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主义与二十一世纪 第五章 资本主义思想体系之形成
取人民的耕地赏给他的陪臣,所形成的地主几百年后仍用佃租奴役农夫。内战即为一种革命,则应该在此时将此桎梏除去。霍布斯站在保障私人财产的立场,力争所有权之合法。他提出威廉以征服者的地位,原有权将地产全部没收,他让不少业主保持他们的家庭,也可以算为一种分配。至于公平与否由他作主,也不容旁人置喙。全国所到之处,即产生营养的功效。至此他也引用哈维血液循环之原理,说明国家收入解缴于国库,已由国库外放,经过大动脉,使全身各部分活跃,其功效与血液之循环于人体相似。
英国在光荣革命前后已大致符合上述条件。土地所有权,一般已规律化。土地税虽不能说是“无限制”,但是以面积征收,按国家需要而定,不受过去成例之束缚,是为今后的一般法则。关于财产转手,则采用平衡法补正习惯法之不及,也有成效。1694年英伦银行成立之后,国家赋税之收入也与民间经济相通。而最重要的,此后农业上的财富可以与工商业的财富交流。叙述这一串的情形时,我们不能夸显霍布斯的预言正确,只能说17世纪的英国极需将国家机构合理化(rationalize)。霍布斯是一个“唯理论者”(rationalist),所以他在世纪中叶已掌握这个重点。他虽没有构造一个资本主义社会,但他所想象的国家高层结构已接近其需要。
资本主义的社会亦待司法权来维持。在这一方面的解释,霍布斯着重个人之差异(individualdifferences)。乍看起来,这和他以前所说所有人品格容量大体相同之说完全相反。其实前面说的是触及人类互相争斗的品性及在生死关头的拼命精神,这样才不相上下。若在平常,人与人之间还是有高低长短之不同。其基本原因,在于个人对外界反应的不同。想象力或敏捷,或迟钝,注视方向可以经恒,也可以短促。这仍是认为人类是一种机械。他对外界事物的关系无非是一种运动。运动则有缓、速,又有久、暂。在不同程度的反应中,产生了圣贤、才智、平庸、愚劣。于是个人有不同的权力。什么是权力?权力无非是现有的媒介和工具,用以获取未来的好处。霍布斯在此处提及过去之成功、名誉、言辞之流利,以及形式之美好(此处他用form,所指为容貌,因为他说这种品质能使男人得到女人及陌生人偏爱),都是权力。他在另一处又问什么是权力?权力乃是获得所欲物品之工具。但是一个人之权力常为另一个人的权力所阻碍,所以究其实,权力之能算数的是超越于旁人权力之外的一部分。又因为各人的好恶不同,社会上有分工合作的办法,于是每个人都有他的价值(worth)。这价值也不是一个绝对的因素,而是旁人要利用他的权力时愿付之代价,所以由旁人之需要及判断而决定。
有了以上各种观念,霍布斯区分司法权之行动为“交换的公平”(commutativejustice)及“分配的公平”(distributivejus-tice)。前者以同等的价值交换,其“比例是算术的”,后者将同等的好处分配于有同等功绩的人,其“比例是几何式的”。他又继续解释,分配的公平,亦即是均平(equity)。这样一来,在他所想象的社会,所有价值都是“市场的价值”,全部法庭和民法所谓的公平都离不开一个“市场观念”。
哈灵顿和海洋国家
霍布斯的世界没有中庸之道,要不是完全没有秩序,只有人与人互相残杀,就是一体驯服,听命于巨灵,虚构之人。有些作者批评他过于夸大人类的坏性格,未顾及彼此间相互合作相互提携也是一种天性。也有些作家指责他没有看清17世纪社会里的经济冲突并不是一般性的全面冲突,而是社会上某一特殊阶级和另一特殊阶级间之冲突,因之压平这种冲突的全能政权也要在这特殊阶级之间做公正人,而不能笼统地说成是在一个全部纷乱的社会中建立秩序。因为《巨灵》之中有了这些毛病,才引起后人之修正。最先修正者为哈灵顿,他的《海洋国家》出书于1656年,当时克伦威尔尚在人间。
哈灵顿出生于英国贵胄之家,祖先和部铎王朝及斯图亚特王朝都有密切的关系。詹姆士·哈灵顿生于1611年,壮年时遇到内战爆发,英国乾坤颠倒,他之未被卷入漩涡,一方面固然由于他不走极端的个性,一方面也出于命运安排。他在牛津大学未得学位,即决心前往欧洲大陆旅行。初驻足于荷兰,目的在吸收新时代的军事技术,并且一度加入英国人在欧洲的志愿军,而因为英国始终没有在三十年战争中遇到出头的机缘,他从军的目的未遂,倒以空闲之身前往意大利。以后他对威尼斯有相当的景仰,也基于当日旅行的经验。
哈灵顿也曾涉足德、法及丹麦,但是印象不深。他在1638年左右回英国。因为家世背景,被推为英王查理一世之随从,与国王相处极亲密。哈灵顿也曾在英王拟用军事力量削平苏格兰反叛时(详第四章“主教战争”)替查理筹款。可是他在国王与议会冲突时却同情议会,曾两次将款项贷予议会。也有人说他曾希望被提名为议会会员,只是此志未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