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假的时候,我都会与小弟大谷有约,找个我不值班的日子让他到电视台去,我带他到西单绒线胡同四川饭店小吃店饱吃一顿正宗的川味小吃。他那时不过是个十二、三岁的孩子,还肯仅仅为了一顿面点,兴致勃勃地从东城跋涉到西城。每次,我都让他约上他的好同学“老朱”同去。担担面、红油抄手、赖汤圆,我请他们吃个够。
那时,大弟大庆是中央美术学院附中的学生。平时,弟妹兄长们都直呼我“大渝”,但是,如果哪天大弟先尊称我一声“姐”的时候,下面一句话准是:“给我点钱买色儿吧”。他说的“色儿”就是做画的颜料。他还许愿:“等我长大了,我给你买一双皮鞋。”大弟那时还没有皮鞋,在他的心目中,皮鞋大概是件很有气派的东西。
父母的工作很忙,六个子女除了学校教育外,课余的智力开发全是自生自灭。大弟从小不声不响,不知是什么时候,他学会了吹笛子。后来,又不知他怎么考取了美院附中,一个并不容易进去的学校。
大弟找我要钱,那种被人需要的感觉很是不错,买颜料又是正事,我一般都会给他五元钱。那差不多是我月工资的七分之一。
大弟长大成人以后,每到全家团聚的时候,我都会嘻嘻哈哈地问他:“嗨!我那双皮鞋呢?”直到我从美国第三次回国探亲,大弟请全家人吃了一顿“便宜坊”的北京烤鸭,算是抵消了他少年时代许下的给我买双皮鞋的诺言。
自一九六零年六月四日被突击发展入团之后,我在“困难时期”受到了团组织的第一次教育。
那已是从广播学院回到电视台了,文艺播出部团小组开生活会的时候,团小组长批评我借了二两食堂粮票没有还给他。我当然不是有意打劫,而是忘得干干净净。在“困难时期”,二两粮票就等于一个人的一顿早餐。虽然我非常自责难堪,但内心对团小组长的做法却有些抵触:直接提醒我一声不行吗?为什么非要到团小组会上小题大做?但我当时一句话也没说,就还给了他二两粮票。这个教训给了我深刻的印象,让我明白了“好借好还”的重要。
由于自小就有个学电影的生活目标,我把“事业”看成是人生第一大事。到电视台后,我最不喜欢听的是别人把“电视播音员”称为“电视台报幕的”,加上播音员又只能播报别的编辑和记者的槁件,所以,我常常提醒自己:电视播音员,特别是女电视播音员,好比一本杂志的封面,如果没有真才实学,一旦人老珠黄,将一钱不值。我明确意识到充实自己的重要。
那时我正年轻,自然容易引起各方小伙子的注意,于是,我便在加强学习、充实提高的自律中,又给自己制定了一条“十年内绝不涉及个人问题”的法律。那时人们说的“个人问题”,就是男女间的恋爱婚姻。我给自己规定;不管有多好的小伙子从我的身边走过都绝不能动摇这条法律。我要把精力完全放在事业上。
有一个夏天的傍晚,我去西单买点东西,在等公共汽车回宿舍的时候,一个男人盯上了我。他江浙口音,又瘦又矮,手里只提着一件白衬衫在大街上闲逛。他自称在建筑设计院工作,正要到洗衣店去,一个劲地找我搭讪。在五、六十年代淳朴的社会风气中,这类无聊之辈并不多见,我很害怕。后来,那个人并没有去洗衣店,而是我上车,他也上车,我下车,他也下车,一直跟着我。好在天还不黑,也好在广播大楼有警卫站岗,我没敢直接回宿舍,而是向警卫出示了工作证,走进了广播大楼才甩掉了那个讨厌的尾巴。
那次被跟踪的经历,使我感到了社会的复杂,更使我对自小就相识的朋友越发看重,觉得知根知底,令人踏实。
不久,我收到了一封我认识的中央戏剧学院表演系学生的来信。信中传来了他的同班同学、一个我从少年时代就相识。自高中起又主动与我通信及来往多年的男孩子的消息。信件的内容暂且不提。我明白,我已经失去了那个曾与我有过少男少女间朦胧感觉的自幼的朋友。
天地万物,一切都在变化之中,更何况活生生的人?三分之一个世纪过去了,已毫无必要再提及那件在我生活中早已没有任何痕迹的陈年往事,但是,不提一笔就说不清楚早年在电视台我何以大闹不安心工作,直至团小组开了我的批判会,并由此被第一批发配到农村去参加“四清”的缘由,以及对我日后处理“个人问题”的影响。
年轻并不是错误,但年轻往往使人偏颇。当时,我错误地把生活中发生的那件事情归咎于我没有读大学而被人小看所致。为此,我从十岁起就拥有的长大报考电影学院,将来从事电影事业的梦想又那么强烈地死灰复燃,并以星火燎原之势闹得满城风雨。
我不听从任何人的劝说,还常常在孟启予台长早上上班前,到她的办公室门口“站岗”,软磨硬泡地要求她同意我去报考电影学院。我很感激老台长孟启予,她对我就像对她的孩子。她说,她希望她的女儿久久能上大学,希望我也能上大学,但是,广播局和电视台人事部门花了九牛二虎之力招来了我,怎么能说走就走?看着我那不到黄河心不死的劲头,她最终还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