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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竞生传(中国性学第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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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在美的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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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遭了一顿打。于是她就找到上海来,求张竞生收留她,做妻做妾,当牛作马都行。

    张竞生十分同情她,也十分的感动。区区女子,居然敢于凭一纸之言去冲破封建的陋习,寻找自己的世界,真是可钦,便是堂堂须眉男子,又有几人如此胆识?张竞生当即决定收留她,让她在书店里当一名店员。

    同时,这篇文章又惹了麻烦,被巡警局向法院以淫书提起诉讼了。到开庭时,那位50多岁的中国法官向巡警局代表说,这篇文章是极合理并非淫书,凭良心说不能判决处罚。但那巡警代表的地位是检察长,硬要法官照他的意见判。那法官断然不肯,彼此在庭中拍桌打椅,互相大闹一场。那时上海租界的法庭是国际性的,争执不下时便由当日的陪审日本副领事出面调停,将此案上诉上海。而所谓上诉的法庭,也是这个法庭所组织,到最后还是以淫书处罚结了案。

    那巡警局代表还不死心,总要坚持将张竞生拘禁。可屡次都被法官拒绝了。其实,对这一点张竞生也并不很害怕,假使有拘禁公文到法租界,他也有足够的时间扬长而去。因为往往在法租界,国际法庭不能直接派警拘捕。而每次应诉,张也可以不到庭,照例却让极聪明的编辑彭兆良做代表。那么当案结束时,彭可以短时间通知他逃避。而且,张在法租界巡警局中有许多朋友,纵然拘捕的移文到达恐怕也达不到目的。

    那个时候,是美的书店的多事之秋,隔三差五地要去应诉,结果通通不过是罚二百大洋。而这个时候张竞生却想得开些了,每次也就付诸一笑。说钱嘛不过是身外物,有钱给他们是便宜事,最多不过是关门罢了。想到一年来的宣传性学,当初要达到的目的也基本上达到了。每一次判罚,由巡警局发稿,上海的报章大登特登。开头张还较悲观,后来渐渐变得乐观起来,照样译述,照样与友人大饮特饮,把审案过堂看得有如儿戏。

    有次开庭,彭兆良说:“你们说这是淫书,但我们是照葛理斯原文一字不漏而译出来的,他这本书在世界公开发行,在上海四马路的书局也可买到,你们怎说它是淫书?”巡警局代表说:“原文是英文,英国人文化程度高而可以看这本书,中国人是不能看的。”彭兆良说:“不错,我们中国人的知识程度不及英国人,但那些人会看我们的译书,也就有相当程度了,也可看此不生毛病了。”巡警局代表虽然无话可说,但胜利还在他那一方,仍以罚款结案。

    上海书霸们勾结巡警局取得了最后胜利。美的书屋终道关门于大劫。他们每一次以“淫书”起诉得胜后,巡警就开来一大货车把店内所有书籍一卷而空,这样有了六七次后,书店只好关门了。况且他们在报上大行咒骂,到后来连邮局也寄不出书籍到外埠去。望着那被巡警翻得乱七八糟的书架,面对着一张张俏丽娇弱的售书小姐的脸,张竞生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我对不起你们呀,但我问心无愧。”

    后来,张竞生对他的朋友说:“真可惜呵,假使美的书店能继续好好开上二三年,我就能把若干年来准备介绍译述的‘世界名著’系统丛书的愿望实现了,这真可惜,他们摧残这个书店的财富尚不足惜,可惜的是若我们这个世界名著的介绍能够实现,定于我国人智慧上有重要帮助。我们计划是从各种科学艺术与技术的数十种,合中国译出后的文字约二百本,以通俗化的外国文本为标准,而又带着哲学性及艺术性者,译文则取粗线有趣味,做到深入浅出,务使普通人能看得懂。而且书的价钱更便宜,使群众能买得起。当美的书店已进入兴旺时代,我正在想组织这样的编辑部,搜罗这样的编辑人才。可是天不从人愿,居然一次又一次地被巡警当局摧残到干净了。在《新文化》上我也发表这个计划,并批评当时的大书店如商务、中华等,却不知道这种发扬群众文化的方法。到后来商务印书馆似要从这方面入手。但它的传统业务观念太深,只重古老学法,只好搜罗集合已出版著作,东拼西凑集合成为一些什么丛书,这与我们主张系统计划根本不同,我在若干年来对人说,如我忽然死去,一概都不使我遗恨,只有这个世界名著作有系统的介绍,未能实现,使我真死不瞑目呵。”

    在美的书店面临艰难困苦的那些日子里,张竞生也写过一小册子,题目叫《第三种水》。他在这个书中谈到:性交是男女双方之事,在中国出于封建的偏见,常以男子为主动。女子为被动,女子往往只成了男人泄欲的工具。自然,享受只有男子而言,女子更无欢乐可言。他主张抛弃这种偏见,性交乃两性之交,男女均同乐,从生理的角度,男人也应该为女人尽义务,每次性交均让女人流射“第三种水。”

    所谓第三种水,即巴都淋液,即我国古书所谓的yín水。按生理上说法,巴都淋腺位于yīn道,有二条腺,约从yīn户口人内一寸深的两旁位置,这二条腺当女子性交有兴趣时,始行排出液汁,有如男子shè精一样情状。有些女子的射率可至二尺远呢。这是生理上的讨论,并非是淫说。因为这种水射出时,子宫内的液也同时射出,那时女子满身颤动,yīn道热气腾腾不仅使男子觉得快乐,她也觉得快乐,而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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