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眼,情人间以兄妹相称。
这一时期的祭祀文学也比较发达,其代表形式为“亡灵书”。
(2)古埃及王朝的划分
第二,需了解古埃及王朝的划分和这十首诗的大致创作时代。
我们知道,古埃及史上共有三十一个王朝。但为研究方便,常有学者把这些王朝划分为这样的五部分:早王朝(公元前3100-2686),古王国(前2686-2181),中王国(前2181-1567),新王国(前1567-1085),后期埃及(前1085-332)。对括号中的具体年代,学者们的意见各不统一,我这里采用的是《剑桥古代史》中的分法。
我抄出的这十首诗,基本上都是新王国时期的作品。其中,“入夜,我路过他房间”、“妹妹,举世无双的妹妹”、“献给阿顿神的圣歌”三首,肯定是新王国时期的诗作;“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随我来到阳光下的水旁”、“我们度过了漫漫长日”、“噢,棕榈纤维的绳,手臂重压着水”、“喝得我神去眩晕”是中王国到新王国之间的作品;“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是中王国时期的作品;“献给俄塞利斯之歌”这首,根据诗意推测,很可是古王国时期的作品,因为“那时的思想家认为,是太阳神安排宇宙秩序,国王则受神的委托”,而这首诗恰好反映了这种思想。
(二)现在是赏析时间
(1)洞彻生命与死亡的诗
准备工作作完之后,可以具体来谈了,先谈前两首。
一位古希腊人说过,埃及人的生命在于为死做准备。这话有一定道理。古埃及人非常热衷于修
造坟墓,雕刻墓室,把尸体“精工细作”成木乃伊——这些“为死做准备”的工作的确曾耗掉了他们的很多时光,也说明了他们是相信灵魂再生,迷恋死亡的。
其实,古埃及人对死亡的迷恋和敬重,只是源于对生命的热爱和敬重。生命是快乐的,死亡是恐怖的,但如果死后可以再生,那么死亡也就不再恐怖,甚至是值得迷恋的了——他们的这种看法从另一个角度说明了古埃及人对生命才是更为看重的。
所以多数古埃及人对人生的态度往往是积极的,现实的。他们知道,生命是短暂的,所以活着的时候应该充分享受生活,人生的意义也不在于为死做准备。
在中王国时期创作的一卷纸草上曾经写着这样一句话:“愉快地享用自己的财富,什么也不要拒绝”。同期的另一首诗里则这么说:“快活些吧,驱走有朝一日你将成为幽灵的想法!人生在世,须及时行乐!任何美好的东西都不能带到彼界,到了那里决无回头路!”
由此可见,古埃及人对生与死采取的是什么态度。“肉体凋谢了,它的欢乐消逝了”这首诗反映的就是这种态度。你看,诗人分明认为人一旦死亡,欢乐也就随之消逝,所以还是“寻欢作乐在今朝”的好。同时,诗人对死亡也不那么恐惧,因为他觉得死者的亡灵能走上“阳光普照的路”。不过,诗人对灵魂再生说到底还是有些怀疑的,因为他也不清楚“最哀悼的那些人,他们现在何处”。总的来看,诗人认为,既然“死亡不分今和明”,生命又是如此短促,还是该珍惜人生,时刻“欢笑”。
“死亡今天就在我面前”这一首,从表面上看倒验证了那个希腊人的话,但其实又未必尽然。
这首诗是组诗“一个人与他的巴的辩论”中的一首,创作于第四王朝,属中王国时期的作品。它属于教谕文学类,但却一反传统的宣扬厌世思想。我们已经知道,多数的古埃及人虽对永恒世界十分向往,对生活的态度也很积极,而这组诗的作者却只想从死亡中寻得解脱,这是为什么呢?
为了更好的解释这一点,让我先把这组诗的大概内容从《古埃及文化求实》里抄出来:
一个人遭受不堪忍受的重荷,想一死了之。他的“巴”(巴,即灵魂。被画做长着人头,人手的鸟的形象。我用的电脑里自从存了一幅巴的图片后,从此就有灵性了J)被他对生命的抱怨所激怒,威胁要离开他。他十分恐惧,因为没了巴,他就不能在死后升天。(古埃及人认为,人死后,巴可以飞走,但其尸体仍是巴依存的基础。)所以就请求巴不要离开,也不要反对他对死的追求。巴鼓励他享受人生,不必烦恼,最后巴终于被他说服,答应和他在一起。此人对痛苦的倾诉和对死的渴求,是通过四首抒情诗表达的,这里选的是其中的第三首。
读罢此诗,你会发现,诗人既洞彻了死亡,也洞彻了生命。诗人也曾热烈地追求过生活,但最后,他发现生命虽绚美如荷花,但亦短促如急雨,生的快乐即使再值得追怀,终究不能成为永恒。相较之下,死亡才是永恒的,就像“荷花的芬芳”,“雨过后的晴天”,既能让人沉醉,又能给人带来绝对的平和。所以,诗人一心等待着死亡的造访,其渴切的心情就像等待与久别的亲眷重逢时一样。
我不能否认这一点,即生命短暂,死亡才属于永恒。但是,如果你对人生不加以积极的追求,你的死亡也不会属于永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