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绍张普惠成淹范绍刘桃符鹿悆张耀刘道斌董绍冯元兴
孙绍,字世庆,昌黎人也。少好学,通涉经史。初为校书郎,稍迁给事中,
后为门下录事。好言得失,与常景共修律令。延昌中,绍表曰:
臣闻建国有计,虽危必安;施化能和,虽寡必盛;政乖人理,虽合必离;作
用失机,虽成必败。此乃古今同然,百王之定法也。今二虢京门,了无严防;南
北二中,复阙固守;长安、邺城,股肱之寄;穰城、上党,腹背所冯。四军、五
校之轨,领、护分事之式,徵兵储粟之要,舟车水陆之资,山河要害之权,缓急
去来之用,持平赴救之方,节用应时之法,特宜修置,以固堂堂之基。持盈之体,
何得而忽?且法开清浊,而清浊不平;申滞理望,而卑寒亦免。士庶同悲,兵徒
怀怨。中正卖望于下里,主案舞笔于上台,真伪混淆,知而不纠,得者不欣,失
者倍怨。使门齐身等而泾、渭奄殊,类应同役而苦乐县异,士人居职,不以为荣;
兵士役苦,必不忘乱。故有竞弃本生,飘藏他土。或诡名托养,散没人间;或亡
命山薮,渔猎为命;或投杖强豪,寄命衣食。又应迁之户,逐乐诸州;应留之徒,
避寒归暖。职人子弟,随荣浮游,南北东西,卜居莫定。关禁不修,任意取适,
如此之徒,不可胜数。爪牙不复为用,百工争弃其业。混一之计,事实阙如;考
课之方,责办无日;流浪之徒,决须精校。今强敌窥时,边黎伺隙,内人不平,
久戍怀怨。战国之势,窃谓危矣。必造祸源者,北边镇戍之人也。若夫一统之年,
持平用之者,大道之计也;乱离之期,纵横作之者,行权之势也。故道不可久,
须文质以换情;权不可恒,随污隆以牧物。文质应世,道形自安;污隆获衷,权
势亦济。然则王者计法之趣,化物之规,圆方务得其境,人物不失其地。又先帝
时,律、令并议,律寻施行,令独不出,十余年矣。臣以令之为体,即帝王之身,
分处百揆之仪,安置九服之节,乃是有为之枢机,世法之大本也。然修令之人,
亦皆博古,依古撰置,大体可观,比之前令,精粗有在。但主议之家,大用古制。
若令依古,高祖之法,复须升降,谁敢措意有是非哉?以是争故,久废不理。然
律、令相须,不可偏用,今律班令止,于事甚滞。若令不班,是无典法,臣下执
事,何依而行?臣等修律,非无勤止,署下之日,臣乃无名,是谓农夫尽力,他
食其秋,功名之所,实怀于悒。
正光初,兼中书侍郎。绍性抗直,每上封事,常至恳切,不惮犯忤。但天性
疏脱,言乍高下,时人轻之,不见采览。绍兄世元善弹筝,早卒。绍后闻筝声,
便涕泗鸣咽,舍之而去。后为太府少卿,曾因朝见,灵太后谓曰:“卿年稍老矣。”
绍曰:“臣年虽老,臣卿乃少。”太后笑之。迁右将军、太中大夫。
绍曾与百僚赴朝,东掖未开,守门候旦。绍于众中引吏部郎中辛雄于众外,
窃谓曰:“此中诸人,寻当死尽,唯吾与卿,犹享富贵。”未几,有河阴之难。
绍善推禄命,事验甚多,知者异之。
永安中,拜太府卿,以前参议《正光壬子历》,赐爵新昌子。后卒于右光禄
大夫,赠尚书左仆射,谥曰宣。子伯元袭爵。
张普惠,字洪赈,常山九门人也。身长八尺,容貌魁伟,精于《三礼》,兼
善《春秋》、百家之说。太和十九年,为主书,带制局监,颇为孝文所知。转尚
书都令史。任城王澄重其学业,为其声价。澄为雍州刺史,启普惠为府录事参军,
寻行冯翊郡事。
澄功衰在身,欲七月七日集文武北园马射。普惠奏记于澄曰:
窃闻三杀九亲,别疏昵之叙;五服六术,等衰麻之心。皆因事饰情,不易之
道者也。然则莫大之痛,深于终身之外;书策之哀,除于丧纪之内。外者不可无
节,故断之以三年;内者不可遂除,故敦之以日月。况《礼》,大练之日,鼓素
琴,盖推以即吉也;小功以上,非虞祔练除不沐浴,此拘之以制也。曾子问曰:
“相识有丧服,可以与于祭乎?”孔子曰:“緦不祭,又何助于人。”祭既不与,
疑无宴食之道。又曰:“废丧服,可以与于馈奠之事乎?”子曰:“脱衰与奠,
非礼也。”注云:“谓其忘哀疾。”愚谓除丧之始,不与馈奠,小功之内,其可
观射乎?《杂记》云:“大功以下,既葬适人,人食之。其党也食之,非其党不
食。”食犹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