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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章 新三国演义(下) 第十九节 玻璃之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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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达一千万两白银之巨,以作赎罪;

    波斯人的不动产,全部被没收拍卖;

    使用海船,装运他们返乡,全部递解出境,帝国不欢迎他们!

    ……

    帝国以前从来没有发生过大规模“排外”事件,现在发生了,在很大程度上表现为一种受控地情况,虽然全面没收波斯人的财产,但尽可能不危及波斯人地生命安全,不得凌辱女性,伤重的波斯人还被送到医院,得到医治。

    一些有良心的帝国人,上下其手,荆蝴们可能让波斯人好过一点,如建业府尹薛综(字敬文)派出警察保护波斯人,着人为他们买来米面菜,供给他们生活,有的医生,见到波斯人不方便到医院就医,就上门出诊,分文不收……

    后记:

    帝国历十月十二日,各地波斯人俱被押上海轮,返回家乡。

    但船过马六甲海峡时,南洋总督花木兰下令扣押他们,需要他们去开发南洋(她的人手严重不足)。

    她只允许年长者继续行程,青壮者统统留下!

    幸运的是,虽然她口口声声说让他们劳动赎罪,却在另一总督张靓影的力争下,按回先前的待遇给他们,保障他们地人身安全,只加多一成的税收,其它地与以前一个样。

    大部分的波斯人都安份守纪、老老实实地在南洋住下了,即使在后来吕宋岛叛乱时,他们也没有与叛军相呼应,而是继续忠于帝国。

    一些人说道:“我们深爱着这个国家,我们生于此,长于此,早就把帝国当成了自己的国家,当作了自己的故乡。(即使帝国没把我们当成他的子民。)”

    说的话令闻者心酸。

    时隔多年后,波斯早就并入了帝国,一些在“玻璃之夜”中受到迫害的波斯人,进行呼吁,要求平反。

    但此事被办成铁案,永不可翻身。(帝国给波斯人平反不算什么,问题是另外的那些被灭国灭族的人呢?)

    执政的一位大佬,在非公开场合向那些波斯人道歉。

    帝国政府羞羞答答地给予了波斯人一定的人道补助,但不叫做赔偿。

    此事遂作了结,淹没在浩若烟云的史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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