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冈村宁次

首页
关灯
护眼
字体:
第21章 “改善形象”
书架管理 返回目录

检举犯人。偶尔抓到现行强奸犯,也被其所属队长以该犯屡立战功为名强行要走。当时到处盛行这种借口。冈村接的另一份报告称“我军为攻占武汉紧急修筑的陆军飞行基地跑道工程,由长江对岸小池口附近的一位村长承包。因士兵轮奸了该村长的妻子、女儿,致使施工停顿,煞费苦心征集的当地民工一哄而散,一人未剩”。

    他对部属官兵如此不知大局“大失所望,因为这类事件直接给作战带来重大损害”。

    由于小池口机场跑道能否尽快修筑,与攻入武汉关系甚大,冈村便派军司令部人员“直接过江视察现场,对居民进行安抚慰问”,并亲自参与对事件的处理:

    “当时,五十岚宪兵队长前来报告,他以平淡口吻讲了以下意见:调查小池口上等兵等3名轮奸事件时,得知少女既未极力反抗,也未亲自告发,不能构成强奸罪,所以最好不予起诉。在座的军法务部长也陈述了相同意见。”

    冈村宁次似乎倒比两个“执法者”明白些:“对他们的意见,我严厉斥责说:我也知道强奸罪要亲自控告才成立,但那是以日本国内为前提制定的法律,对此不能不深加考虑。我们出兵不是称圣战吗?!神武精神是在法律以前就有的。另外,应当理解被害良民在刀枪面前谁敢来亲自控告?宪兵须让被害者都来亲自控告,而后严惩所有罪犯。”

    那几个兽兵在作战的节骨眼儿上妨碍了大局,惹恼了军司令官,自然没得好果子吃。这件事过后,冈村称“我痛感必须设立战区强奸罪法。当时陆军刑法规定,强奸案诉讼程序和普通刑法同样,必须受害人亲自告发方予受理,我认为这是根本性错误,应予修改。1940年我返回国内时,向阿南陆军次官提出我的意见,正义的阿南次官当即同意修改。其后历时两年,终于在1942年制定了战地强奸罪法”。

    一纸律令在多大程度上约束了日本侵略军官兵的禽兽行为呢?中国人民和其他遭受过日军蹂躏的国家人民心里最清楚。

    不过,冈村率领下的部队进入武汉城,倒的确没有再现一次南京惨案那样的暴行。由于这次还是那个第6师团打先锋,入城前他找师团长稻叶研究方案,决定让该师团军风纪“最好的”都城联队进入市区,其余全部不许入城。接着,他召集各部队长会议,训示道:“……部队宿营地区,避免设于市内,应选在郊外大建筑内,以便于维持军纪、风纪;在武昌的粮道街、汉口的大五庙至下码头、汉阳的朝宗门,设置难民区;须保护汉阳、汉口、武昌的建筑物、庙宇、大学、图书馆等;武汉有各国租界及使馆,本军一举一动,世界瞩目,因此是以实际行动宣扬皇威,使其理解皇军真姿的绝好时机,所以每人对此务须慎戒,且鉴于过去之教训,防止因日久而松懈。再,武汉为本军今后常驻和作战之基地,一切建筑、设施,严禁破坏”云云。

    为了减轻中国民众的激愤情绪,冈村又向各部队提出了“不要大事庆祝武汉入城式”的意见。

    相比较而言,日军这次打入武汉比攻占南京花费的时间长得多、伤亡也大得多,因为在南京及其周围双方并未进行过多大的战斗。而中国军队在武汉会战中是真下了本钱的,4个多月令日军死伤数万人,它要大规模报复一下似乎比占南京时更有“理由”。冈村称,“当时中国人和外国人根据我军攻占南京时的行为,似乎已想到攻占武汉后可能发生暴行。但是,意外地我军纪律严明,因此,民心大体安定”。冈村明白:松井石根之流的劣迹使世人将日本皇军与“禽兽”二字连在了一起,如果日军一再制造大案,南京的后遗症恐怕永无消除之日。另外,从军事上说,对武汉也不能破坏太甚。外围战的极大消耗和国内调兵的捉襟见肘早已明白无误地告诉他,日军在中国战场的兵力调用已达极限。武汉也许将是日军今后卡住西南出口,与中国军周旋的基地。他自然不能自己先毁了这块基地。

    但是,侵略军官兵为非作歹已形成习惯,武汉城内外日军制造的大小暴行仍不断发生。还以日军“第一大军纪问题”奸淫来说,据《日本在中国沦陷区》一书载:“日军到了武汉,便将‘随营娼妓’集合起来,指定区域居住,名为‘陆军公娼区’、‘海军公娼区’,如老联保里、新联保里、生成里,以及特一区和已烧成二分之一的六合里,现在都是公娼区。日军在武汉抢掠的我国女同胞,奸淫以后便送到公娼区,在这些淫窝中惨遭蹂躏……”

    冈村在其日记里也承认,“爱民方针实现起来颇感困难”。但他不认为这是日本军队的那种禽兽般的氛围造成的,他说现在大部分部队因随时伤亡、随时补充,都换了几茬人,多数官兵并非现役,一般都是应征后立刻上阵。他们来军队的时间很短暂,而在社会上生活了几十年,是社会没有教育好的结果,“因此,与其说是军队之罪,莫若说是社会之罪、国民之罪”。冈村还居然感叹近年来“满洲事变特别是中国事变后,随着国家财政的庞大化,资本主义弊端到处泛滥,黑市盛行,社会上好人受难。在这样的社会里要想得到优秀的士兵,无异于缘木求鱼,因为好兵只能由良民来培育”。他把日本军方的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