辨的事件与人物,他们曾经协助我建立起信心,让我这位门外汉在置身学术同侪之间时,觉得自己还有发展的潜力。第一件要提到的事,是1938年我在中田纳西师范学院的第二年,我的学科成绩是第一名。我第一次了解到,尽管来自乡村、通车上学、又只是由名不见经传的小型中学毕业,比起来自城市、全天住校、原先教育背景又明显胜过我的同学,我还是有能力和他们竞争。
第二件事发生在1941年1月,当时我刚认为期三个月的海军预备军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