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变数;七十二牖,法五行所得日数;八达象八风,
法八卦;通天台径九尺,法乾以九覆六;高八十一尺,法黄锺九九之数;二十八
柱,象二十八宿;堂高三尺,土阶三等,法三统;堂四向五色,法四时五行;殿
门去殿七十二步,法五行所行。门堂长四丈,取太室三之二。垣高无蔽目之照,
牖六尺,其外之。殿垣方,在水内,法地阴也;水四周于外,象四海,圆法阳也;
水阔二十四丈,应二十四气;水内径三丈,应《觐礼经》。武帝元封二年,立明
堂汶上,无室,其外略依此制。《泰山通义》今亡,不可得而辨也。
元始四年八月,起明堂、璧雍长安城南门,制度如仪。一殿,垣四面,门八
观,水外周堤,壤高。四方和会,筑作三旬。五年正月六日辛未,始郊太祖高皇
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及先贤百辟卿士有益
者,于是秩而祭之。亲扶三老五更,袒而割牲,跪而进之。因班时令,宣恩泽。
诸侯宗室、四夷君长、匈奴西国侍子,悉奉贡助祭。
《礼图》曰:“建武三十年作有堂,堂上圆下方。圆法天,方法地。十二堂
法日辰,九室法九州,八窗象八风,八九七十二,法一时之王。室有二户,二九
十八户,法土王十八日。内堂正坛高三尺,土阶三等。”胡伯始注《汉官》云:
“古清庙盖以茅,今盖以瓦,瓦下藉茅,以荐古制。”《东京赋》曰:“乃营三
宫,布政颁常。复庙重屋,八达九房。造舟清池,惟水泱泱。”《薛综》注云:
“复重庙覆,谓屋平覆重栋也。”《续汉书祭祀志》曰:“明帝永平二年,祀五
帝于明堂。五帝坐各处其方,黄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位在青帝之南,少
退,西面,各一犊,奏乐如南郊。”臣恺案《诗》云:“《我将》,祀文王于明
堂也。我将我享,维羊维牛。”据此,则备大牢之祭。今云一犊,恐与古殊。自
晋以前,未有鸱尾,其门墙璧水,一依本图。
晋《起居注》裴頠议曰:“尊祖配天,其义明著,庙宇之制,理据未分。直
可为一殿以崇严祀,其余杂碎,一皆除之。”臣恺案:“天垂象,圣人则之。”
辟雍之星,既有图状,晋室方构,不合天文。既阙重楼,又无璧水,空堂乖五室
之义,直殿违九阶之文。非古欺天,一何过甚!
后魏于北台城南,造圆墙,在璧水外,门在水内迥立,不与墙相连。其堂上
九室,三三相重,不依古制。室间通巷,违舛处多。其室皆用凿累,极成褊陋。
《后魏乐志》曰:“孝昌二年立明堂,议者或言九室,或言五室,诏断从五室。
后元叉执政,复改为九室。遭乱不成。”
宋《起居注》曰:“孝武大明五年立明堂,其墙宇规范,拟同太庙,唯十二
间,以应期数。依汉《汶上图仪》,设五帝位,太祖文皇帝对飨。鼎俎簠簋,一
依庙礼。”
梁武即位之后,移宋时太极殿以为明堂,无室,十二间。《礼疑议》云:
“祭用纯,漆俎瓦樽,文于郊,质于庙,止一献,用清酒。”平陈之后,臣得目
观,遂量步数,记其尺丈。犹见焚烧残柱,毁破之余,入地一丈,俨然如旧。柱
下以樟木为跗,长丈余,阔四尺许,两两相并,凡安数重。宫城处所,乃在郭内。
虽湫隘卑陋,未合规摹,但祖宗之灵,得崇严祀。
周齐二代,阙而不修,大飨之典,于焉靡托。
自古《明堂图》唯有二本。一是宗周,刘熙、阮谌、刘昌宗等作,三图略同。
一是后汉建武三十年作,《礼图》有本,不详撰人。臣远寻《经传》,傍求子史,
研究众说,总撰今图。其样以木为之,下为方堂,堂有五室,上为圆观,观有四
门。
帝可其奏。会辽东之役,事不果行。
以度辽之功,进位金紫光禄大夫。其年卒官,帝甚惜之,谥曰康。撰《东都
图记》二十卷、《明堂图议》二卷、《释疑》一卷,见行于世。
长子儒童,游骑尉。少子温,起部承务郎。
侯莫陈崇,字尚乐,代武川人也。其先魏之别部,居库斛真水。祖元,以良
家子镇武川,因家焉。父兴,殿中将军、羽林监,后以崇著勋,追赠柱国、太保、
清河郡公。
崇少骁勇,善驰射,谨悫少言。年十五,随贺拔岳与尔朱荣征葛荣。后从岳
入关,破赤水蜀。又从岳力战,破万俟丑奴。崇与轻骑逐北,至泾州长坑及之。
贼未成列,崇单骑入贼中,于马上生禽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