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越来越多的好处;一部分可能在我们的发展中越来越变得受损害者。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就不能单纯是一个好像砸饭碗的这样一个问题,你得同时思考一下,整个社会的协调发展。你就得考虑一下我们国民的生活风险,我们在打破计划经济时代的这种安全保障机制的同时,我们有没有可能给予它一种更新的既有公平、又有效率的这样一个安全保障体制,所以这个是值得我们考虑的,值得考虑。所以在风险持续增长的条件下,我们需要安全机制和社会保障机制,要同时更为有效的安全机制,到今天来讲,不仅具有必要性,而且具有紧迫性,这是我讲的第三个问题。
第四个问题呢,我们需要一个什么样的安全保障体制,这是我们在肯定前边几个观点的条件下来谈这个问题。那么明天做什么样的选择?我说我的一个观点,就是较为理想与现实的模式,是建立在责任分担基础之上,就是在这种社会风险、责任分担的基础之上的一种混合型的保障机制。我们只能是一种混合型的保障机制,这种混合型的保障机制,就需要政府、社会、雇主或者企业、个人、家庭都来分担我们每一个人的生活风险。我始终认为,政府有责任帮助贫困人口,并且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所以使困难群体在遭遇生活困境时,免于绝望。政府同时还肩负着不断改进或者增进国民福利的责任,应当使全体国民的生活质量不断地得到改善与提升。那么政府所起的作用,正是在消灭贫困与增进福利的过程中,帮助城乡居民来化解生活风险。所以,在市场经济的条件下,不能认为市场是万能的,政府可以放弃自己的责任,如果说抱着这样一个观点,我个人认为,那是不负责任的。所以我觉得,我们还是应该相信政府,我们还是应该推动政府来承担你相应的公共福利的责任。我同时还认为,就是政府有责任指导社会保险制度的建设。在雇主与劳动者分担缴费责任的条件下,那么应该建立强制性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在谈到社会保险的时候,我们强调政府,我刚才谈到的是一个指导的责任,那么主要的责任还是应该由雇主和劳动者来分担,主要是缴费的责任。我不太赞成我们的企业家都是唯利是图的,这个不符合整个世界,尤其是工业化国家的这个企业家或者资本的所有者,这种发展趋势。我们看到的西方正在兴起一个公司的社会责任的这样一个运动,这样一个问题,我们不能说中国的企业家、中国的雇主只想到自己的财富如何增长,而不考虑到社会责任。我为什么讲这样一个问题呢?因为在我们的社会保险制度改革中间,我们发现有一些非国有企业它是不参加的,或者说它是不为它的劳动者来缴付社会保险费的,不提供法律规定的必要的劳动保护的。但是这不是一个光彩的东西,起码劳动保护使我们的劳动法,我们有多部法律是规定的。但是大家可能注意到,我们很多的个案可能有一些私营企业主好像是没有顾及到对职工的劳动保护,所以说我觉得我们国家也需要提倡一个雇主的社会责任,也需要掀起这么一个运动,就是雇主和企业应该分担我们个人的生活风险,解决劳动者的后顾之忧。它理所当然应该承担这种责任,这种责任不要说是社会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国家也是一个惯例。那么在这里面任何拒绝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任何拒绝为职工缴付社会保险费,应该是一种错误的行为。所以在这里呢,我讲的是我们个人的风险,有时候需要雇主来分担,因为我们帮助雇主创造了财富,所以这是第二个问题。
第三点我还继续认为,家庭曾经是我们生活的安全港湾,现在乃至将来仍然应当是保障我们生活安全的港湾。家庭成员之间的互助友爱,不仅是我们民族的优秀传统,也是现行法律规范的义务。我一直主张就是中国的改革开放,不能破坏家庭的稳定和家庭的保障功能,相反的应该得到强化。所以我说呢,我继续认为家庭保障,应该要发挥它的作用;我同时也想这个观点,我们要建立健全的保障制度,但是这个制度它的目的或者它出发点,或者它所具有的功能,不是替代家庭保障,而是弥补家庭保障功能的弱化,或者它的不足。就是说所有的人,我从家庭得不到的,我就从社会得到;或者我能够从家庭得到的,我就自己先从家庭得到。因为有一些东西是社会的保障或者雇主所提供承担的责任是不能替代的。我这几年来,我当然一直在呼吁,就是社会也应当可以分担一部分风险,一定的风险,因为社会是由人组成的,有的人需要帮助,有的人又能够帮助。在谈到这个观点的时候,我可能和我们有些学者的观点不太一样,我在强调竞争的同时,我也主张合作,主张互助。竞争虽然也推动社会的进步,但是有可能它是破坏性的,所以竞争离不开互助。所以对整个社会来讲,如果我们在谈到竞争的同时,我们又提倡互助,并且在互助中间得到他助,在互助中间帮助他人,我想我们的生活风险,也能在很大程度上得到化解。所以这就说,我们说每个人参加慈善的公益事业,我们为慈善的公益事业,我们做出我们的努力,我们也从中受益。
当然还有一个需要强调的就是,无论是哪一种安全保障机制,不管是政府提供的这种贫困救助、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