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
传曰:“齐之以礼,有耻且格。”刑之不可犯,不若礼之不可逾,则昊岁比
于牺年,宜有降矣。若夫穹圆肇判,宵貌攸分,流形播其喜怒,禀气彰其善恶,
则有自然之理焉。念室后刑,衢樽先惠,将以屏除灾害,引导休和,取譬琴瑟,
不忘衔策,拟阳秋之成化,若尧舜之为心也。效原布肃,轩皇有辔野之师;雷电
扬威,高辛有触山之务。陈乎兵甲而肆诸市朝,具严天刑,以惩乱首,论其本意,
盖有不得已而用之者焉。是以丹浦兴仁,羽山咸服。而世属侥幸,事关攸蠹,政
失礼微,狱成刑起,则孔子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及周氏龚行,
却收锋刃,祖述生成,宪章尧禹,政有膏露,威兼礼乐,或观辞以明其趣,或倾
耳以照其微,或彰善以激其情,或除恶以崇其本。至夫取威定霸,一匡九合,寓
言成康,不由凝网,此所谓酌其遗美,而爱民治国者焉。若乃化蔑彝伦,道睽明
慎,则夏癸之虔刘百姓,商辛之毒痡四海,卫鞅之无所自容,韩非之不胜其
虐,与夫《甘棠》流咏,未或同归。秦文初造参夷,始皇加之抽协,囹圄如市,
悲哀盈路。汉王以三章之法以吊之,文帝以刑厝之道以临之,于时百姓欣然,将
逢交泰。而犴逐情迁,科随意往,献琼杯于阙下,徙青衣于蜀路,覆醢裁刑,倾
宗致狱。况乃数囚于京兆之夜,五日于长安之市,北阙相引、中都继及者,亦往
往而有焉。而将亡之国,典刑咸弃,刊章以急其宪,适意以宽其网,桓灵之季,
不其然欤!魏明帝时,宫室盛兴,而期会迫急,有稽限者,帝亲召问,言犹在口,
身首已分。王肃抗疏曰:“陛下之所行刑,皆宜死之人也。然众庶不知,将为仓
卒,愿陛下下之于吏而暴其罪。均其死也,不污宫掖,不为搢绅惊惋,不为远近
所疑。人命至重,难生易杀,气绝而不续者也,是以圣王重之。孟轲云:‘杀一
不辜而取天下者,仁者不为也。’”
世祖武皇帝接三统之微,酌千年之范,乃命有司,大明刑宪。于时诏书颁新
法于天下,海内同轨,人甚安之。条纲虽设,称为简惠,仰昭天眷,下济民心,
道有法而无败,德俟刑而久立。及晋图南徙,百有二年,仰止前规,挹其流润,
江左无外,蛮陬来格。孝武时,会稽王道子倾弄朝权,其所树之党,货官私狱,
烈祖惛迷,不闻司败,晋之纲纪大乱焉。
传曰“三皇设言而民不违,五帝画象而民知禁”,则《书》所谓“象以典刑,
流宥五刑,鞭作官刑,扑作教刑”者也。然则犯黥者皂其巾,犯劓者丹其服,犯
膑者墨其体,犯宫者杂其屡,大辟之罪,殊刑之极,布其衣裾而无领缘,投之于
市,与众弃之。舜命皋陶曰;“五刑有服,五服三就,五流有宅,五宅三居。”
方乎前载,事既参倍。夏后氏之王天下也,则五刑之属三千。殷因于夏,有所损
益。周人以三典刑邦国,以五听察民情,左嘉右肺,事均熔造,而五刑之属犹有
二千五百焉。乃置三刺、三宥、三赦之法:一刺曰讯群臣,再刺曰讯群吏,三刺
曰讯万民;一宥曰不识,再宥曰过失,三宥曰遗忘;一赦曰幼弱,再赦曰老旄,
三赦曰蠢愚。《司马法》:或起甲兵以征不义,废贡职则讨,不朝会则诛,乱嫡
庶则絷,变礼刑则放。
传曰:“殷周之质,不胜其文。”及昭后徂征,穆王斯耄,爰制刑辟,以诘
四方,奸宄弘多,乱离斯永,则所谓“夏有乱政而作《禹刑》,商有乱政而作《
汤刑》,周有乱政而作《九刑》”者也。古者大刑用甲兵,中刑用刀锯,薄刑用
鞭扑。自兹厥后,狙诈弥繁。武皇帝并以为往宪犹疑,不可经国,乃命车骑将军、
守尚书令、鲁公征求英俊,刊律定篇云尔。
汉自王莽篡位之后,旧章不存。光武中兴,留心庶狱,常临朝听讼,躬决疑
事。是时承离乱之后,法网弛纵,罪名既轻,无以惩肃。梁统乃上疏曰:
臣窃见元帝初元五年,轻殊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尽四年,轻殊死者刑
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皆减死罪一等,著为常法。自是以后,人轻犯法,
吏易杀人,吏民俱失,至于不羁。
臣愚以为刑罚不苟务轻,务其中也。君人之道,仁义为主,仁者爱人,义者
理务。爱人故当为除害,理务亦当为去乱。是以五帝有流殛放杀之诛,三王有大
辟刻肌之刑,所以为除残去乱也。故孔子称“仁者必有勇”,又曰“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