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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卷 蜀中劫 第三百七十八章 帷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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绅百姓们实有多少合法土地,被地方豪强们藏匿不报或贪占了朝廷多少土地,也都记录在案了,贪占的先不算,仅隐匿不报的土地就有一百四十七万顷,偷税的有八十万顷,对吧?有了这些数据,税赋征收、乃至税赋改革就容易的多了。”

    成绮韵抿嘴一笑道:“大人列述了一些地方正在探索试行的比较合理的税赋方法,比如如应天府施行的“里甲银”,浙江、广东的“均平银”,福建的“银”,还有江南的“十段锦”。这些税赋方法大多改变了传统的实物税赋,改以折银上缴,既方便了朝廷征收、运送和保管,也没有了这些环节中保管不善造成的损耗和霉变。

    不过我觉得这些方法里,还是你提及的“一条鞭纳税、摊丁入亩法”最好,实行此法,杂泛、均徭、力差、银差等各种税收合并为一种,将力差归入田赋,一律按田亩核算,既不减额,也不增赋,没地的贫民不用纳税,而豪富之民不能多得,徭役公平,就不会有人再哀叹不均了。”

    杨凌点头道:“对,而且以银两代实物役、力差役,扩大了货币的流通,削弱了人身依附。商贩和工匠获得了较大自由,这对工商发展至关重要”。

    这一条,杨凌同朝中一些大臣暗中商议,也获得了他们的赞同。“一条鞭”法。保证了朝廷税赋的稳定,不会使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直至破产造反。加强了工商发展,有地农民乐于种地,城中富户乐于买地,又不会过多触犯权宦土豪地利益,免得引起地方强烈的反对,使自己的心血前功尽弃。

    一条鞭法使官员难以再利用税赋贪污,减轻了贫民负担,增加了朝廷岁入。而且是在权宦豪绅们能接受的范围之内。这是比较务实地改革策略,要是真的头脑一热,想搞一刀切的还地于民。打土豪分田地,那自已就得先拉起一支队伍上山打游击去了。

    两个人越说越是开心,杨凌心中的思路也越来越清晰,他兴奋地道:“说的很好。现在焦阁老、杨一清他们应该已经下了衙门,我去城里瞧瞧。和他们商议一下,这两日就呈进给皇上”。

    杨凌只顾高兴,却没注意所谏未受重视的阿德妮的幽怨。瞧着他匆匆起身离去,阿德妮更是一脸落寞……

    “皇上其实已经看过了这些条阵,正式上书不过是给天下一个讯号,一个改制的讯号罢了。本国公负责清剿流匪,安置流民,在地方上所见所历,深知不能使国富兵强、百姓乐业,则贼剿无止境,而不能革除弊病、推行新政。就不能富国强兵。

    当今皇上年轻,正欲有一番大作为,各位大人都是柱国之臣,还请尽心竭力、各抒已见,咱们对这些谏疏最后再推敲一下,以便使新政能够顺利施行。刘大人,你有什么看法?”

    杨凌环目四顾,朗声说道。焦芳府上,几位受邀的大人围席而坐,正在就改革新政做最后的推敲。

    端上台盘地永远是做好了的菜,一件政策的推行和决策,无不是事先详细地调查、研究、各方面势力的平衡、协调之后的结果。就象现在,杨廷和与杨一清不合,但他的势力在内阁中占了两席,对决策的施行有着举足轻重地作用。

    尽管敲定的吏治改革对内阁极为有利,不会触及他的权益,反而有所加强,但是事先瞒而不谕,把他排除在外难免要让他产生隔阂,所以杨凌把户部尚书刘忠也请了来。他是杨廷衙地人,他在,就等于随时把他议定的事情告诉了杨廷和。

    这样刘忠说出来的意见,大家心照不宣,自然知道那就代表着杨廷和的意见,所以杨凌说完,首先瞧向他,想知道大学士杨廷和、梁储的意见。

    刘忠谦和地一笑道:“下官在翰林院时,只知激扬文字、抨击时弊,对一些视而不见无人去改的弊政存在感到不可思议,只以为是朝官不务正业、贻忽职守,直到做了这户部尚书,有心无力,举步维艰,才知道积弊已深,非大刀阔斧难奏成效。

    目前土地兼并严重,流民四散,草译祸起,国家帑藏空虚,用度匮乏;北方鞑靼、西有青海皆有异动,哈密驻军进退两难,南方土司争权夺利,改制革新迫在眉睫,下官是深为赞同的。”

    这就是权力分配的结果了,如果不然,纵然杨廷和心中赞同,难免也要加以刁难,杨凌闻言甚是喜悦,只听刘忠道:“下官只有一个建议,巨绅财主们贪占的田地,可以迫其退还分发农民,此外他们固有地土地不管有多少、包括那些瞒税未报的田产,只能加强管理,给予征税罚款,而不能没收分给青民。

    一条鞭法,对于有地贫民有极大好处,但是却不及于无地农民,流民是祸乱之源。又不能不解决这个问题。下官以为,现在工商发展、开海通海、互市通商、关东移民可以解决一大部分流民,清丈出来的贪占土地返还可以解决一部分。

    此外,就要请兵部陆大人多费心了。兵制改革,卫所撤消,要注重清理出来的军田屯田的清丈管理,这大片土地还可以安置一部分流民。到那时,纵然还有流民也数理有限难成气候,除非出现巨大地天灾人祸,而朝廷无力赈济,否则再也不会出现一人登高一呼,万众响应造反的局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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