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行中
《传》曰:“言之不从,是谓不乂,厥咎僣,厥罚恒阳,厥极忧。时则有诗
妖,时则有介虫之孽,时则有犬祸,时则有口舌之痾,时则有白眚白祥。惟木沴
金。”言之不从,从,顺也。是谓不乂,乂,治也。孔子曰:“君子居其室,出
其言不善,则千里之外违之,况其迩者乎!”《诗》曰:“如蜩如螗,如沸如羹。”
言上号令不顺人心,虚譁愦乱,则不能治海内。失在过差,故其咎僣差也。刑
罚妄加,群阴不附,则阳气胜,故其罚常阳也。旱伤百谷,则有寇难,上下俱忧,
故其极忧也。君炕阳而暴虐,臣畏刑而箝口,则怨谤之气发于歌谣,故有诗妖。
介虫孽者,谓小虫有甲飞扬之类,阳气所生也,于《春秋》为螽,今谓之蝗,皆
其类也。于《易》,《兑》为口,犬以吠守而不可信,言气毁,故有犬祸。一曰,
旱岁犬多狂死及为怪,亦是也。及人,则多病口喉咳嗽者,故有口舌痾。金色白,
故有白眚白祥。凡言伤者,病金气;金气病,则木沴之。其极忧者,顺之,其福
曰康宁。刘歆《言传》曰时则有毛虫之孽。说以为于天文西方参为兽星,故为毛
虫。
魏齐王嘉平初,东郡有讹言,云白马河出妖马,夜过官牧边鸣呼,众马皆应,
明日见其迹,大如斛,行数里,还入河。楚王彪本封白马,兖州刺史令狐愚以彪
有智勇,及闻此言,遂与王凌谋共立之。事泄,凌、愚被诛,彪赐死。此言不从
之罚也。《诗》云:“人之讹言,宁莫之惩。”
蜀刘禅嗣位,谯周曰:“先主讳备,其训具也,后主讳禅,其训授也。若言
刘已具矣,当授与人,甚于晋穆侯、汉灵帝命子之祥也。”蜀果亡,此言之不从
也。刘备卒,刘禅即位,未葬,亦未逾月,而改元为建兴,此言之不从也。礼,
国君即位逾年而后改元者,缘臣子之心不忍一年而有二君。今可谓亟而不知礼义
矣。后遂降焉。
魏明帝太和中,姜维归蜀,失其母。魏人使其母手书呼维令反,并送当归以
譬之。维报书曰:“良田百顷,不计一亩,但见远志,无有当归。”维卒不免。
景初元年,有司奏,帝为烈祖,与太祖、高祖并为不毁之庙,从之。案宗庙
之制,祖宗之号,皆身没名成乃正其礼。故虽功赫天壤,德迈前王,未有豫定之
典。此盖言之不从失之甚者也。后二年而宫车晏驾,于是统微政逸。
吴孙休时,乌程人有得困病,及差,能以响言者,言于此而闻于彼。自其所
听之,不觉其声之大也。自远听之,如人对言,不觉声之自远来也。声之所往,
随其所向,远者所过十数里。其邻人有责息于外,历年不还,乃假之使为责让,
惧以祸福。负物者以为鬼神,即傎倒畀之,其人亦不自知所以然也。言不从之
咎也。
魏时起安世殿,武帝后居之。安世,武帝字也。武帝每延群臣,多说平生常
事,未尝及经国远图。此言之不从也。何曾谓子遵曰:“国家无贻厥之谋,及身
而已,后嗣其殆乎!此子孙之忧也。”自永熙后王室渐乱,永嘉中天下大坏,及
何绥以非辜被杀,皆如曾言。
赵王伦废惠帝于金墉城,改号金墉城为永安宫。帝寻复位而伦诛。
惠帝永兴元年,诏废太子覃还为清河王,立成都王颍为皇太弟,犹加侍中、
大都督,领丞相,备九锡,封二十郡,如魏王故事。案周礼传国以胤不以勋,故
虽公旦之圣不易成王之嗣,所以远绝觊觎,永一宗祧。后代遵履,改之则乱。今
拟非其实,僣差已甚。且既为国嗣,则不应复开封土,兼领庶职。此言之不从,
进退乖爽,故帝既播越,颖亦不终,是其咎僣也。后犹不悟,又立怀帝为皇太弟。
怀终流弑,不永厥祚,又其应也。语曰,“变古易常,不乱则亡”,此之谓乎。
元帝永昌二年,大将军王敦下据姑孰。百姓讹言行虫病,食人大孔,数日入
腹,入腹则死;疗之有方,当得白犬胆以为药。自淮泗遂及京都,数日之间,百
姓惊扰,人人皆自云已得虫病。又云,始在外时,当烧铁以灼之。于是翕然,被
烧灼者十七八矣。而白犬暴贵,至相请夺,其价十倍。或有自云能行烧铁灼者,
赁灼百姓,日得五六万,惫而后已。四五日渐静。说曰:“夫裸虫人类,而人为
之主。今云虫食人,言本同臭类而相残贼也。自下而上,明其逆也。必入腹者,
言害由中不由外也。犬有守卫之性,白者金色,而胆,用武之主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