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如果抓到了自己的朋友,选择抬抬手放了人,或者选择最轻的处理方式,绝大多数人肯定还是会觉得能够接受的,毕竟如果分自己处在同样的状况下,多半也是会做出这样的选择的……
而如果警察抓到了陌生人或者惯犯,选择秉公办理或者加重惩罚,那么绝大多数人也不会有什么话说,毕竟这本身就是警察权限之内的权利,同样的事情,初犯和再犯肯定是不同的概念,警察在这方面也肯定是有自己的权利的,虽然其中不可避免的会有或多或少的问题,但是至少对于绝大多人的人来说,他们的执法基本都是可以维持公正的,也不会有招惹太多的异议……
但是,如果警察选择钓鱼执法,甚至恶意的栽赃陷害嫌疑人,那么无疑就是非常恶性的事件了,足以引起全社会的公愤了……
事实上,在很多的香港警匪剧里,偶尔也经常会出现这样为了破案不择手段的警察,各种踩线,甚至伪造证据诬陷嫌疑人,这样的行为,其实就已经违背了警察这个职业所应该有的职业道德了……
执法犯法,从本质上来说,其实是已经是一种非常恶劣的做法了……
而之前那个男子因为丑而被扣年终奖,其实也是同样的道理,女主管这样的行为,其实已经超出了纯粹的职场行为模式了,在职场当中,你如果讨厌一个人,可以用各种各样职场试用的手法将对方调职,又或者是选择各种各样合理,至少是表面上合理的理由去打压对方,又或者是处处去挑对方的错处,一个手腕高明的职场经理,如果想要整某一个人,往往可以让对方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但是,用这种近乎愚蠢的方式去剥夺对方原本的利益,无疑就是一种自寻死路的做法了!
事实上,这也就是一种典型的因为自己的偏执而破坏固有秩序的例子了……
人在做事情的时候,只要带有一定程度上的执念,就或多或少的会在做事情的时候融入自己的想法,就像是老师在教书的时候,只要不是照本宣科的教,那么或多或少的就必然会夹带一些自己的想法和私货,而这些想法,也可能会给学生带来潜移默化的影响和改变……
而如果想要真正意义上纯粹的去做一件事情,那么就必须要达到一种真正意义上的无我的境界!
所谓的无我,就是完完全全的忘却自我的存在,完完全全的放下一切的偏执和执念,完完全全集中自己全部的精神和注意力!
只有达到了这种状态,一个人才能够真正意义上达成一种理论上完美的状态……
事实上,很多艺术家们,在创造出最巅峰的艺术作品的时候,往往内心之中,就是一种这样无我的状态,他们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的存在,全身心的投入到作品的创作之中,甚至有些时候会连饥饿也被彻彻底底的遗忘,他们会忘却自己身体的一切需求,将所有的注意力都完全投入到作品的创作之中……
而此时此刻的王宇,就处在这样的状态之中!
他就像是一个虔诚的雕塑家,正在准备用自己全部的心血塑造一个完美的艺术品……(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