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米丽,格琳丝侯爵夫人既然曾经和那样一位高明的经济学家生活过如此长的一段日子,她自然也学会了一些经营之道,与其将一切投资在一个相当冒险的产业之上,还不如,从头经营自己能够完全控制得住的产业。
「能够从丈夫的家族手中夺取庞大的遗产,这位侯爵夫人想必也是个极为高明的人物,她应该很清楚怎样保护自己的财富,而又能够享受到美满的生活,一个完全能够控制在手中的丈夫实在是太合适不过了。」那位清秀的女士说道。
「简妮,对於这些事情,你倒是知道得一清二楚。」那位雍容的贵妇人说道。
「小墨菲还有一个还在襁褓之中的弟弟,如果能够为他同样找到一位富有的寡妇,那倒是很不错的一件事情,但是想要找到格琳丝侯爵夫人这样富有而又充满智慧的寡妇,可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现在大多数富有的寡妇,不是沉溺於情人们的花言巧语,就是太珍惜自己的自由,打算等到年老色衰再也找不到情人的时候才改变自己的生活,但是我家的小鲍勃无论如何都不可能为了财产而去娶一个老太婆啊,即便再有钱,对於家族的名声也不好听,只要我的哥哥还没有发疯,他是不会让儿子这麽做的。」简妮撇了撇嘴巴。
听到她刚才这一番话,旁边那对亲亲热热的男女显然有些不自然起来。
那个雍容的贵妇人拉了拉那位有些轻狂的清秀小妇人。
「对了,丈夫们什麽时候才能够带著猎物回来啊,我有些饿了。」那位瘦长夫人将话题转移到一开始的题目上面。
「不知道,现在的猎物越来越少,上个星期领主大人连一只野兔都没有打到。」简妮说道。
「今年的初春太寒冷了,动物们还没有从冬眠中醒来,猎物自然就少了。」那个男士解释道。
「而且,今天他们还带著墨菲和系密特,要照顾他们俩,恐怕行动不太方便。」雍容贵妇说道。
「系密特是个极为出色的猎手。」那个瘦长夫人说道。
「是的,他从我们的丈夫那里学到了不少打猎的技巧。」那个娇小玲珑的贵妇人说道。
在密林深处,阳光穿透茂密的树冠,吝啬的撒下一两点阳光。
密林之中光线黯淡,而且道路崎岖不平,到处是露出地面的树根,和大块的岩石。
这里是莽莽森林的边缘,但是那些生长了数百年的树木对於穿梭在其中的那些人类来说,仍旧显得那样不起眼。
密林之中并不存在真正的道路,那些稍微平坦一点,能够通过行人的地方,自然成为了天然的道路。
但是在幽暗的森林里面,想要找到这种地方仍旧是极为困难的,幸好这些猎人们身边带著引领他们通行的猎狗。
穿行在森林之中的总共有十来个人。
为首的是一个戴著鹿皮翻边大檐帽,身上穿著棕色猎装,手中拄著拐杖的老头。
在他身後跟著的显然是他的仆人,那是个腰板硬朗的中年汉子,身上不但背著主人的弓弩,箭支,还有两个银质的大水壶。
这位仆人手中更牵著四只硕大的猎狗,毛色棕黄,背脊上有一条长长的黑色条纹。
在这幽暗的森林里面,猎狗的眼睛里面放射著阵阵碧绿的光芒。
除了这位老者之外,身後那些人中,还有六位显然同样是身分高贵的贵族。
其中有两位稍微上了一点年纪,其他那些正处於壮年,其中一位年龄显然比其他人稍微小一点,因此他自己背著弩箭。
一行人中最显眼的是两个少年,一个十四五岁大小,另一个顶多只有十一岁。
那个大的手中戴著厚厚的皮质手套,牵著猎狗在岩石和树木之间跳来跳去。
小的那个被一位仆人抱在手中。
那些贵族们身上全都穿著猎装,上了年纪的老人因为出汗的原因,猎装是用厚棉布制作的。
年轻人和那两个少年身上穿著笔挺帅气的皮质猎装。
那些仆人们则穿著厚厚的亚麻布制成的贴身短袄,身上零零碎碎的带著很多东西。
弓弩,箭矢,拐杖,水壶,雨伞,毡毯,甚至还有折叠凳子。
跟随主人打猎这麽久,那些仆人们早已经习惯於这些东西携带的方法了。
弓弩和箭矢以及拐杖必须拿在手中,以方便老爷们随时取用。
水壶只能够挂在身体两侧,如果转到屁股後面去了的话,最好趁老爷没有看见的时候挪回来。
和老爷的距离必须要不远不近,不能够妨碍到老爷行动,还得防备著老爷跌倒在地,那时候便能够上前扶住主人的身体。
作为一个称职的仆人,所有这一切都是必须注意的。
而一个出色的仆人更需要拥有其他的本事,如果能够成为老爷们打猎之中离不开的好帮手,那麽他便算是飞黄腾达了。
「忒楞楞」空中响起一片扑扇翅膀的声音。
那些贵族们的第一个反应就是从身边的仆人手中接过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