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帝以威仰、
魄宝俱是天帝,于坛则尊,于下则卑。且南郊所祭天皇,其五帝别有明堂之祀,
不烦重设。又郊祀二十八宿而无十二辰,于义阙然。于是南郊始除五帝祀,加十
二辰座,与二十八宿各于其方而为坛。
陈制,亦以间岁。正月上辛,用特牛一,祀天地于南北二郊。永定元年,武
帝受禅,修南郊,圆坛高二丈二尺五寸,上广十丈,柴燎告天。明年正月上辛,
有事南郊,以皇考德皇帝配,除十二辰座,加五帝位,其余准梁之旧。北郊为坛,
高一丈五尺,广八丈,以皇妣昭后配,从祀亦准梁旧。及文帝天嘉中,南郊改以
高祖配,北郊以德皇帝配天。太中大夫、领大著作、摄太常卿许享奏曰:“昔梁
武帝云:‘天数五,地数五,五行之气,天地俱有。’故南北郊内,并祭五祀。
臣按《周礼》:‘以血祭社稷五祀。’郑玄云:‘阴祀自血起,贵气臭也。五祀,
五官之神也。’五神主五行,隶于地,故与埋沈副辜同为阴祀。既非烟柴,无关
阳祭。故何休云:‘周爵五等者,法地有五行也。’五神位在北郊,圆丘不宜重
设。”制曰:“可。”亨又奏曰:“梁武帝议,箕、毕自是二十八宿之名,风师、
雨师自是箕、毕下隶,非即星也。故郊雩之所,皆两祭之。臣案《周礼》大宗伯
之职云:‘槱燎祀司中、司令、风师、雨师。’郑众云:‘风师,箕也;雨师,
毕也。’《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如此则风伯、雨师即箕、毕星矣。
而今南郊祀箕、毕二星,复祭风伯、雨师,恐乖祀典。”制曰:“若郊设星位,
任即除之。”享又奏曰:“《梁仪注》曰:‘一献为质,三献为文。事天之事,
故不三献。’臣案《周礼》司樽所言,三献施于宗祧,而郑注‘一献施于群小祀’。
今用小祀之礼施于天神大帝,梁武此义为不通矣。且樽俎之物,依于质文,拜献
之礼,主于虔敬。今请凡郊丘祀事,准于宗祧,三献为允。”制曰:“依议。”
废帝光大中,又以昭后配北郊。及宣帝即位,以南北二郊卑下,更议增广。久而
不决。至太建十一年,尚书祠部郎王元规议曰:
案前汉《黄图》,上帝坛径五丈,高九尺;后土坛方五丈,高六尺。梁南郊
坛上径十一丈,下径十八丈,高二丈七尺,北郊坛上方十丈,下方十二丈,高一
丈。即日南郊坛广十丈,高二丈二尺五寸,北郊坛广九丈三尺,高一丈五寸。今
议增南郊坛上径十二丈,则天大数,下径十八丈,取于三分益一,高二丈七尺,
取三倍九尺之堂。北郊坛上方十丈,以则地义,下至十五丈,亦取二分益一,高
一丈二尺,亦取二倍汉家之数。《礼记》云:“为高必因丘陵,为下必因川泽。
因名山升中于天,因吉土飨帝于郊。”《周官》云:“冬日至,祠天于地上之圆
丘。夏日至,祭地于泽中之方丘。”《祭法》云:“燔柴于泰坛,祭天也。瘗埋
于泰折,祭地也。”《记》云:“至敬不坛,扫地而祭。”于其质也,以报覆焘
持载之功。《尔雅》亦云:“丘,言非人所造为。”古圆方两丘,并因见有而祭。
本无高广之数。后世随事迁都,而建立郊礼。或有地吉而未必有丘,或有见丘而
不必广洁。故有筑建之法,而制丈尺之仪。愚谓郊祀事重,圆方二丘,高下广狭,
既无明文,但五帝不相沿,三王不相袭。今谨述汉、梁并即日三代坛不同,及更
增修丈尺如前。听旨。
尚书仆射臣缮,左户尚书臣元饶、左丞臣周确、舍人臣萧淳、仪曹郎臣沈客
卿同元规议。诏遂依用。后主嗣立,无意曲礼之事,加旧儒硕学,渐以凋丧,至
于朝亡,竟无改作。
后齐制,圆丘方泽,并三年一祭,谓之帝祀。圆丘在国南郊。丘下广轮二百
七十尺,上广轮四十六尺,高四十五尺。三成,成高十五尺,上中二级,四面各
一陛,下级方维八陛。周以三壝,去丘五十步。中壝去内壝,外壝去中壝,各二
十五步。皆通八门。又为大营于外壝之外,轮广三百七十步。其营堑广一十二尺,
深一丈,四面各通一门。又为燎坛,于中壝之外,当丘之丙地。广轮三十六尺,
高三尺,四面各有陛。方泽为坛在国北郊。广轮四十尺,高四尺,面各一陛。其
外为三壝,相去广狭同圆丘。壝外大营,广轮三百二十步。营堑广一十二尺,深
一丈,四面各通一门。又为瘗坎于坛之壬地,中壝之外,广深一丈二尺。圆丘则
以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