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戈戢藏。严严南金,业业余皇。雄剑班朝,造舟为梁。圣明有造,实代天工。
天地不违,黎元时邕。三务斯协,用底厥庸。既远其迹,将明其踪。乔山惟岳,
望帝之封。猗欤圣帝,胡不封哉!
以母忧解职。久之,召补尚书郎。
将作大匠陈勰掘地得古尺,尚书奏:“今尺长于古尺,宜以古为正。”潘岳
以为习用已久,不宜复改。虞驳曰:“昔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而拟其形容,象物
制器,以存时用。故参天两地,以正算数之纪;依律计分,以定长短之度。其作
之也有则,故用之也有征。考步两仪,则天地无所隐其情;准正三辰,则悬象无
所容其谬;施之金石,则音韵和谐;措之规矩,则器用合宜。一本不差而万物皆
正,及其差也,事皆反是。今尺长于古尺几于半寸,乐府用之,律吕不合;史官
用之,历象失占;医署用之,孔穴乖错。此三者,度量之所由生,得失之所取征,
皆絓阂而不得通,故宜改今而从古也。唐、虞之制,同律度量衡,仲尼之训,
谨权审度。今两尺并用,不可谓之同;知失而行,不可谓之谨。不同不谨,是谓
谬法,非所以轨物垂则,示人之极。凡物有多而易改,亦有少而难变,亦有改而
致烦,有变而之简。度量是人所常用,而长短非人所恋惜,是多而易改者也。正
失于得,反邪于正,一时之变,永世无二,是变而之简者也。宪章成式,不失旧
物,季末苟合之制,异端杂乱之用,当以时厘改,贞夫一者也。臣以为宜如所奏。”
又表论封禅,见《礼志》。
虞以汉末丧乱,谱传多亡失,虽其子孙不能言其先祖,撰《族姓昭穆》十卷,
上疏进之,以为足以备物致用,广多闻之益。以定品违法,为司徒所劾,诏原之。
时太庙初建,诏普增位一等。后以主者承诏失旨,改除之。虞上表曰:“臣
闻昔之圣明,不爱千乘之国而惜桐叶之信,所以重至尊之命而达于万国之诚也。
前《乙巳赦书》,远称先帝遗惠余泽,普增位一等,以酬四海欣戴之心。驿书班
下,被于远近,莫不鸟腾鱼跃,喜蒙德泽。今一旦更以主者思文不审,收既往之
诏,夺已澍之施,臣之愚心窃以为不可。”诏从之。
元康中,迁吴王友。时荀顗撰《新礼》,使虞讨论得失而后施行。元皇后崩,
杜预奏:“谅暗之制,乃自上古,是以高宗无服丧之文,而唯文称不言。汉文限
三十六日。魏氏以降,既虞为节。皇太子与国为体,理宜释服,卒哭便除。”虞
答预书曰:“唐称遏密,殷云谅暗,各举事以为名,非既葬有殊降。周室以来,
谓之丧服。丧服者,以服表丧。今帝者一日万机,太子监抚之重,以宜夺礼,葬
讫除服,变制通理,垂典将来,何必附之于古,使老儒致争哉!”皇太孙尚薨,
有司奏“御服齐衰期”。诏令博士议。虞曰:“太子生,举以成人之礼,则殇理
除矣。太孙亦体君传重,由位成而服全,非以年也。”从之。虞又议玉辂、两社
事,见《舆服志》。
后历秘书监、卫尉卿,从惠帝幸长安。及东军来迎,百官奔散,遂流离鄠、
杜之间,转入南山中,粮绝饥甚,拾橡实而食之。后得还洛,历光禄勋、太常卿。
时怀帝亲郊。自元康以来,不亲郊祀,礼仪弛废。虞考正旧典,法物粲然。及洛
京荒乱,盗窃纵横,人饥相食。虞素清贫,遂以馁卒。
虞撰《文章志》四卷,注解《三辅决录》,又撰古文章,类聚区分为三十卷,
名曰《流别集》,各为之论,辞理惬当,为世所重。
虞善观玄象,尝谓友人曰:“今天下方乱,避难之国,其唯凉土乎!”性爱
士人,有表荐者,恒为其辞。东平太叔广枢机清辩,广谈,虞不能对;虞笔,广
不能答;更相嗤笑,纷然于世云。
束皙,字广微,阳平元城人,汉太子太傅疏广之后也。王莽末,广曾孙孟达
避难,自东海徙居沙鹿山南,因去疏之足,遂改姓焉。祖混,陇西太守。父龛,
冯翊太守,并有名誉。皙博学多闻,与兄璆俱知名。少游国学,或问博士曹志曰:
“当今好学者谁乎?”志曰:“阳平束广微好学不倦,人莫及也。”还乡里,察
孝廉,举茂才,皆不就。璆娶石鉴从女,弃之,鉴以为憾,讽州郡公府不得辟,
故皙等久不得调。
太康中,郡界大旱,皙为邑人请雨,三日而雨注,众谓皙诚感,为作歌曰:
“束先生,通神明,请天三日甘雨零。我黍以育,我稷以生。何以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