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
如法,即去北戴极下之数也。北戴斗极为空桐。
日去赤道表里二十四度,远寒近暑而中和。二分之日,去天顶三十六度。日
去地中,四时同度,而有寒暑者,地气上腾,天气下降,故远日下而寒,近日下
而暑,非有远近也。犹火居上,虽远而炎,在傍,虽近而微。视日在傍而大,居
上而小者,仰瞩为难,平观为易也。由视有夷险,非远近之效也。今悬珠于百仞
之上,或置之于百仞之前,从而观之,则大小殊矣。先儒弗斯取验,虚繁翰墨,
夷途顿辔,雄辞析辩,不亦迂哉!今大寒在冬至后二气者,寒积而未消也。大暑
在夏至后二气者,暑积而未歇也。寒暑均和,乃在春秋分后二气者,寒暑积而未
平也。譬之火始入室,而未甚温,弗事加薪,久而逾炽。既已迁之,犹有余热也。
○浑天仪
案《虞书》:“舜在玑玉衡,以齐七政,”则《考灵曜》所谓观玉仪
之游,昏明主时,乃命中星者也。玑中而星未中为急,急则日过其度,月
不及其宿。玑未中而星中为舒,舒则日不及其度,月过其宿。玑中
而星中为调,调则风雨时,庶草蕃芜,而五谷登,万事康也。所言玑者,
谓浑天仪也。故《春秋文耀钩》云:“唐尧即位,羲、和立浑仪。”而先儒或因
星官书,北斗第二星名旋,第三星名玑,第五星名玉衡,仍七政之言,即以为北
斗七星。载笔之官,莫之或辨。史迁、班固,犹且致疑。马季长创谓玑衡为浑天
仪。郑玄亦云;“其转运者为玑,其持正者为衡,皆以玉为之。七政者,日月五
星也。以玑衡视其行度,以观天意也。”故王蕃云:“浑天仪者,羲、和之旧器,
积代相传,谓之玑衡。其为用也,以察三光,以分宿度者也。又有浑天象者,以
著天体,以布星辰。而浑象之法,地当在天中,其势不便,故反观其形,地为外
匡,于已解者,无异在内。诡状殊体,而合于理,可谓奇巧。然斯二者,以考于
天,盖密矣。”又云:“古旧浑象,以二分为一度,周七尺三寸半分。而莫知何
代所造。”今案虞喜云:“落下闳为汉孝武帝于地中转浑天,定时节,作《泰初
历》。”或其所制也。
汉孝和帝时,太史揆候,皆以赤道仪,与天度颇有进退。以问典星待诏姚崇
等,皆曰《星图》有规法,日月实从黄道。官无其器。至永元十五年,诏左中郎
将贾逵乃始造太史黄道铜仪。至桓帝延熹七年,太史令张衡更以铜制,以四分为
一度,周天一丈四尺六寸一分。亦于密室中以漏水转之,令司之者,闭户而唱之,
以告灵台之观天者。玑所加,某星始见,某星已中,某星今没,皆如合符。
蕃以古制局小,以布星辰,相去稠概,不得了察。张衡所作,又复伤大,难可转
移。蕃今所作,以三分为一度,周一丈九寸五分、四分分之三。长古法三尺六寸
五分、四分分之一,减衡法亦三尺六寸五分、四分分之一。浑天仪法,黄赤道各
广一度有半。故今所作浑象,黄赤道各广四分半,相去七寸二分。又云“黄赤二
道,相共交错,其间相去二十四度。以两仪准之,二道俱三百六十五度有奇。又
赤道见者,常一百八十二度半强。又南北考之,天见者亦一百八十二度半强。是
以知天之体圆如弹丸,南北极相去一百八十二度半强也。而陆绩所作浑象,形如
鸟卵,以施二道,不得如法。若使二道同规,则其间相去不得满二十四度。若令
相去二十四度,则黄道当长于赤道。又两极相去,不翅八十二度半强。案绩说云:
‘天东西径三十五万七千里,直径亦然。’则绩意亦以天为正圆也。器与言谬,
颇为乖僻。”然则浑天仪者,其制有机有衡。既动静兼状,以效二仪之情,又周
旋衡管,用考三光之分。所以揆正宿度,准步盈虚,求古之遗法也。则先儒所言
圆规径八尺,汉候台铜仪,蔡邕所欲寝伏其下者是也。
梁华林重云殿前所置铜仪,其制则有双环规相并,间相去三寸许,正竖当子
午。其子午之间,应南北极之衡,各合而为孔,以象南北枢。植楗于前后以属焉。
又有单横规,高下正当浑之半。皆周市分为度数;署以维辰之位,以象地。又有
单规,斜带南北之中,与春秋二分之日道相应。亦周匝分为度数,而署以维辰,
并相连者。属楗植而不动。其里又有双规相并,如外双规。内径八尺,周二丈四
尺,而属双轴。轴两头出规外各二寸许,合两为一。内有孔,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