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娃走了已经有十几天了,也不见爹回来,灵芝的心里自然有点着急,常常一个人站在大门口向村外的大道上张望。
这天下午,灵芝端着一盆衣服,来到了小河边。一边洗衣服,一边等待着爹。
离开咸阳半年时间了,因为和蒙恬在一起,扶苏不觉得日子难熬。现在想起来,他很感激父皇。在这段时间里,他懂得了怎样做一个让黔首拥戴的好官,从蒙恬身上,他学到了不少东西,最重要的当然是军事常识和用兵的方法。不过,有时也感到寂寞,特别是夜深人静的时候。这里毕竟是远离京城穷山僻壤啊。整天看的是一座连着一座的光秃秃的山,一群又一群清一色的男人。没有繁华闹市,没有音乐文化,没有绚丽的色彩,相伴的只有明月繁星清风大山。他又想起了金屏,他想起金屏不是因为寂寞,身边需要有一个年轻女人来陪伴,而是因为从咸阳那边过来的人告诉他,金屏有喜了。就是他从曲阜回来的那天他和金屏在洗澡时有的。
听到这个消息后,他楞在那儿半天才缓过了神儿。金屏有喜了,也就是说自己就要做爸爸了。尽管他和金屏成婚六年的时间还没有孩子,父皇和母亲对此也很关心,尤其是母亲,又是询问,又是找御医,也没有一点结果。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扶苏和金屏是一对貌合神离的夫妻。他们的夫妻生活很少,偶尔过一次,也是勉勉强强。因为扶苏一到这个时候,想到的总是银屏。在他看来,同金屏在一起,本身就是对银屏的亵渎,如果再同她作爱,那无疑是对银屏最大的伤害。他怎么能故意伤害一个曾经深深地爱着他为他命丧黄泉的女子的心呢。现在,这个孩子的存在让他自责,尽管这个孩子是无辜的,尽管他本人也很喜欢孩子。
他让卫兵牵来了宛良,他决定一个人出去散散心。走出不远,他想起忘了让人告一声蒙恬,正打算返回去,一转念又改变了主意,反正自己在天黑之前一定会回来,告不告也无关紧要。
28这儿通向山外只有一条小路。他骑在马上,任由宛良自己行走。已经是春天了,但扶苏没有感觉到春天的温暖。在他的印象中,春天的太阳应该是暖融融的,照在人的身上很舒坦,像母亲的手,像爱人的身体。春天应该是万物复苏鸟语花香的季节,草儿青,鸟儿鸣。这个时候在家中的花园里,已经是姹紫嫣红了。可在这里,还感觉不到春的气息。宛良似乎能领会主人的心情,在路上不紧不慢地走着。有时在路边遇到发了芽的青草,就停下来贪婪地啃上几口,扶苏也不催它,而是用温柔的目光看着它那讨人喜欢的样子,用手轻轻地拍一下它的额头。大约走了有半个时辰,突然,从路边的草丛里滚出一个火团。扶苏眼睛一亮,使劲拍了宛良的屁股一下,兴奋地喊了句:“宛良,是火狐,快,是火狐!”其实,用不着他提醒,聪明的宛良自然知道自己此刻应该如何表现。它一改刚才斯斯文文漫不经心的样子,像一支离弦的箭嗖地飞了出去。
宛良是扶苏让人从大宛国进贡的十几匹马中挑选出来的。它浑身雪白,没有一根杂毛,长的很是雄伟,它有着厚实的胸膛,强壮有力的后腿和臀部,站在那儿,如同一尊冰雕;奔跑起来,看不到四蹄着地;长啸一声,十里之外也能听到。还有一点与众不同的是,它颇通人性,用不着主人提示,它就知道自己该怎么做,所以,它与主人的配合十分默契。刚才,它在啃路边那丛绿色蒿子的时候,嗅到一种气味,这种味道很特别,不像一般的兔子、山鸡、野鸡们,有点像狐狸的气味,凭经验,它又断定这不是一只普通的狐狸。就在它思索的那一刻,那个东西自己跑了出来。宛良看到那团红色的时候很兴奋,当它听到主人说那是火狐的时候它激动的有点不能自己。这是它第一次看到真正的火狐,以前只是从妈妈嘴里听到过。听妈妈讲,火狐是狐狸中的稀有品种,轻易看不到。火狐的身体并不大,甚至比其他狐狸还略小一些,但它的皮子很珍贵,据说,即使是在大雪纷飞的时候,火狐周围也不会有一片雪花存在。而且,火狐特别精明,人们很少能看到它,别说捕捉到它了。渐渐地,火狐就披上了一层神秘的外衣,变成了一种谁也想得到它可谁也害怕得到它的动物,甚至连猎人们也不愿打扰它。
宛良今天可算开了眼界,它一定要帮助主人抓住这只火狐,以感谢主人几年来对它的厚爱,它要让主人今天高兴高兴。宛良瞄准那团红色的东西,眼睛连眨也不敢眨一下,生怕一眨眼睛,那团火红的东西就从它的视野里消失。于是,在这条不宽的小路上,火狐同宛良之间展开了激烈的追逐,在扶苏的眼里,已经看不清宛良和火狐的具像,看到的只是一片雪白和一团火红在频频地滚动。
宛良今天可算遇上了对手,那只火狐简直就是一个奇迹,让它追得气喘咻咻,大汗淋漓,虽然它们之间的距离也就那么几步,但宛良还是未能如愿。在经过几段弯曲的小路之后前面出现了一片开阔地,就在这个时候,火狐不见了,宛良和扶苏眼中看到的是一片片郁郁葱葱的树木,一个隐约可见的小小的山庄,一条清澈见底宛若银带的小河,小河边有一位浑身透着青春气息的妙龄女郎,她的旁边卧着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