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虽自申雪,不复抗拒,终身病之。
侯景叛入梁,寇南境。文襄时在晋阳,令收为檄五十余纸,不日而就。又檄
梁朝,令送侯景,初夜执笔,三更便了,文过七纸。文襄善之。魏帝曾委秋大射,
普令赋诗,收诗末云:“尺书征建邺,折简召长安。”文襄壮之,顾谓人曰:
“在朝今有魏收,便是国之光采。雅俗文墨,通达纵横。我亦使子才、子升,时
有所作,至于词气,并不及之。吾或决有所怀,忘而不语,语而不尽,意有未及,
收呈草,皆以周悉。此亦难有。”又敕兼主客郎,接梁使谢珽、徐陵。侯景既陷
梁,梁鄱阳王范时为合州刺史,文襄敕收以书喻之。范得书,仍率部伍西上,州
刺史崔圣念入据其城。文襄谓收曰:“今定一州,卿有其力,犹恨‘尺书征建邺’
未效耳。”
文襄崩,文宣如晋阳,令与黄门郎崔季舒、高德正、吏部郎中尉瑾于北第参
掌机密。转秘书监,兼著作郎,又除定州大中正。时齐将受禅,杨愔奏收置之别
馆,令撰禅代诏册诸文,遣徐之才守门,不听出。
天保元年,除中书令,仍兼著作郎,封富平县子。二年,诏撰魏史。四年,
除魏尹,故优以禄力,专在史阁,不知郡事。初,帝令群臣各言志,收曰:“臣
愿得直笔东观,早出魏书。”故帝使收专其任。又诏平原王高隆之总监之,署名
而已。帝敕收曰:“好直笔,我终不作魏太武诛史官。”
始,魏初邓彦海撰代记十余卷,其后崔浩典史,游雅、高允、程骏、李彪、
崔光、李琰之郎知世修其业。浩为编年体,彪始分作纪、表、志、传,书犹未出。
宜武时,命邢峦追撰孝文起居注,书至太和十四年。又命崔鸿、王遵业补续焉,
下讫孝明,事甚委悉。济阴王晖业撰辨宗室录三十卷。收于是与通直常侍房延佑、
司空司马辛元植、国子博士刁柔、裴昂之、尚书郎高孝干专总斟酌,以成魏书。
辩定名称,随条甄举。又搜采亡遗,缀续后事,备一代史籍,表而上闻之。勒成
一代大典:凡十二纪,九十二列传,合一百一十卷。五年三月,奏上之。秋,除
梁州刺史。收以志未成,奏请终业,许之。十一月复奏十志:天象四卷,地形三
卷,律历二卷,礼乐四卷,食货一卷,刑罚一卷,灵徵二卷,官氏二卷,释老一
卷,凡二十卷。续于纪传,合一百三十卷。分为十二表,其史三十五例,二十五
序,九十四论,前后二表一启,皆独出于收。
收所引史官,恐其陵逼,唯取学流先相依附者。其房延祐、辛元植、眭仲让
虽夙涉朝位,并非史才;刁柔、裴昂之以儒业见知,全不堪编缉;高孝干以左道
求进。修史诸人,宗祖姻戚,多被书录,饰以美言。收颇急,不甚能平,夙有怨
者,多没其善。每言:“何物小子,敢共魏收作色!举之则使上天,按之当使入
地。”初,收在神武时为太常少卿,修国史,得阳休之助。因谢休之曰:“无以
谢德,当为卿作佳传。”休之父固,魏世为北平太守,以贪虐为中尉李平所弹获
罪,载在魏起居注。收书云:“固为北平,甚有惠政,坐公事免官。”又云:
“李平深相敬重。”尔朱荣于魏为贼,收以高氏出自尔朱,且纳荣子金,故减其
恶而增其善,论云:“若修德义之风,同韩、彭、伊、霍,夫何足数。”
时论既言收著史不平,文宣诏收于尚书省与诸家子孙共加论讨。前后投诉,
百有馀人,云遗其世职位;或云其家不见记录;或云妄有非毁。收皆随状答之,
范阳卢斐父同附出族祖玄传下;顿丘李庶家传,称其本是梁国家人。斐、庶讥议,
云史书不直。收性急,不胜其愤,启诬其欲加屠害。帝大怒,亲自诘责。斐曰:
“臣父仕魏。位至仪同,功业显著,名闻天下,与收无亲,遂不立传。博陵崔绰,
位至本郡功曹,更无事迹,是收外亲,乃为传首。”收曰:“绰虽无位,道义可
嘉,所以合传。”帝曰:“卿何由知其好人?”收曰:“高允曾为绰赞,称有道
德。”帝曰:“司空才士,为人作赞,正应称扬。亦如卿为人作文章,道其好者,
岂能皆实?”收无以对,战慄而已。但帝先重收才,不欲加罪。时太原王松年
亦谤史,及斐、庶并获罪,各被鞭配甲坊,或因以致死。卢思道亦抵罪。然犹以
群口沸腾,敕魏史且勿施行,令群官博议。听有家事者入署,不实者陈牒。于是
众口喧然,号为“秽史”,投牒者相次,收无以抗之。时左仆射杨愔、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