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子之
县,故祠祭之月,事有不同。后汉永平以来,明堂兆于国南,而郊以上丁,故供
修三祀,得并在初月。虽郊有常日,明堂犹无定辰。何则?郊丁社甲,有说则从,
经礼无文,难以意造,是以必算良辰,而不祭寅丑。且礼之奠祭,无同共者,唯
汉以朝日合于报天尔。若依《汉书》五供,便应先祭北郊,然后明堂。则是地先
天食,所未可也。”
兼太常丞蔡仲熊议:“《郑志》云‘正月上辛,祀后稷于南郊,还于明堂,
以文王配。’故宋氏创立明堂,郊还即祭,是用《郑志》之说也。盖为《志》者
失,非玄意也。玄之言曰:‘未审周明堂以何月,于《月令》则以季秋。’案玄
注《月令》‘季秋大飨帝’云‘大飨,遍祭五帝’。又云‘大飨于明堂,以文武
配’。其时秋也,去启蛰远矣。又《周礼·大司乐》‘凡大祭祀,宿县’。寻宿
县之旨,以日出行事故也;若日暗而后行事,则无假预县。果日出行事,何得方
俟郊还?东京《礼仪志》不记祭之时日,而《志》云:‘天郊夕牲之夜,夜漏未
尽八刻进熟;明堂夕牲之夜,夜漏未尽七刻进熟。’寻明堂之在郊前一刻,而进
献奏乐,方待郊还。魏高堂隆表‘九日南郊,十日北郊,十一日明堂,十二日宗
庙’。案隆此言,是审于时定制,是则《周礼》、二汉及魏,皆不共日矣。《礼》
以辛郊,《书》以丁祀,辛丁皆合,宜临时详择。”
太尉从事中郎顾宪之议:“《春秋传》以正月上辛郊祀,《礼记》亦云郊之
用辛,《尚书》独云丁巳用牲于郊。先儒以为先甲三日辛,后甲三日丁,可以接
事天神之日。后汉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辛既是常郊之日,
郊又在明堂之前,无容不郊而堂,则理应郊堂。”
司徒西阁祭酒梁王议:“《孝经》郑玄注云‘上帝亦天别名’。如郑旨,帝
与天亦言不殊。近代同辰,良亦有据。魏太和元年正月丁未,郊祀武皇帝以配天,
宗祀文皇帝于明堂以配上帝,此则已行之前准。”
骁骑将军江淹议:“郊旅上天,堂祀五帝,非为一日再黩之谓,无俟厘革。”
尚书陆澄议:“遗文余事,存乎旧书,郊宗地近,势可共日。不共者,义在
必异也。元始五年正月六日辛未,郊高皇帝以配天,二十二日丁亥,宗祀孝文于
明堂配上帝。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章帝元和二年,
巡狩岱宗,柴祭,翌日,祠五帝于明堂。柴山祠地,尚不共日,郊堂宜异,于例
益明。陈忠《奏事》云‘延光三年正月十三日南郊,十四日北郊,十五日明堂,
十六日宗庙,十七日世祖庙’。仲远五祀,绍统五供,与忠此奏,皆为相符。高
堂隆表,二郊及明堂宗庙各一日,挚虞《新礼》议明堂南郊间三兆,禋天飨帝共
日之证也。又上帝非天,昔人言之已详。今明堂用日,宜依古在北郊后。汉唯南
郊备大驾,自北郊以下,车驾十省其二。今祀明堂,不应大驾。”
尚书令王俭议:“前汉各日,后汉亦不共辰,魏、晋故事,不辨同异,宋立
明堂,唯据自郊徂宫之义,未达祀天旅帝之旨。何者?郊坛旅天,甫自诘朝,还
祀明堂,便在日昃,虽致祭有由,而烦黩斯甚,异日之议,于理为弘。《春秋感
精符》云‘王者父天母地’,则北郊之祀,应在明堂之先。汉、魏北郊,亦皆亲
奉,晋泰宁有诏,未及遵遂。咸和八年,甫得营缮,太常顾和秉议亲奉。康皇之
世,已经遵用。宋氏因循,未遑厘革。今宜亲祠北郊,明年正月上辛祠昊天,次
辛瘗后土,后辛祀明堂,御并亲奉。车服之仪,率遵汉制。南郊大驾,北郊、明
堂降为法驾。衮冕之服,诸祠咸用。”诏“可”。
建武二年,通直散骑常侍庾昙隆启:“伏见南郊坛员兆外内,永明中起瓦屋,
形制宏壮。检案经史,无所准据。寻《周礼》,祭天于圜丘,取其因高之义,兆
于南郊,就阳位也。故以高敞,贵在上昭天明,旁流气物。自秦、汉以来,虽郊
祀参差,而坛域中间,并无更立宫室。其意何也?政是质诚尊天,不自崇树,兼
事通旷,必务开远。宋元嘉南郊,至时权作小陈帐以为退息,泰始薄加修广,永
明初弥渐高丽,往年工匠遂启立瓦屋。前代帝皇,岂于上天之祀而昧营构,所不
为者,深有情意。《记》称‘扫地而祭,于其质也,器用陶匏,天地之性也’。
故‘至敬无文’,‘以素为贵’。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