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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二 志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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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应也。

    穆帝升平五年八月已卯夜,天中裂,广三四丈,有声如雷,野雉皆鸣。是后

    哀帝荒疾,海西失德,皇太后临朝,太宗总万机,桓温专权,威振内外,阴气盛,

    阳气微。

    元帝太兴二年八月戊戌,天鸣东南,有声如风水相薄。京房易妖占曰:“天

    有声,人主忧。”三年十月壬辰,天又鸣,甲午止。其后王敦入石头,王师败绩。

    元帝屈辱,制于强臣,即而晏驾,大耻不雪。

    安帝隆安五年闰月癸丑,天东南鸣。六年九月戊子,天东南又鸣。是后桓玄

    篡位,安帝播越,忧莫大焉。鸣每东南者,盖中兴江外,天随之而鸣也。

    义熙元年八月,天鸣,在东南,京房《易传》曰:“万姓劳,厥妖天鸣。”

    是时安帝虽反正,而兵革岁动,众庶勤劳也。

    ○日蚀

    魏文帝黄初二年六月戊辰晦,日有蚀之。有司奏免太尉,诏曰:“灾异之作,

    以谴元首,而归过股肱,岂禹汤罪已之义乎!其令百官各虔厥职。后有天地眚,

    勿腹劾三公。”三年正月丙寅朔,日有蚀之。十一月庚申晦,又日有蚀之。五年

    十一月戊申晦,日有蚀之。明帝太和初,太史令许芝奏,日应蚀,与太尉于灵台

    祈禳。帝曰:“盖闻人主政有不德,则天惧之以灾异,所以谴告,使得自修也。

    故日月薄蚀,明治道有不当者。朕即位以来,即不能光明先帝圣德,而施化有不

    合于皇神,故天上有寤之。宜敕政自修,有以报于神明。天之于人,犹父之于子,

    未有父欲责其子,而可献盛馔以求免也。今外欲谴上公与太史令俱穰祠之,于义

    未闻也。群公卿士大夫,其各勉修厥职。有可以补朕不逮者,各封上之。”太和

    五年十一月戊戌晦,日有蚀之。六年正月戊辰朔,日有蚀之。见吴历。

    青龙元年闰月庚寅朔,日有蚀之。

    少帝正始元年七月戊申朔,日有蚀之。三年四月戊戌朔,日有蚀之。四年五

    月丁丑朔,日有蚀之。五年四月丙辰朔,日有蚀之。六年四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十月戊申朔,又日有蚀之。八年二月庚午朔,日有蚀之。是时曹爽专政,丁谧、

    邓飏等转改法度。会有日蚀之变,诏群臣问得失。蒋济上疏曰:“昔大舜佐治,

    戒在比周。周公辅政,慎于其朋。齐侯问灾,晏子对以布惠;鲁君问异,臧孙答

    以缓役。塞变应天,乃实人事。”济旨譬甚切,而君臣不悟,终至败亡。九年正

    月乙未朔,日有蚀之。

    嘉平元年二月二月已示朔,日有蚀之。

    高贵乡公甘露四年七月戊子朔,日有蚀之。五年正月乙酉朔,日有蚀之。京

    房易占曰:“日有蚀乙酉,君弱臣强。司马将兵,反征其王。”五月,有成济之

    变。

    元帝景元二年五月丁未朔,日有蚀之。三年十一月已亥朔,日有蚀之。

    武帝泰始二年七月丙午晦,日有蚀之。十月丙午朔,日有蚀之。七年十月丁

    丑朔,日有蚀之。八年十月辛未朔,日有蚀之。九年四月戊辰朔,日有蚀之。又,

    七月丁酉朔,日有蚀之。十年正月乙未,三月癸亥,并日有蚀之。

    咸宁元年七月甲申晦,日有蚀之。三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四年正月庚

    午朔,日有蚀之。

    太康四年三月辛丑朔,日有蚀之。七年正月甲寅朔,日有蚀之。八年正月戊

    申朔,日有蚀之。九年正月壬申朔,六月庚子朔,并日有蚀之。永熙元年四月庚

    申,帝崩。

    惠帝元庚九年十一月甲子朔,日有蚀之。十二月,废皇太子为庶人,寻杀之。

    永康元年正月已卯,四月辛卯朔,并日有蚀之。

    永宁元年闰月丙戌朔,日有蚀之。

    光熙元年正月戊子朔,七月乙酉朔,并日有蚀之。十一月,惠帝崩。十二月

    壬午朔,又日有蚀之。

    怀帝永嘉元年十一月戊申朔,日有蚀之。二年正月丙子朔,日有蚀之。六年

    二月壬子朔,日有蚀之。

    愍帝建兴四年六月丁巳朔,十二月甲申朔,并日有蚀之。五年五月丙子,十

    一月丙子,并日有蚀之。时帝蒙尘于平阳。

    元帝太兴元年四月丁丑朔,日有蚀之。

    明帝太宁三年十一月癸已朔,日有蚀之,在卯至斗。斗,吴分也。其后苏峻

    作乱。

    成帝咸和二年五月甲申朔,日有蚀之,在井。井,主酒食,女主象也。明年,

    皇太后以忧崩。六年三月壬戌朔,日有蚀之。是时帝已年长,每幸司徒第,犹出

    入见王导夫人曹氏如子弟之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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