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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七 楚语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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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庄王使士亹傅太子箴,辞曰:“臣不才,无能益焉。”王曰:“赖子之善善

    之也。”对曰:“夫善在太子,太子欲善,善人将至;若不欲善,善则不用。故

    尧有丹朱,舜有商均,启有五观,汤有太甲,文王有管、蔡。是五王者,皆有元

    德也,而有奸子。夫岂不欲其善,不能故也。若民烦,可教训。蛮、夷、戎、狄,

    其不宾也久矣,中国所不能用也。”王卒使傅之。

    问于申叔时,叔时曰:“教之春秋,而为之耸善而抑恶焉,以戒劝其心;教

    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焉,以休惧其动;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以耀

    明其志;教之处,使知上下之则;教之乐,以疏其秽而镇其浮;教之令,使访物

    官;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教之故志,使知废兴者而

    戒惧焉;教之训典,使知族类,行比义焉。

    “若是而不从,动而不悛,则文咏物以行之,求贤良以翼之。悛而不摄,则

    身勤之,多训典刑以纳之,务慎惇笃以固之。摄而不彻,则明施舍以导之忠,明

    久长以导之信,明度量以导之义,明等级以导之礼,明恭俭以导之孝,明敬戒以

    导之事,明慈爱以导之仁,明昭利以导之文,明除害以导之武,明精意以导之罚,

    明正德以导之赏,明齐肃以耀之临。若是而不济,不可为也。

    “且夫诵诗以辅相之,威仪以先后之,体貌以左右之,明行以宣翼之,制节

    义以动行之,恭敬以临监之,勤勉以劝之,孝顺以纳之,忠信以发之,德音以扬

    之,教备而不从者,非人也。其可兴乎!夫子践位则退,自退则敬,否则赧。”

    恭王有疾,召大夫曰:“不穀不德,失先君之业,覆楚国之师,不穀之罪也。

    若得保其首领以殁,唯是春秋所以从先君者,请为‘灵’若‘厉。’大夫许诺。

    王卒,及葬,子囊议谥。大夫曰:“王有命矣。”子囊曰:“不可。夫事君

    者,先其善不从其过。赫赫楚国,而君临之,抚征南海,训及诸夏,其宠大矣。

    有是宠也,而知其过,可不谓‘恭’乎’若先君善,则请为‘恭。’”大夫从之。

    屈到嗜芰,有疾,召其宗老而属之,曰:“祭我必以芰。”及祥,宗老将荐

    芰,屈建命去之。宗老曰:“夫子属之。”子木曰:“不然。夫子承楚国之政,

    其法刑在民心而藏在王府,上之可以比先王,下之可以训后世,虽微楚国,诸侯

    莫不誉。其祭典有之曰:国君有牛享,大夫有羊馈,士有豚犬之奠,庶人有鱼炙

    之荐,笾豆、脯醢则上下共之。不羞珍矣,不陈庶侈。夫子不以其私欲干国之典。”

    遂不用。

    椒举娶于申公子牟,子牟有罪而亡,康王以为椒举遣之,椒举奔郑,将遂奔

    晋。蔡声子将如晋,遇之于郑,飨之以璧侑,曰:“子尚良食,二先子其皆相子,

    尚能事晋君以为诸侯主。”辞曰:“非所愿也。若得归骨于楚,死且不朽。”声

    子曰:“子尚良时,吾归子。”椒举降三拜,纳其乘马,声子受之。

    还见令尹子木,子木与之语,曰:“子虽兄弟于晋,然蔡吾甥也,二国孰贤?”

    对曰:“晋卿不若楚,其大夫则贤,其大夫皆卿材也。若杞梓、皮革焉,楚实遗

    之,虽楚有材,不能用也。”子木曰:“彼有公族甥、舅,若之何其遗之材也?”

    对曰:“昔令尹子元之难,或谮王孙启于成王,王弗是,王孙启奔晋,晋人用之。

    及城濮之役,晋将遁矣,王孙启与于军事,谓先轸曰:‘是师也,唯子玉欲之,

    与王心违,故唯东宫与西广实来。诸侯之从者,叛者半矣,若敖氏离矣,楚师必

    败,何故去之!’先轸从之,大败楚师,则王孙启之为也。

    昔庄王方弱,申公子仪父为师,王子燮为傅,使师崇、子孔帅师以伐舒。

    燮及仪父施二帅而分其室。师还至,则以王如庐,庐戢黎杀二子而复王。或谮析

    公臣于王,王弗是,析公奔晋,晋人用之。寔谗败楚,使不规东夏,则析公之为

    也。

    昔雍子之父兄谮雍子于恭王,王弗是,雍子奔晋,晋人用之。及鄢之役,

    晋将遁矣,雍子与于军事,谓栾书曰:‘楚师可料也,在中军王族而已。若易中

    上,楚必歆之。若合而臽吾中,吾上下必败其左右,则三萃以攻其王族,必大败

    之。’栾书从之,大败楚师,王亲面伤,则雍子之为也。

    昔陈公子夏为御叔娶于郑穆公,生子南。子南之母乱陈而亡之,使子南戮

    于诸侯。庄王既以夏氏之室赐申公巫臣,则又畀之子反,卒于襄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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