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而我家大哥却“骑大驴”。每次,我都带着弟妹们“胳膊肘往外拐”,兴高采烈地狂奔出去,夹道欢迎这支队伍。一旦大哥“得罪”了我们,“报复”的手段就是:“一、二、三,吕大齐,骑大驴。”
在北京工业学院毕业并留校工作的王志超,就是那支队伍中的一员。他和大哥在大学也是同学。后来,他成了我家几代人的朋友,给过我们很多帮助。
北京五中是北京市的重点学校,现在已是男女合校了。大哥的同学吴昌顺留校当了老师,后来成了五中校长。大弟和我的两个孩子也都曾是五中的学生。
在小院里,我也领着弟妹们做过很讨厌的事。五十年代,人们的打扮一般都是“清汤挂面头”、“中山装”和“列宁装”,根土。但与我家仅一门之隔的十七号高台阶的大门里住着一对年轻的夫妻,他们好像都是教员,先生似乎叫黄汉,那位徐姓太太,身材很匀称,她剪了一个“赫本头”,夏天爱穿一条紧身的半长裤,更衬得身材凸凹有致。胡同里的人背后都叫她“大港人”。“港”在这里作形容词,在当年是贬义。一度,每当他俩从我家门前走过,我总带着弟妹们探头大喊一声“大港人”,然后赶紧“得胜回朝”,逃回小院。后来,我在胡同里和他们“正面遭遇”时,他们对我的友善,令我羞愧难当。以后,我再也不干此类勾当了。
按时下美国人的标准,我的恶作剧,应属人身攻击、精神虐待、侵犯人权之列,实有刑事犯罪之嫌。
其实,身材漂亮,本是件赏心悦目、不可多得的事,况已,人家好好地过着自己的日子,并没有妨碍任何人,只不过他们当年在个人服饰上没有随大流而已。如果只是胡同里的“小脚侦缉队”头发短、裤腿瘦地婆婆妈妈一番,充其量不过是小市民的妒嫉和浅薄而已,但是,“四人帮”利用一帮青春期的青少年,也就是美国人最头疼的“teen-agers”去打头阵,搞所谓“破四旧”:剪裤腿、剃“阴阳头”、“抄家”、“打砸抢”,继而发动一场历时十年、波及全民的政治斗争“文化大革命”,则是祸国殃民的罪行了。
当然,我在小院里也不总那么讨厌。母亲在府学胡同幼儿园工作不久,因为成绩优秀,又被调到东四五条幼儿园,一个重点幼儿园去了。她经常被要求观摩教学,还被评为了北京市的先进工作者,有时回家很晚。我心血来潮的时候,常常会帮助母亲担负起“教育”弟妹的工作。
四岁多的妹妹不爱吃窝头。有一天,我和大弟、小弟和妹妹晚饭后坐着小板凳在院子里乘凉,讲故事。每到这种时候,我们四个孩子就特别亲密。我告诉妹妹:街上长“鸡胸脯”的人,都是因为小时候不肯吃窝头。我吓唬她:哎呀!你已经有一点“鸡胸脯”了。我向大弟眨眨眼睛,大弟与我十分默契,假装为她检查一番,还说:嗯,是有一点“鸡胸脯”了。“鸡胸脯”就是“前罗锅”。妹妹吓得要哭。我说:没关系,现在赶快多吃窝头,还来得及缩回去。从那以后,妹妹不肯吃窝头的毛病,被我一次就治好了。
不过,我们每次乘凉,也并不总是这么这么有教育意义。小弟那时才三岁多,有一个热水瓶盖是他的尿碗,给他接尿用的。有一天乘凉的时候,不知大弟从哪儿学来个恶作剧,他对小弟说:我敢吃尿。说着便把手指往尿碗里一蘸,然后就把手指放进了嘴里。小弟犹豫了一下说:我也敢。他也把手指往尿碗里一蘸,接着就把手指放进了嘴里。他嗫完手指头以后说:咸的。多年以后,大弟才坦白,他是把中指放进了尿碗,把食指放进了嘴里。
一到夏天,我们就坐着小板凳,围着小饭桌,在院子里吃晚饭。穆大妈做的烙饼、糖三角和芝麻击花卷,母亲的炒菜。卤肉和凉拌小萝卜都很好吃。穆大妈是河北廊房来的保姆。
母亲炒菜的时候,我爱在旁边看热闹,她不时讲上的几句烹调经验,使我一生受益。
暑假无事,我领着弟妹在门洞里包饺子玩。我比母亲有创新精神,敢做西红柿馅的。可包着包着,馅越来越稀,我们最后吃的是西红柿肉末片汤。
有时候,我很想捞到母亲的夸奖,便常常在母亲下班以前,发动一场群众运动,我领着弟妹们一起大扫除,把屋子整理得干干净净,把花砖地拖得油光锃亮,比穆大妈收拾得还干净。我们四个人翘着脚坐在椅子上,都不下地,别人进屋踩地,就群起而攻之,连“好婆”和“阿爹”都不能幸免。等到母亲回来,我们像一群小鸟似地拥上去,等着她的表扬。母亲倒是很高兴,可我们怎么示意,她都不夸奖我们收拾了屋子。她一定以为是穆大妈收拾的。最后,总是我忍不住告诉母亲:“这是我们收拾的屋子。”
从汇文到东四一中心走读,高小两年,我只在家里住了一年半,另外半年,我去了长春电影制片厂拍电影。刚进中学时,我再次离家去长影拍片。此外,中学五年的星期天和寒、暑假,我几乎全交给了北京市少年宫舞蹈组。从初三到高中,我又在学校包伙和上晚自习,整天早出晚归。读完高二,我就被电视台选中,离开了家,先住在北京广播学院,后来又搬到了电视台集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