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将以伐齐神武。帝从之。以椿为前驱大都督。椿因奏请率精骑二千,夜度河,
掩其劳弊。帝始然之,黄门侍郎杨宽说帝曰:“高欢以臣伐君,何所不至?今假
兵于人,恐生他变。今度河,万一有功,是灭一高欢,复生一高欢矣。”帝遂敕
椿停行。椿叹曰:“顷荧惑入南斗,今上信左右间构,不用吾计,岂天道乎!”
帝勒兵河桥,命椿自洛而东,至武牢。帝以贾显智背叛,东师失律,将幸关
中。乃遣使命椿因从入关。拜尚书令,侍中如故,封常山郡公。历位司徒、太保,
仍尚书令。时寇难未息,内外戒严,唯椿得列威仪,鸣驺清路。迁太傅,薨,年
四十三。帝亲临吊,百僚赴哭。诏赐东园秘器,遣尚书、梁郡王景略监护丧事。
赠大将军、录尚书、三十州诸军事、侍中、恒州刺史、常山郡王,谥曰文宣,祭
以太牢。又诏改大将军,赠大司马,给辒辌车。及葬,车驾临于渭阳,止绋恸
哭。
帝尝给椿店数区,耕牛三十头。椿以国难未平,不可与百姓争利,辞店受牛,
日烹一头,以飨军士。及死,家无余资。有四子:悦、恢、徵、演。演为齐神武
所杀,三子入关。
徵字士亮,博涉群书,尤精三礼,兼解音律。有至性。居父丧,朝夕共一溢
米。少以父勋赐爵城阳郡公。大统末,起家通直散骑常侍,稍迁兼太常少卿。
自魏孝武迁西,雅乐废缺,徵博采遗逸,稽诸典故,创新改旧,方始备焉。
又乐有錞于者,近代绝此器,或有自蜀得之,皆莫之识。徵见之曰:“此錞
于也。”众弗信之,徵遂依干宝《周礼注》,以芒筒捋之。其声极清,众乃叹服。
徵仍取以合乐焉。六官建,拜司乐下大夫,迁司乐中大夫,进位骠骑大将军、开
府仪同三司,转内史下大夫。天和三年,周武帝以徵经有师法,诏令授皇诸子。
宣帝时为鲁公,与诸皇子等咸服青衿,行束脩之礼,受业于徵。仍并呼徵为夫子,
儒者荣之。六年,除司宗中大夫,行内史,仍摄乐部。进封岐国公,寻转小宗伯。
除太子太傅,仍小宗伯。宣帝嗣位,迁上大将军、大宗伯。时武帝初崩,梓宫在
殡,帝意欲速葬,令朝臣议之。徵与内史宇文孝伯等,固请依《礼》七月,帝竟
不许。
帝之为太子也,宫尹郑译坐不能以正道调护,被谪除名。而帝雅亲爱译。至
是,拜译内史中大夫,甚委任之。译乃献新乐,十二月各一笙,每笙用十六管。
帝令与徵议之。徵驳而奏之曰:“《礼》云,十二律转相生,声五具在十六焉,
六律十二管,还相为宫。然详一笙十六管,总一百九十二管,既无相生之理,又
无还宫之义。臣恐郑声乱乐,未合于古。夫音乐之起,本于人心,天之应人,有
如影响。为善者,天报之以福;为恶者,天谴之以殃。故舜弹五弦之琴,歌《南
风》之诗,而天下化。纣为朝歌、北里之音,而社稷灭。是知乐也者,和情性,
移风俗,动天地,感鬼神,祸福所基,盛衰攸系,安可不慎哉!案译之所为,不
师古始。若以月奏一笙,则钟鼓诸色,各须一十有二。雅乐之备,已充庙廷,今
若益之,于何陈列?方须更辟阶墀,增修廊宇,非急之务,宁可劳人?如谓笙管
之外,不须加造,则乐之损益,岂系于笙?进退无据,窃谓不可。”帝颇纳之,
且令停译所献。
及武帝山陵回,帝欲作乐,复令议其可不。徵曰:“《孝经》云‘闻乐不乐。
’闻尚不乐,其况作乎!”郑译曰:“既云闻乐,明即非无,止可不乐,何容不
奏。”帝遂依译议,译因此衔之。帝后肆行非度,昏虑日甚。徵以荷武帝重恩,
尝备位师傅,乃上疏极谏,指陈帝失。不纳。译因谮之,遂下徵于狱。徵惧不免,
狱卒张元平哀之,乃以佩刀穿墙,送之出。元平被捶拷百数,而无所言。徵既出,
匿于人家,后遇赦得免,然犹坐除名。
隋文帝践极,例复官爵,除太子太傅,仍诏徵修撰乐书。开皇四年薨,年五
十六。初,隋文帝为大司马,有外姻丧,徵就第吊之。久而不出。徵怒,遂弗之
待。比出候,徵已去矣。隋文帝以此常恨之。至是,诏所司谥之曰闇。子该嗣。
徽所撰《乐典》十卷。
兄恢,散骑常侍,新蔡郡公。子政嗣。
政明悟有器干,隋开皇中,以军功授仪同,甚为杨素所礼。大业中,位尚书
兵曹郎,渐见委遇。玄感兄弟,俱与之交。辽东之役,兵部尚书段文振卒,侍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