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上帝,然则黄初中南郊、明堂,皆无配也。又郊日及牲色,异议纷然。《郊特
牲》云:‘郊之用辛,周之始郊也。’卢植云‘辛之为言自新絜也。’郑玄云:
‘用辛日者,为人当斋戒自新絜也’。汉魏以来,或丁或己,而用辛常多。考之
典据,辛日为允。《郊特牲》又云,郊牲币宜以正色。缪袭据《祭法》,云天地
絺犊,周家所尚;魏以建丑为正,牲宜尚白。《白虎通》云,三王祭天,一用夏
正,所以然者,夏正得天之数也。魏用异朔,故牲色不同。今大齐受命,建寅创
历,郊庙用牲,一依晋、宋。谓宜以今年十月殷祀宗庙。自此以后,五年再殷。
来年正月上辛,有事南郊。宜以共日,还祭明堂。又用次辛,飨祀北郊。而并无
配。牺牲之色,率由旧章。”
诏:“可。明堂可更详”。
有司又奏:“明堂寻礼无明文,唯以《孝经》为正。窃寻设祀之意,盖为文
王有配则祭,无配则止。愚谓既配上帝,则以帝为主。今虽无配,不应阙祀。徐
邈近代硕儒,每所折衷,其云‘郊为天坛,则堂非文庙’,此实明据。内外百司
立议已定,如更询访,终无异说。傍儒依史,竭其管见。既圣旨惟疑,群下所未
敢详,废置之宜,仰由天鉴。”诏“依旧”。
建元四年,世祖即位。其秋,有司奏:“寻前代嗣位,或仍前郊年,或别更
始,晋、宋以来,未有画一。今年正月已郊,未审明年应南北二郊祀明堂与不?”
依旧通关八座丞郎博士议。尚书令王俭议:“案秦为诸侯,杂祀诸畤,始皇并天
下,未有定祠。汉高受命,因雍四畤而起北畤,始畤五帝,未定郊丘。文帝六年,
新垣平议初起渭阳五帝庙。武帝初至雍郊见五畤,后常三岁一郊祠雍。元鼎四年,
始立后土祠于汾阴,明年,立太一祠于甘泉,自是以后,二岁一郊,与雍更祠。
成帝初即位,丞相匡衡于长安定南北郊。哀、平之际,又复甘泉、汾阴祠。平帝
元始五年,王莽奏依匡衡议还复长安南北二郊。光武建武二年,定郊祀兆于洛阳。
魏、晋因循,率由汉典,虽时或参差,而类多间岁。至于嗣位之君,参差不一,
宜有定制。检晋明帝太宁三年南郊,其年九月崩,成帝即位,明年改元即郊;简
文咸安二年南郊,其年
七月崩,孝武即位,明年改元亦郊;宋元嘉三十年正月南郊,其年二月崩,
孝武嗣位,明年改元亦郊。此则二代明例,差可依放。谓明年正月宜飨祀二郊,
虞祭明堂,自兹厥后,依旧间岁。”尚书领国子祭酒张绪等十七人并同俭议。诏
“可”。
永明元年当南郊,而立春在郊后,世祖欲迁郊。尚书令王俭启:“案《礼记
·郊特牲》云:‘郊之祭也,迎长日之至也,大报天而主日也。’《易说》‘三
王之郊,一用夏正’。卢植云:‘夏正在冬至后,《传》曰启蛰而郊,此之谓也。’
然则圜丘与郊各自行,不相害也。郑玄云:‘建寅之月,昼夜分而日长矣。’王
肃曰:‘周以冬祭天于圜丘,以正月又祭天以祈谷。’《祭法》称‘燔柴太坛’,
则圜丘也。《春秋传》云‘启蛰而郊,则祈谷也。谨寻《礼》、《传》二文,
各有其义,卢、王两说,有若合符。中朝省二丘以并二郊,即今之郊礼,义在报
天,事兼祈谷,既不全以祈农,何必俟夫启蛰?史官唯见《传》义,未达《礼》
旨。又寻景平元年正月三日辛丑南郊,其月十一日立春;元嘉十六年正月六日辛
未南郊,其月八日立春。此复是近世明例,不以先郊后春为嫌。若或以元日合朔
为碍者,则晋成帝咸康元年正月一日加元服,二日亲祠南郊。元服之重,百僚备
列,虽在致斋,行之不疑。今斋内合朔,此即前准。若圣心过恭,宁在严洁,合
朔之日,散官备防,非预斋之限者,于止车门外别立幔省,若日色有异,则列于
省前。望实为允,谓无烦迁日。”从之。
永明二年,祠部郎中蔡履议:“郊与明堂,本宜异日。汉东京《礼仪志》‘
南郊礼毕,次北郊、明堂、高庙、世祖庙,谓之五供’。蔡邕所据亦然。近世存
省,故郊堂共日。来年郊祭,宜有定准。”
太学博士王祐议:“来年正月上辛,宜祭南郊,次辛,有事明堂,后辛,飨
祀北郊。”
兼博士刘蔓议:“汉元鼎五年,以辛巳行事,自后郊日,略无违异。元封元
年四月癸卯,登封泰山,坐明堂。五年甲子,以高祖配。汉家郊祀,非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