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不二家住城西的帽儿胡同,一间不大不小的院落,和周围的人家没什么不同,三五间平房,即要住人也是诊室。他行医三十八年,如今五十岁了,也就是说十二岁起他就开始行医,当然,那个时候主要是给父亲做助手,他们家世代行医。
胡家也曾显赫一时,胡不二的父亲比起很多平庸的医生来医术算是不错的,再加上做人圆滑处事周全,所以渐渐有了些名声,从江湖游医渐渐发达,开始出入豪门权贵之家,在京师繁华的金风细雨街开了医馆,积累起不少财富。在胡不二三十岁时,他的父亲死了,寿尽非药石之力能回天,胡不二就继承了诺大的家业。但是不到两年,诺大的家业就被胡不二败了,连金风细雨街上的门面都没有守住,最后只有搬到城西,与穷人同住,更开不起一家医馆了,只有亦家亦医。
若说胡不二的医术,比起父亲高出太多,当年不少达官贵人的疑难杂症都是靠着胡不二,他的父亲才能医好那些人。以胡不二的医术和他父亲为胡家辛苦积累维系的人脉与关系网,胡不二能把家业在两年内败了,也真是值得让人佩服的。若没有一点出众的败家本事,要想做到也颇为不易。
胡不二败家主要有两种别人没有的本事,一是不给权贵看病,多高的诊金都不去,他的理由是在这些人身边已经挤满了医生,不缺他一个,所以他不去。二者,给穷人看病,许别人欠着药费诊金。如此,父亲积累的人脉被他毁了,积累的财富也因为穷人太多僧多粥少终于坐吃山空了。所以人称胡不二是怪医,但是在穷人心目中,他是神医是救苦救难的菩萨,他虽然僻居城西,没有门脸,可是声名在外口耳相传间人们还是能找到他来看病。而他脾气还是不改,所以,也就勉强维持一个饿不死也富不了的生活水准。
胡不二正在西厢房给人看病,室内突起一阵风,吹得桌上药方飞起四散在地。
胡不二正奇怪,这房间里怎会刮起这股怪风?抬头就看见眼前出现一条大汉,三十出头,满脸胡茬,腰间斜挂一个酒葫芦,怀里还抱着一个年轻的满身是血的男子。
汉子冲到他面前,看着他的双眼,红着双眼大声道:“胡先生,求您救救我家老四!”
胡不二看那青年一眼,犹豫也没犹豫就回一声:“好!”
他引着汉子向里走去,一面破烂的屏风后有张床。另一边,有一个年轻的妇人走来收拾起散落的药方,领着病人去抓药了。还有些病人在外面等待候诊,妇人温言劝道:“各位乡亲,今日有急诊,还请大家海涵,明日再跑一趟好吗?”妇人眉清目秀,举止间颇有气度。
那些等着的病人,大都是穷人,付给胡不二的诊金是零,就是药石的钱也有时拿不出足额,所以可说多少都欠过胡不二的情,听妇人说的和气又亲见那个被抱着的年轻人满身鲜血,就都散了。妇人关了门,送走了病人,又转身回来,守在外面,以便胡不二需要的时候帮些忙。
汉子一脸急切的看着胡不二脸上的神情,胡不二正在观察着满身鲜血的年轻人,给他把脉看诊。汉子追寻着胡不二脸上任何一个细微的变化,想以此来捕捉些什么讯息,可是,在这个老辣的怪医脸上,他什么都看不出来。他只看到胡不二虽然才五十岁,头发已经花白了,不过脸上没有胡须,很干净,面色红润像是一个寿星公,身体也略微有些发福。
“怎么样?”汉子忍不住问道。
胡不二闭目不理,妇人走了过来,轻对汉子道:“三爷,来外面先坐吧,家父答应救冷四爷,就一定会尽全力的,你站在这里也帮不上什么忙,反而会扰乱家父看病。”
汉子正是追命,他抱着冷血一口气从东六条跑到了城西,比陆上的奔马还快,一路上人们只看到他留在身后的烟尘。
追命有些抱歉的跟着妇人走出了屏风,不过他还是放心不下冷血,就守在屏风后面。当他在老陈家牛肉面馆里看到几乎冰凉的冷血时,第一个想到的就是怪医胡不二,民间流传着不少胡不二神奇医术的故事。当然,他也知道胡不二的怪癖,比如不给权贵看病,他本来准备好哪怕是给胡不二下跪呢,也要求他看看冷血,却不料竟然如此顺利。
妇人微笑的看着追命,没有说话。
追命忽然猛醒,望着妇人道:“夫人知道我是谁?啊,对不起,还未请教?”
妇人平和的笑着,道:“三爷客气了,你们是四大名捕,是人们心目中的英雄,我们自然认得的。我叫秦娥,三爷叫我名字就可。”
追命不好意思地冲她点点头,现在他实在笑不出来,道:“秦、秦娥,你看胡先生可有把握吗?”
妇人看了一眼屏风后的胡不二,又转头对追命道:“三爷放心,好人总会长命的,四爷命不该绝。”
“不错,冷血命不该绝!”胡不二忽然睁开了双眼开口说话了。
追命急忙道:“那老四有救了?”他说话有些颤抖,可能是太喜悦或者太激动。
胡不二点头,道:“有救。有人把他拉回了人间,否则,我也救不活他。上天不让他死,他就死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