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煤矿会议,开始了延续至今的关停小煤窑行动。为了安抚地方。国家将大同、阳泉、西山等重点大型矿务局下放山西省。然而,大部分地方县乡并没有从中增加收入,地方与中央在权力与利益方面的对立几乎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有些人表示不满,“关停小煤矿是对的,该关的要马上关。合格的该开也要马上开。即使那些四证齐全的小煤矿需要关闭,但既然国家政策有失误,国家应该赔偿。二十年来都是这样的政策,那些四证齐全的小蝶窑都是省一级政府批的,现在一刀切说停就停,别人几百万的投资怎么办?既然你以前错了,你需要为错误的政策付出代价。毕竟这不是行政命令决定一切的时代了。”
一些矿主则说的更直接,“我的死活都顾不上了,怎么去管别人的死活。”
但是至少到目前为止,政府没有任何给予赔偿或补偿的说法。
这就形成了一个可怕的演变,二十多年前,依靠行政手段保证着煤矿安全领导的权威性,然后对产量的刻意要求和大量开发,使得安全规章制度退居到最次要的位置,现在哪怕安全管理机构制定出再完备的制度,也已经不被管理对象包括制定者发自内心地尊重和遵守,因为这种安全管理的实质。其实是人治的法规。
“当法律法规不再为人所尊重的时候。那么就不能避免出现**。”范无病对此不无感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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