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师外的荒废土地庙里,阳光穿过破烂的窗户瓦砾,照在了销魂夫人四人身上,他们都还睡得很香甜,环境的恶劣并没有影响到他们的休息,由此,追命便知道这四人并非像看上去那么骄纵,他们都是餐风露宿惯了的江湖人。
鸡鸣了,城门也开启了,川流不息的人群又开始从那个四四方方的城门中川流不息。有的人满怀梦想来了,背上有简单的行李,他的一切就是他的双手;有的人失魂落魄走了,背了行囊,他的一切只剩下背上行囊里的破衣。还有京郊的农家,一大早都推了小车,赶到城里的市集去买菜,早市是一天中最热闹的时候,一般的农家也只赶早市,所以早上的买卖好不好,关乎了一天的收获一年的收益。因此,不论昨夜睡得多么晚多么累,一大早,总会在城门开启的时候赶到的。
销魂夫人四人跟着人流也进了城,他们像是豪门的公子小姐,结伴游玩,在早起的人群中算是惹眼的,不过无妨,一般的百姓别说销魂夫人了连当今的王后是谁都不晓得。
四人一路游走,似乎有目的似乎无目的,似乎已经发现被人追踪,又似乎只是因为小心所以试探。若非追命这样的顶尖追踪高手,换作冷血怕都会被四人发现。
一路,就到了金风细雨街,这金风细雨街旁边就是金风细雨楼,这里的酒楼店铺,各个都是大排场属于高档消费场所,进出人物全是时代精英,若非权贵,也是攀附得上权贵的人物。也因此,这里比起其他升斗小民的居所安静了许多,虽然是商业繁华之地,可是在这样的清晨,风即使清,阳光即使明,这里的客人也大多还在睡乡中。也不能怪他们,对于他们,夜色更美,睡得晚醒的自然也晚。
四人四处转转,就朝金风细雨街东头走去,快到尽头处,有一家酒楼已经开门迎客了,便是地处金风细雨街A座1号的悦来客栈,人们通常称之aone。
老板娘甄姐此时正站在柜台里,小虎麻利的穿梭在桌子间给早起的客人们端上油条烧饼豆浆豆腐脑,随客人口味,另外还有小笼包也是早点。
甄姐手上拿着一块抹布擦拭着柜台,忽然眼前一暗,就知道有客人进来了。抬起头,看见四个年轻人,金童玉女般可人,甄姐微笑着说:“四位客官,可是要吃些早点?小店别的没有,油条烧饼小笼包却都是现做的,各位合口吗?”
销魂没想到眼前这个一眼看去平凡普通的老板娘,一笑之间,整个人都活了,第二眼再看就觉得她虽然因操劳过早的失去了风情却掩饰不住她的风姿,那是骨子里的柔媚。
销魂夫人看看店里,并没什么扎眼的人,凑近老板娘笑着道:“我们是来住店的,有一位姓海的客人替我们订了一间客房,已经付了三天的房租,我姓何,您可帮忙查查吗?”
悦来客栈是个小店,住在店里的客人有谁,老板娘一清二楚,哪里用得找查,何况那位姓海的客人给她留下了极深的印象,出手很是大方,订三天的客房,却给了足足三十两银子。只是甄姐看到销魂夫人一行是四人,所以不曾想到他们就是那位海爷指定的客人。
姓海的客人指定来人姓何,眼前的女子美貌非常,雍容大度,断不会是什么歹人,虽然她身后的青年男子手上似乎受了些伤。
甄姐只是开店的不是官府,所以并不盘查四人详细,放下抹布,就领着四人上楼进了为他们预备好的客房,下了楼,又吩咐小二给客人赶紧打些洗脸水,另外送些包子油条豆浆上去,客人急着要。
甄姐又回到柜台坐下,心里有些恍惚,自从那夜打了追命的脸,她就再没看到追命来喝酒,她心里七上八下的,生怕那一巴掌打跑了追命。可是,很快她又因为自己竟然会产生这样的想法而懊恼,她是一个寡妇,而且年纪也不轻了,追命却是天下四大名捕之一,自己这是动的什么念头?她决定若再见到追命,一定绝口不提那夜的事,从此后做个好朋友,只要追命能常来她这里喝酒就好了。哪怕是常常半夜了把门敲醒,她也不介意。
眼前一闪,又有客人进来了,甄姐一抬头,几乎以为是梦里,眼前站着的那个似笑非笑又潦倒又磊落的汉子不就是追命!
追命看着甄姐又惊又喜的神态,却以为甄姐还在生他的气,也难怪他总难遇上一个爱他的女人,这么不懂得女子心思,怎么行?
追命一开口,却张着嘴说不出话了,他本来还在寻思着是不是要改口称呼甄姐为甄姐,又觉得有些不妥,叫老板娘好像也不太好,最后决定还是用平时的称呼叫她,却发现怎么也想不起平时是怎么称呼甄姐的了,于是愣在了那里,呆呆的说不话。
不管再怎么聪明的男人,一生中总会在女人面前傻那么几回,直到遇到懂得他的那个人,所以,也不必苛责追命了。
甄姐看着眼前这个素来天地间往来奔波洒脱不羁的汉子却显露出孩子般的童真,心中一动,为了掩饰,忙伸手道:“酒喝完了吗?把葫芦给我。”
追命不自觉地就将腰间葫芦解下递给了她,像一个听话的孩子。
甄姐接过空葫芦,弯腰从柜台下搬出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